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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0613化工分析中心量热仪更新化工量热仪\5-3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2-07-08 截止时间:
采购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发布日期:2022年7月8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0613化工分析中心量热仪更新化工所需量热仪\5-30℃ ≤±0.1%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728-3833-8874-B1
    2.项目内容:(重招)0613化工分析中心量热仪更新化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量热仪\5-30℃ ≤±0.1%

1.00



包1-量热仪\5-30℃≤±0.1%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仪器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承诺量热仪的维修在国内完成,制造商提供书面保证;设备出现问题时制造方必须承诺在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可由制造方授权的国内经销商完成售后维修工作。
    3.1.7 量热仪具备打印、电脑、天平等外部通讯接口;
    3.1.8 量热仪需满足分析现场安装使用要求,适用电源100-240VAC,50/60HZ;
    3.1.9 量热仪的氧弹体积以不小于250毫升、采用固定夹套式弹体、氧弹材质须采用抗腐蚀的哈氏合金G30;量热仪具备全自动分析功能,分析过程中无需人为干预;
    3.1.10 量热仪的选型及配套需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如有不满足项,澄清后仍不能满足,可予以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6月29日 8:00至2022年7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19日 09:00前与潘昊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乔然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一、1. 本标段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 投标人代表无须到现场投标,无须递交未加密版、纸质版和U盘,未加密投标文件自行保存;3.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期间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技术及商务标解密(为确保开标当天解密成功,请提前完成模拟解密流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成功的,可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 (请注意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注册、报名、交款、下载招标文件、购买CA加密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 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联系95388-5。 三、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 采用现金方式(在线支付、银行网银、柜台付款)支付保证金的,未中标/入围的,保证金退回至来款账户;一单一招项目中标供应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多退少补)退回至来款账户,框架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确认保证金转为招标预收款(请在收到中标结果后尽快完成确认工作,否则无法签订合同)。不同招标项目不同投标单位会生成不同的虚拟账号,请严格按支付页面提供的虚拟账号和要求支付。投标人若参加重招项目,仍需重新完成报名流程(标书费是否支付以系统为准),由于重招项目生成虚拟账号不同,保证金需重新支付。 采用投标保函、保单等形式支付保证金的,未中标/入围的,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保函支付的请到招标机构当面领回;一单一招中标供应商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补交中标服务费,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需补交招标预收款,否则无法签订合同。(采用投标保函支付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招标中心沟通保函递交事宜。银行保函受益人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武汉招标中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中关于银行保函的要求,纸质保函的递交和领回都必须与招标机构当面交接)。 四、公告中“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6.其他资格要求”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评分标准请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请务必按照此评审表逐项响应,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商务报价请严格按照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执行。 六、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应按照资格审查项目(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引用评审表)、技术要求等方面规定逐项响应,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检索指引,方便评审查阅。初步评审审查标准(即资格审查条件)和详细评审审查标准(即详细评审评分表),对同一类评审因素的具体要求可能不一样(如对业绩年限、数量等要求),请分别按要求响应。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模板参照附件澄清函)。需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务必每天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澄清后2日内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且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提供授权代表的手机号(备注:可在被授权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开标过程中澄清事宜应由授权代表负责,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九、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email protected]c.com。 十、目前已开通标书费发票自助下载功能,请及时登录http://ec.sinopec.com查看,若状态显示为已开票,即可下载。若开票出现问题,请发送邮件(包含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等)至招标咨询人邮箱。 十一、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签署了的《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承诺书模板)。 十二、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一)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三)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四)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潘昊

电 话:

15566033840

电 子 邮 件:

[email protected]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乔然

电 话:

15927086212

电 子 邮 件:

[email protected]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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