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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C383十韩公路至十七站村(四级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C383十韩公路至十七站村(四级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C383十韩公路至十七站村(四级公路)项目 施工招标公 告
((项目编号:SG2024GZX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C383十韩公路至十七站村(四级公路)项目已由呼玛县交通运输局以呼交字〔2024〕25号文件【关
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C383十韩公路至十七站村(四级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投资及地
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呼玛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玛县。
2.2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路线全长6.710KM,计价土方4201.177m³,加宽水泥混凝土路面7.477k㎡,公路用地共61298.2㎡,平面交叉8处。安全
设施标志牌共42架,其中警告标志35架,禁令标志5架,地名牌2架,路面标线294.860㎡,路侧波形板522m。
2.3计划工期:1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6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 段主要工程内容里程 (km)控制价 (元)
A1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6.71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
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②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
请。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于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线上获取招标文
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汇款信息及账户
户名: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账号:8014100000020228
递交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进行转账的形式交纳
方式:线上发售
注:汇款时需备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C383十韩公路至十七站村(四级公路)项目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费
注: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前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③联
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⑤招标文件费汇款成功截图、⑥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仅用作核对基本账户)”等准确信息,一并发
送至邮箱zhaobiaosizu@163.com。⑦邮箱标题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C383十韩公路至十七站村(四级公路)项目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正信伟业工程咨询
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呼玛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玛县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0457-3513235
招标人:呼玛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呼玛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451-82362805-8027/8102
电子邮箱:zhaobiaosizu@163.com
附录1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 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②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 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1、近三年为2021年~2023年。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五年(2019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 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
1、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2022年)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 级。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 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 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
1、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1)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业绩评分项高的优先;若业绩评分项分值也相同,则按 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也相同,则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较早的优先。 (2)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优先原则: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第 一信封综合得分高的优先;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上述(1)款要求确定优先顺序。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 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 (3)投标人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 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 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同时满足黑龙江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

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
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评标不适用)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
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评标不适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2.1.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标准
2.1.3(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19)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最终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 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2.1.2资格评审 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 成(总分100分)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1.施工组织设计35分 2.主要人员:30分; 3.其他评分因素:35分,其中: (1)技术能力:10分; (2)履约信誉:25分,包括: 1)财务能力:5分; 2)信用评价:5分; 3)施工业绩:15分。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 准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 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条 款 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分值

2.2.2(1)施工 组织 设计35分施工总体 计划5分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 的,得3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 的,得3~4分; ③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 的,得4~5分。
针对所申请项目 的施工特点、难 点的技术方案15分①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 分; ②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 ③所申请标段的技术方案、工艺、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 分。
质量、安全、环 保措施、保证进 度措施及合理化 建议15分①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 的,得9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 的,得9~12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 的,得12~15分。
2.2.2(2)主要 人员3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 格与业绩15分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所有独立完成的业绩中,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个数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公 路工程施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 格与业绩15分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加2分; ③所有独立完成的业绩中,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个数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公 路工程施工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2.2.2(3)其他 因素技术 能力10分技术能力10分投标人均得10分。
履约 信誉25分财务能力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营运资金总和每增加5%,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5%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 算得分。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5%,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5%整数倍的,不按比例 内插计算得分。
信用评价5分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企业业绩1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加分条件如下: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个数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3分,最 多加6分。

注:
1.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 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5年(2019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 绩不加分。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4.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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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签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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