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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教工服务部商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理工大学教工服务部商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理工大学教工服务部商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79924
项目名称:沈阳理工大学教工服务部商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2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1
包组名称:日用小商品类(含小家电)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生产标准。
2.售后服务
2.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的,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2.2投标供应商提供三无产品的,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因产品问题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投标供应商需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18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2
包组名称:预包装食品类(含定制类商品)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生产标准。
2.投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对相应食品生产企业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和当批次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必须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袋、破损、实物外流情况;不得有污染物附着。外包装应当有标识。标识中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等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污染。运输途中应保持产品在规定的运输温度下。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使用、安全存放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3.售后服务
3.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缺陷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及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3.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商品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商品成分存在质量问题,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12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3
包组名称:粮油类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产品质量要求
1.1豆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大豆油必须完全达到或优于《大豆油》国家标准,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且为非转基因大豆油。投标供应商在提供大豆油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次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大豆油必须色泽透明无杂质,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桶、破损等,包装盒或者标签需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包装的内容和重量必须和包装上表明的完全一致。
2.售后服务
2.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豆油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缺陷及缺斤少两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2.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转基因大豆油、地沟油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23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4
包组名称:蔬菜及农副产品类(含蛋类、水果、豆制品等)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一、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产品质量要求
1.蔬菜:所有蔬菜必须要有食品检疫证明,每批次检疫证明要与实际运送的相符。蔬菜要水分充足,根粗、茎壮、叶肥。无腐烂变质、异味、黄叶、虫眼、黑斑、或者其他变异病虫害。要确保蔬菜的完整性,不得分割,蔬菜的茎、根保持新鲜,无折断。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蔬菜类产品品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蔬菜类产品,蔬菜等级不低于二等。(相关等级标准参见附件1)
2.售后服务
2.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蔬菜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2.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水果应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2.售后服务
2.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2.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三、蛋类(鲜鸡蛋)质量要求
1.鸡蛋: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
2.售后服务
2.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蛋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2.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没有劣质鸡蛋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6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5
包组名称:猪、牛、羊肉类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一、猪肉类(生鲜猪肉)产品质量要求
1.配送猪肉必须有“三证一章”(动物检疫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商务部门的蓝紫色“定点屠宰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所送猪肉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肉厚,皮无斑点或黑质;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者粉色,有光泽,不发粘、无异味、臭味。(不能带有淤血及猪毛)。
2.所配送的猪肉必须排酸。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并保持恒温冷藏。所配送猪肉必须单体包装,每个包装必须粘贴有单体品名、重量、价格、出场时间等详细信息标签,包装袋不得有破损及污染物。配送的猪肉严禁注水、注胶,验收时包装袋内不得有血水或冷冻的冰块。所配送的猪肉经检测不得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严禁添加的其他化学元素和有害物质。不得提供老母猪肉、老公猪肉、各类病猪、瘟猪。
3.售后服务
3.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猪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3.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没有病猪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牛羊肉类(生鲜牛、羊肉及清真类鲜肉)产品质量要求
1.配送必须有“三证一章”(动物检疫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商务部门的蓝紫色“定点屠宰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所送牛羊肉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肉厚,皮无斑点或黑质;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者粉色,有光泽,不发粘、无异味、臭味。
2.所配送的牛羊肉必须排酸。配送车辆必须单独装卸,并保持恒温冷藏。所配送牛羊肉必须单体包装,每个包装必须粘贴有单体品名、重量、价格、出场时间等详细信息标签,包装袋不得有破损及污染物。配送的牛羊严禁注水、注胶,验收时包装袋内不得有血水或冷冻的冰块。所配送的牛羊肉经检测不得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严禁添加的其他化学元素和有害物质。所配送的牛羊肉为清真食品需单独存放不得与猪肉制品混合存放。
3.售后服务
3.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牛羊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10%作为处罚。
3.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非正规渠道,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12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6
包组名称:禽肉、冻货、水产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一、禽肉(禽肉分割品)产品质量要求
1.胴体要求:胴体完整,皮肤无伤斑和溃烂破损,无脱臼、骨折;胴体胸部骨尖不显露,胸部呈梯形;胴体肤色无黄衣、无异常色斑;无毛根与绒毛残留。
2.分割品:分割肉块要完整,无缺损,无残留羽毛,无残留骨,无色斑和溃烂,无剔割伤痕;肉色正常,无血肿、溃烂等。
3.分割肉脂肪沉积程度:胸肌脂肪带宽在0.5-1cm之间,腿部与尾部切离出脂肪厚度在0.5cm以内。
4.售后服务
4.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4.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无病鸡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冻货类(速冻水产)标准
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冻品,但应保存完好不得出现僵尸肉,僵尸鱼等。所提供商品必须有食品检疫合格证明。
2.所有产品应保持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和形状,不得有其他变异颜色或腐烂变质和反复冷冻,解冻产品净含量不小于95%。产品解冻后无异味和杂质,大小均匀,组织细密紧实。
3.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独立包装,不得出现包装破损,产品流出,包装标签必须显明的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存条件和方法等。包装还应满足保护食品感观的特性,保护食品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影响,并能与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物质隔离。
4.运输前应对进出货物的容器、车辆等运输工具进行卫生检查。运输工具应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味。产品独立装箱不与其他产品直接接触。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和撞击,并根据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装运。
5.投标供应商除速冻水产品以外的其他速冻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标准。
三、水产类(淡水鱼)标准
1.所提供商品必须和供货单一致。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鱼类必须是活体,不能是用激素饲料所喂养,农药检测不得超标。
3.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缺氧。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4.供应商所提供鱼类检验标准如下:不允许次新鲜鱼、腐败鱼。
5.售后服务
5.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淡水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死鱼或者不新鲜的鱼类,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5.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质量不合格的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13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7
包组名称:调料类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一、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产品质量要求
1.干杂、调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投标供应商所提供商品必须有质检部门的合格证。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有固体沉淀物等。
2.投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对相应食品生产企业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提供厂家生产资质和当批次的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调料必须独立包装完整,不得有涨袋、破损、实物外流情况;不得有污染物附着。外包装应当有标识。标识中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等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车辆,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污染。运输途中应保持产品在规定的运输温度下。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使用、安全存放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3.售后服务
3.1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缺陷情况,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3.2投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1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8
包组名称:酒水饮料类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生产标准,包装无破损污染,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总保质期的2/3。
2.售后服务
2.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的,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每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
2.2投标供应商提供三无产品、包装破损污染、保质期不足的,一经发现将扣除本批货款的5%(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作为处罚。如因产品问题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投标供应商需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02-008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004包-007包,供应商自2020年至今具有2个类似食材供应类项目业绩。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理工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联系方式: 杨老师024-2468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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