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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院区安全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2023047  
项目名称:永川院区安全保卫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第三篇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22 -
 
 
 
 
 
 
 
 
 
 
 
 
 
 
 
 
 
 
 
 
 
 
 
 
 
 
 
 
第一篇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对永川院区安保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限价
(万元)
数量
备注
1
安全保卫服务

1
服务期限一年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 2023年11月23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职业病病防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五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所代表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明、产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资质文件、代理等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磋商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301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16:00
(六)磋商开始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http://www.cqszf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2.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
现场勘查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电话:15223214866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永川院区安保服务
具体要求:
一、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永川院区的安保服务。要求中标方全年不间断负责医院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门岗、停车管理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医患纠纷等工作。在全院范围采取定点或不定点、定时或不定时的执勤及巡逻。
2、各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2.1消防工作
2.1.1负责工作区所有楼栋室内、室外消防巡查工作。
2.1.2严格按照上级消防部门和医院要求开展消防监控工作。
2.1.3制定并完善消防应急预案。
2.1.4每月对安保人员进行1次消防理论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将资料存档。
2.1.5发生消防事故,积极处置。
2.1.6根据消防安全要求,按时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2治安工作
2.2.1负责工作区所有楼栋室内、室外治安巡查工作。
2.2.2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和医院要求开展治安工作。
2.2.3严格按照医院要求对各大楼人员身份识别和管理。
2.2.4制定并完善治安、反恐防暴等应急预案。
2.2.5每月对安保人员进行1次治安理论培训和防暴演练,并将资料存档。
2.2.6发生治安事件,积极处置。
2.3 协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3.1 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纠纷问题的调解处置,避免矛盾激化影响正常秩序。
2.3.2 协助采购人开展患者及家属心理疏导,塑造健康阳光的安保人员心理素质和良好服务形象,从源头上减少影响采购人声誉的事件发生。
2.3.3 强化安保人员的法治教育,确保各项安保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
2.4 队伍培养及售后服务
2.4.1 因采购单位是主要面向患者的公立医疗机构,环境要求以安静、整洁为主,无法为供应商提供安保人员技能培训场所,供应商需要自行安排人员培训场所。
2.4.2 供应商每年12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当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并根据采购单位反馈意见持续改进和提升服务品质。
★(二)人员岗位设置
人员岗位设置(本项目服务人员中不得包含未成年工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岗位
人员类别
服务场地
岗位
备注
保安
管理岗
保安
队长
全院
负责对全院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应急事件的处置。
1

普通
保安岗
保安
桂山路院区
1F
桂山路入口保安亭
①负责进出车辆、人员秩序维护及安全检查登记放行。
②夜间负责综合楼、办公区的巡逻管理。
③负责入口及外围安全巡查,夜间消防、治安巡查及每月消防设施设备巡查。
④负责桂山路院区各楼栋、病区内各楼层的安全巡逻。
⑤负责保安室内以及门口卫生区域的"三包”。
⑥其他临时工作安排。
2




1F
萱花路院区门诊门岗兼消防控制室
①人员进出登记询问。
②疫情入口管控。
③负责处置发生在区域内的一切突发事件
④负责大厅及各楼层的安全巡查,夜间消防、治安巡查及每月消防设施设备巡查。
⑤对区域内患者提供就医指引,协助搬运、护送行动不便患者。
⑥负责保安室内以及门口卫生区域的"三包”。
⑦负责消防控制室的设备正常运行及维护,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消防报警的处置及其他任务。
4

总计
7

备注:1、保安人员必须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证。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建构筑消防员证(初级),并能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等。
3、年龄18-60周岁以内,身高1.60米以上,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

