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拖尾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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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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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灵璧县拖尾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拖尾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0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灵璧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 50 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卓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灵璧县工业园区虞姬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俊杰 17334563169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宿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 设计有限公司 | 蚌埠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有限公司 | 安徽华邦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 街道通济一路39号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 珠路35号永昌国际大 厦C号楼十七层1702-1704室 | 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街 道129号金保中心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0%(约4230000元) | 90%(约4230000元) | 90%(约4230000元) |
勘察设计周期(日历 天) | 30 | 30 | 30 |
设计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 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 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 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 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 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 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 审查与批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 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 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 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 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的业绩 | 砀山县复新河、苗城 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砀山县利民河二期治 理工程设计项目 灵璧县新濉河三渠沟 治理工程、灵璧县拖 尾河新杨河治理工 程、灵璧县洪山河治 理工程勘察设计 宿州市埇桥区方河治 理工程勘察(测)设 计服务采购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洪山 河、欧河、方河治理 工程勘测设计 | 固镇县中小河流治理项 目设计 | 淮北市王引河(濉溪段、烈 山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
刘超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陈得阳 | 王启见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正高级工程 师 | 水利水电正高级工程师 | 水利水电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9342022000603082585 | ZG(13)93426408 | ZG(2018)934006735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综合评估得分 | 91.66 | 65.32 | 61.7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 因 | 无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6日 | |||
招标代理费 | 19178.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 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 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 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 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 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