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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垛镇联谊村(翟家)水面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321281130D24010001  
根据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兴化市千垛镇联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联谊村(翟家)水面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2 个标段。
标段1:1、原石井富,上荒田东垛沟面积约40亩,上荒田南面积约30亩,下荒田面积约11亩,原沈礼刚,面积约120亩,现合并一个标段共201亩,发包年限五年,从2024年2月1日起至2029年1月31日止(接塘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前),标底价750元/年/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总标底价753750元。投标保证金37000元。
标段2:2、原翟延锦,面积约14亩,发包年限五年,从2024年2月1日起至2029年1月31日止,标底价240元/年/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总标底价16800元。投标保证金8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12日09时 - 2024年1月18日15时30分 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报名。(注:投标人须2024年1月18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19日10时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翟小祥  ,联系电话:  15152695150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线下交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0时,同时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线下交易结果在线上进行网上操作。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兴化市李中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号:3212812101201000000128,开户行:兴化农商行千垛支行),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轮次不限,价高者中标。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或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资源管理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村负担。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中标方不按时签订合同,视同违约行为,违约金按总承包价的20%(含溢价款)计算,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1、本公告在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snc.gov.cn/)及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505266815     。
兴化市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2024年1月11日
联谊村翟庄荒田鱼塘承包合同(样稿)
发包方:千垛镇联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资源翟庄荒田面积约201亩,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招标方式,现由乙方               中标承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四址:东至铁陈塘,南至铁陈塘,西至西大圩,北至铁陈塘,(原沈礼刚承包上荒田120亩塘、石锦富承包上荒田东垛沟40亩、下荒田11亩、上荒田南30亩合并)面积约201亩(不丈量),就目前现状发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和上缴方式
1、承包期一订5年,即2024年2月1日起至2029 年 1月30止(接塘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前)。
2、缴款方式:抵押承包,一次性上缴         元(¥: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维护乙方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期内,如有不法侵权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调解和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2、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洪涝灾害或旱灾,造成损失,也不得延长承包期并不给予补偿。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转包,如确需转包,必须经甲方同意,见证后方可转包。
4、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村规划项目建设,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减少面积扣除未到期年度相应承包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接水、接电事项自行处理,塘口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合同届满时,塘口上乙方所有的固定资产及水电事项由其自行处理,不得妨碍甲方下一轮发包。
6、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费修筑圩堤,合同届满时不得认为破坏,,并按最后一年底自然现状,无偿交给甲方所有,不得妨碍甲方下一轮发包,出现毁坏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承包金总额的20%处以罚款,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政策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不按违约责任处理。
2、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双方合同(盖章或捺手印)并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
甲方: 千垛镇联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
法人代表:
鉴证方: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联谊村翟庄六组外河承包合同(样稿)
发包方:千垛镇联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资源翟庄六组外河面积约14亩,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招标方式,现由乙方               中标承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四址:东至铁陈网口河中心,南至大圩,西至公路,北至铁陈大圩。(六组大圩南生产河归东大河所有)面积约14亩(不丈量),就目前现状发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和上缴方式
1、承包期一订5年,即2024年2月1日起至2029 年1月31日止。
2、缴款方式:抵押承包,一次性上缴       元(¥: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维护乙方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期内,如有不法侵权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调解和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2、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洪涝灾害或旱灾,造成损失,也不得延长承包期并不给予补偿。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转包,如确需转包,必须经甲方同意,见证后方可转包。
4、承包期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镇、村规划项目建设,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在乙方承包范围内需要取土做圩、河道浚深、建站建闸等,乙方无条件服从。
5、承包期间,维护好承包的河沟,不得随意扩大缩小或乱打坝头,保证河道畅通,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乙方护鱼及取鱼的各种方式一切自理(但不得非法捕捞;以确保生态养殖)。合同届满时,乙方不得人为毁坏,并按最后一年底自然现状,将河沟无偿交给甲方所有,不得妨碍甲方下一轮发包。出现毁坏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按期全部让出承包面积,所投入的一切动产不动产自行处理,于甲方无关,并不得影响下一轮承包。
7、承包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开关闸排涝及生产队分框排涝和农田鱼塘上水。排涝及上水过程中,乙方的护鱼设施自行处理。不得用投饵机投饵。
四、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承包金总额的20%处以罚款,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政策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不按违约责任处理。
2、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双方合同(盖章或捺手印)并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
甲方: 千垛镇联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
法人代表:
鉴证方: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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