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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业江门就在五邑”活动实施服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乐业江门就在五邑”活动实施服务
最高限价:本次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含税),最终按实际采购价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
1
“乐业江门就在五邑”之学子留江活动
分别在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州华立学院(新会校区)和江门市技师学院7所院校各举办1场校园巡回宣讲活动。
到江门市内7所高校开展校园巡回宣讲活动,拟定活动方案,结合2024年江门市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安排,确定巡回宣讲活动具体流程、时间、宣讲内容。联系学校安排场地、做好场地布置、发动学生参与,播(发)放宣传资料、邀请不少于2名专家或相关单位业务熟手根据确定的宣讲内容开展宣讲。宣讲活动要做好宣传预热,充分发动学校在校及毕业生参与,每场次不少于500人(含线上、线下),活动期间要做好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
2
“乐业江门就在五邑”之学子来江活动
赴广州、兰州、西安高校开展校园巡回宣讲活动,邀请专家或相关部门业务熟手进行江门城市宣介、就业人才政策宣讲和就业创业指导等,每场赴外校园宣讲活动将邀请江门名优企业进行现场推介及招聘,并与高校学子开展座谈会
到广州、兰州、西安3个地市开展4场校园巡回宣讲及招聘对接活动(广州2场、兰州1场、西安1场)。负责拟定活动方案、安排线路出行、联系学校布置场地、发动学生参与等,播(发)放宣传物料,聘请一批江门籍学子担任校园引才大使,开展企业现场带岗和招聘对接活动。鼓励发动高校毕业生参与我市“就业体验日”及就业见习活动,在目标学校开展1场座谈会,邀请有意向在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代表参与。宣讲活动要做好预热,充分发动学校在校及毕业生参与,每场次不少于500人(含线上、线下),活动期间要做好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
3
“乐业江门就在五邑”之学子适岗活动
通过校园宣讲活动,收集邀请不少于40名有意向在江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体验活动,实地参观我市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了解江门历史,现场体验江门企业文化、发展前景和就业环境。同时,根据院校专业设置和江门产业发展,开设3期中短期技能培训班或者组织“侨都工匠”“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职业能力。
1.就业体验活动。通过校园宣讲活动,收集邀请不少于40名有意向在江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体验”,实地参观我市大型企业、重点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并座谈,邀请2~3名在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代表参与座谈。
2.开展职业技能进校园活动。根据院校专业设置和江门产业发展需要,开设3期中短期技能培训班或者组织“侨都工匠”“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做好活动策划、讲师邀请、场地布置、物资保障等工作,发动学生参与,活动期间要做好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
4
宣传推广
设计并印刷政策宣传册、宣传品,根据活动撰写新闻稿、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发布
设计并印刷政策宣传册2000份、宣传品(笔记本)2000份。在活动前、中、后期做好预热、宣传、推广和报道工作。根据活动撰写新闻稿、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发布不少于6家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响应的)。若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于响应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三、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4年5月22日17:30时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2就业创业促进科(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函;
2.书面报价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按照“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提供对应材料);
4.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5.本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3份,加具公章后密封提交。
四、确定议价供应商
本次服务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的方案制定、交通费用、场地布置、物料制作、物资购买、宣讲活动组织、食宿安排、活动场地和设备租赁、车辆租赁、宣传推广、办公及税费等报价以及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
(三)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局进行解释。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750-3935281
附件:
附件1:项目择优比选评分标准.docx
附件2:报价表(样式).docx
附件3: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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