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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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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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韶山市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1日
采购人(全称):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69号
(3)项目内容: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期限2年,服务内容包括创建申报资料编制、评选认定材料编制及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三大部分。
(4)是否分包: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大写:伍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t分期付款:第一次付费: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共计壹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元整(¥106960.00元);
第二次付费:乙方创建申报资料至住建部后,并按照住建部要求完善,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共计壹拾陆万零肆佰肆拾元整(¥160440.00元);
第三次付费:乙方提交评选认定材料,经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并符合住建部评选认定材料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合同金额的20%,共计壹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元整(¥106960.00元);
第四次付费: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组织的现场考评,韶山市进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建议名单,并公示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30%费用,共计壹拾陆万零肆佰肆拾元整(¥160440.00元)。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时间:2年(包含合同签订前的调研服务工作,实际根据工作情况至验收结束为止)。
(2)咨询范围:韶山市
(3)方式:示范创建程序分为奇数年申报,偶数年评选两项流程。
(4)履约担保:/。
(5)保修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本次规划咨询服务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组织综合评议。
(2)验收方式: 详见附件 。
(3)验收标准: 合格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3 份,供应商执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01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甲 方: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 方: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法定代表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委托代理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委托代理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开 户 银 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账 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1日
采购人(全称): 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创建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69号
(3)项目内容: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期限2年,服务内容包括创建申报资料编制、评选认定材料编制及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三大部分。
(4)是否分包: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大写:伍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t分期付款:第一次付费: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共计壹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元整(¥106960.00元);
第二次付费:乙方创建申报资料至住建部后,并按照住建部要求完善,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共计壹拾陆万零肆佰肆拾元整(¥160440.00元);
第三次付费:乙方提交评选认定材料,经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并符合住建部评选认定材料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合同金额的20%,共计壹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元整(¥106960.00元);
第四次付费: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组织的现场考评,韶山市进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建议名单,并公示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30%费用,共计壹拾陆万零肆佰肆拾元整(¥160440.00元)。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时间:2年(包含合同签订前的调研服务工作,实际根据工作情况至验收结束为止)。
(2)咨询范围:韶山市
(3)方式:示范创建程序分为奇数年申报,偶数年评选两项流程。
(4)履约担保:/。
(5)保修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本次规划咨询服务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组织综合评议。
(2)验收方式: 详见附件 。
(3)验收标准: 合格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3 份,供应商执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01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甲 方: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 方: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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