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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搬迁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搬迁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搬迁服务项目(PTXECG2210130003)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2210130003
项目名称: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搬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108,790.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搬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完成莆田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 3 处,分别为:
1、位于莆田市房地产大楼档案搬迁服务;
2、位于行政服务中心需搬迁档案资料、档案设备的下架、清点、搬运、运输及上架;
3、位于原莆田市国土局大楼档案科办公室
目的地位于: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原国安大厦 。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搬迁期间档案下架运输前,对 2 处所有档案进行全面清点,并形成电子清册;
2、搬迁期间档案完成运输上架后,依据电子清册对所有档案再进行一次复核清点,同时对已经破损的档案袋进行替换,替换后的档案袋上需要标注档案的核心内容。完成档案复核清点后,对电子清册进行打印封装并形成纸质版档案清册。
3、全部工作完成后,项目涉及的所有过程资料、结果资料全部完整移交中心。
(二)人员要求
1、档案清点人员须从事档案、图书清点管理相关工作 1 年以上,熟悉档案、图书清点管理操作流程;
2、档案搬迁人员须从事档案、图书、文件资料运输相关工作 1 年以上,熟悉档案、图书、文件资料的上下架、清点、运输工作操作流程。
(三)质控要求
为保障项目按计划完成以及最终成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供应商应制定明确、合理的技术保障措施、服务保障措施和进度保障措施。
1、技术层面,供应商需成立项目组,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确保对本项目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完成档案清点及档案搬迁。
2、服务层面,供应商需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研究经验的研究团队来开展此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3、进度层面,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和内容,研究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确保搬迁任务按计划严格执行,避免工作过程失误和缺少而导致的成本增加。为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供应商需委派专人跟进项目。
(四)数据归密及保密
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服务基本内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的合同价款全额发票,支付合同价的100%。
2、违约条款:
2.1成交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搬迁,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2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人的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转包或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3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详见附件: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搬迁服务项目(最低价法).doc 、 [已签章]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搬迁服务项目(最低价法).pdf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报价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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