 
(三)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
1、基本要求
1.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1.2牢固树立为医疗、教学、科研一线服务、为病员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认真履行治安保卫人员职责,确保医院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1.3尊重领导,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4按时上下岗,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执勤标志,各季节服装不得混穿,保持仪表端庄,文明执勤。
1.5熟悉全院防火重点部位,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使用范围、布放位置,接到火警通报,及时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物品疏散和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2、服务标准
2.1牢固树立“服务第一, 安全为先” 的思想,切实维护医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 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2.3有正常劳动技能,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2.4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员工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2.5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安保、消防措施合理,实行全员保消结合的管理模式。
2.6制定安全保卫、反恐、消防安全员培训等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定期进行维护交通设施、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等措施。
2.7建立规范的员工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实行定期的考核和奖罚管理。
2.8全天候负责医院的安保反恐、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巡查保卫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和协助处理医患纠纷等工作,保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有效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医院重大活动的保卫等工作。
2.9服从医院及公司的双重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保安勤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医患纠纷、火灾火险、恐怖事件等情况,必须有积极保卫作为。
2.10医院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并按医院保安服务外包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对保安公司及保安人员进行管理及考核,对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医院有权随时向公司提出更换保安人员。
2.11所有保安人员在医院突发事件发生和遭遇自然灾害时必须服从医院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随时加班加点。
2.12发现具有对人身损害、财物损失和火灾隐患的行为立刻进行阻止和整改;
2.13佩戴控烟标志,做好控烟劝导工作。
2.14公开服务规定,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员工考核、公开监督电话。
3、处罚
3.1考勤及值勤
3.1.1迟到、早退、脱岗者,从10分钟开始计算,扣20元/次;超过1小时者按照旷工处理扣100元/次并取消评奖资格。
3.1.2醉酒上岗或值勤期间喝酒者,按旷工处理,扣600元/次,并责令退回安保公司。并追究安保公司相应责任,赔偿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永川院区相应的经济损失。
3.1.3不按照安排的班次、位置、时间开展工作、不服从临时性工作调整,扣50元/次,取消评奖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就餐或超时者,给予教育批评并扣50元/次,超三次者退回安保公司。
3.1.4值勤期间看无关书报、玩手机等扣50元/次;工作时间打盹者扣50元/次,岗上睡觉扣50元/次,有三次者退回安保公司。
3.1.5上班期间玩牌扣200元/次,赌博性质的则直接退回安保公司。
3.1.6交接班不清,未认真填写相关值班记录者,给予教育批评,扣20元/次, 2次以上扣50元。伪造相关值班记录者,扣100元/次。未认真检查通讯器材等物品,致使对讲机不能保持畅通,对讲机3次呼叫无应答者,扣50元/次。
3.1.7上班期间安保队员之间吵架或打架扣400元/次,取消评奖资格。安保队员与医院职工或就诊病人及家属发生纠纷,视其情况,属安保责任给予批评教育、罚款200-600元;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的且应承担全部责任的,保安队长应承担无过错连带责任;安保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3.1.8严禁安保队员与他人群殴、斗殴事件。一旦发生,退回安保公司,保安队长承担无过错连带责任;安保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3.1.9工作缺乏团结协作精神,不服从保卫科安排,扣100元/次,取消评奖资格。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退回安保公司。
3.1.10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到值勤岗位上。不得无故占用报警电话,占用报警电话的扣200元/次,造成不良影响退回安保公司。
3.1.11不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工作职责(如住院门岗人员不查验医院相关证件及离院物品、车场门岗人员不安规定检查离院车辆物品、巡逻人员不按规定巡逻或处置突发事件时不作为等)扣200/次,3次以上退回安保公司。若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按照损失价值赔偿,并依法追究安保公司法律责任。
3.1.12车场门卫不得私自放行车辆,对于特殊车辆应做好免费登记。若医院发现门卫私自收费行为,医院可要求辞退当事人,安保公司将全部承担对医院造成影响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3.2仪容仪表
3.2.1安保人员着装必须整齐、干净,帽、帽徽、肩章、领章、领带、武装带等佩带整齐,违者每次每项扣50元/次。制服便裤不得混穿,违者扣50元/次。
3.2.2安保人员不得留长发、胡须、长指甲,蓄发不露于帽外,违者扣20元/次。
3.2.3上岗执勤必须精神饱满,严肃认真,态度严谨,不得插手于裤包内,执勤中不得吃零食、吸烟、嬉笑打闹,违者每次扣50元/次。
3.2.4外出需着安保服时,不得外套其它服装,违者每次扣50元/次。
3.2.5对待医患应举止端庄,有礼有节,不得有损医院形象的行为,违者视情节扣50元/次。
3.3其他
3.3.1无故不参加保卫科及安保公司组织的学习、训练、开会,扣100元/次;2次以上扣200元。
3.3.2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扣50—100元/次,并依法照价赔偿,退回安保公司,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3.3为保证工作质量,原则上不安排安保人员加班,特殊情况需加班时,禁止下夜班的人员加早班;下中班人员加夜班,发现一起扣公司50 元/次。
3.3.4爱护医院公物,不得丢失、损坏,严禁擅自动用医院商品、器材、交通工具,违者安保公司照价赔偿外,并扣罚当事人200元/次。
 
 
 
 
 
 
 
 
 
 
 
 
 
 
 
 
 
 
 
 
第三篇  磋商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日历日内进场服务。
(二)实施地点
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永川院区
(三)验收方式
1、工作满一月后,由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中标人安保管理工作质量,实行个别抽查与集中检查,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中标人工作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每月按照《医院保安服务外包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本服务考核办法可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作进一步调整。
2、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保服务工作,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如果中标人没有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项目和工作标准,采购人责成其限期改正,被投诉举报每次处以人民币 500 至 1500 元的罚款,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在规定的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工作,处以人民币 2000 元的罚款,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每延时一天整改的追加500元一天的罚款。
3、如中标人当月满意度低于上个季度的第三方调查满意度,则中标人按照当月服务费的千分之五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如中标人在一年中累计三次满意度低于第三方调查满意度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中标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工具、耗材、合理利润、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验收不合格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存在假冒、侵权、盗版情形之一的,经采购单位调查核实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二)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付款方式
(一)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采购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账户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大石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027809024900169)。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二)其他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解。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安保人员应尽培训义务。
七、其他商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页码。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封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二、成交原则
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2.磋商程序
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服务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人,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服务商。
三、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方法
(一)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包括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三)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磋商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9.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3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2
技术部分
(40%)
40
1.(1)带★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技术参数未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带★参数,则视为无效投标。
(2)非★号参数为基本参数,完全满足的得10分,如非★号技术参数有1项不满足,则扣2分,2项不满足扣4分,以此类推,5项不满足,技术标得0分。
2.安保服务组织实施方案(30分)
(1)针对本项目的保安人员管理方案,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
(2)本项目的员工培训、日常管理的制度可行性及员工考核评价机制的合理性,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
(3)员工考核评价制度。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评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能力(8分)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得8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
提供相关方案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
 
商务部分
(30%)
 
 
30分
1.投标人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原件备查)。
2.拟派驻项目管理服务人员被聘为人民调解员的得3分,拟派驻项目管理服务人员为部队退役或退伍人员得3分。(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退伍、退役文件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保安服务合同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4.供应商被纳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的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曾被采购方评为合格供应商的得1分,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得2分,获得嘉奖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以上证书和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原件备查。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名称、服务方案、指标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验收等所有费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指标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存在假冒、侵权、盗版情形之一的,经采购单位调查核实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5.6中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验收不合格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
7.检查验收
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9.合同争议的解决
9.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9.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10.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1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1.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1.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1.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11.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 计价单位:
乙方(供方): 计量单位: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五、 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六、 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l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l 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l 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一、资质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通过“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正面
 

背面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正面
 

背面
 

 
                                         (供应商公章)
二、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全称

项目名称
服务费报价/年
单位(元)
响应报价(小写)
单位(元)
备注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报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报价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响应
项目理解
技术方案
其他技术要求
实施与服务
 
 
 
 
 
 
 
 
 
 
 
 
 
 
 
 
 
 
 
 
 
 
 
 
 
 
 
 
四、商务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
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商务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业绩
五、其他资料(自附)
“政策性加分项”相关证明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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