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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电务公司乌兰浩特北站货场改造工程、黑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交通、西交通中转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密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EPC工程、鸡西市高铁西站道路改造工程混凝土、LED显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电务公司乌兰浩特北站货场改造工程、黑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交通、西交通中转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密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EPC工程、鸡西市高铁西站道路改造工程混凝土、LED显示屏、断桥铝门窗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九局电务公司乌兰浩特北站货场改造工程、黑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交通、西交通中转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密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EPC工程、鸡西市高铁西站道路改造工程混凝土、LED显示屏、断桥铝门窗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wgs2023-MS-40(二次)
1.采购条件
1.1乌兰浩特北站货场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用混凝土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黑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交通、西交通中转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用LED显示屏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3密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EPC工程,项目业主为密山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用断桥铝门窗等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4鸡西市高铁西站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用混凝土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乌兰浩特北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境内,本站中心位于白阿线 K88+300 处,隶属于沈阳局集团公司白城车务段管辖,距乌兰浩特站 5.96km,距归流河站 25.40km,乌兰浩特北站货场位于站舍对侧。主要工程量:拆除 21 线西侧既有 77 处货台,拆除面积 7668㎡ ;将货台改造成平货位,铺设通行硬化面 3780㎡ ,铺设普通硬化面 3888㎡ ;对磨损环场道路进行修复,面积 820㎡;既有灯杆更换灯具16个,灯箱控制箱安装4个,电缆分支箱安装1个,插座箱12个,电缆井制作8个,低压电力电缆敷设1280米,电缆沟开挖550米,电缆穿管防护120米。
建设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吉林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无;
施工单位: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1.2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交通中转站项目总用地面积 22300.95 ㎡,共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博物馆对面地块,位于兴凯湖保护区范围内,用地面积 10039.39 ㎡,因项目地南侧地块 12261.56 ㎡在湿地目录内,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交通中转站项目两地块均位于兴凯湖保护区外,用地面积分别为 7937.7 ㎡和 4323.86㎡。 本工程新建保护区管理厅一座,建筑层数 1 层,建筑高度 4.2m, 设置 3 个售票窗口。本项目新建停车场 18540 ㎡,总设计停车数为 618 辆,其中小型车停车位 587 辆,观光车停车位 31 辆。新建保护区管理厅、人行甬道、集散广场、农用车专用道、绿化等配套设施,面积共 计为 3760.95 ㎡。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设计单位:中铁九局集团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1.3密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及设备购置项目EPC工程总产值5826万元,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0763.63㎡,总建筑面积12915.6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60.09㎡,地下建筑面积455.58㎡。门诊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3.70m,属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住院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20.60m,属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套服务用房地上2层。建筑高度8.40m,属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附属设备用房地上1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5.90m,地上耐火等级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一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6度。
本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门诊楼,建筑面积 3095.25 平方米;
(2)新建住院楼,建筑面积 7768.89 平方米;
(3)新建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1124.20 平方米;
(4)新建附属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1196.91 平方米,地上 566.91 平方米,地下 630.00 平方米;
(5)新建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硬质地面面积 4440.49 平方米,围 墙 417 米,大门 2 套,院区室外停车位 30 个,以及配套的供水、排水、供暖等工程;
(6)配套医疗设备采购 25 套。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精神病医院;
设计单位:吉林省境和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1.4鸡西市高铁西站道路改造工程位于鸡西市恒山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图,对鸡西西站站前广场增设环道,对原有绿化及边坡拆除,新建挡墙、边石,新建路灯及排水。道路路面采用沥青路面的形式,宽度为7.5m,道路左侧设1m宽绿篱(内设路灯),外侧设挡墙。道路右侧设1.5m宽绿化,外接绿化边坡或挡墙,本道路以填方为主,施工前需清除表土及原有边坡土,拆除道路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六棱块及基础挡墙。道路及道路右侧的绿化土方工程完成后,对原有边坡进行基础恢复。道路设计速度按广场道路采用15km/h,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绿化、路灯、排水、挡墙等内容另见其他专业设计图。
建设单位: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九局集团龙江工程有限公司
2.2采购内容:商品混凝土、LED显示屏、断桥铝门窗等,见公告附表。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HNT-01包件,混凝土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要具备谈判物资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21-2023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至2023年间)同类投标物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 XSP-02包件,LED显示屏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要具备谈判物资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代理商出具生产商的相关资料。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21-2023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LED显示屏检测合格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至2023年间)同类投标物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 MC-03包件,断桥铝门窗等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要具备谈判物资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代理商出具生产商的相关资料。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21-2023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断桥铝门窗检测合格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至2023年间)同类投标物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 HNT-04包件,混凝土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要具备谈判物资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21-2023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合格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至2023年间)同类投标物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31199时00分至20231112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电商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谈判欲购买包件进行响应并购买谈判文件。
5.2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见谈判公告联系方式),包件售价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本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款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本次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5.3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响应并汇款成功后,请及时将银行回单发送至congliang82@163.com邮箱,采购人收到信息并核实后解锁谈判文件;供应商在电商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谈判资料的递交结合股份公司谈判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设定该款
6.1本次谈判采用电商平台线上谈判的方式,供应商在电商平台第一轮报价(报价信息设置为开标自动解锁)并将电子版谈判资料(PDF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79时00分(即为谈判时间)
6.2供应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谈判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谈判;
6.3供应商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311179时00
7.2谈判方式:本次谈判采用线上谈判方式,参加谈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供应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于谈判开始时间前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见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发布的最新版本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7.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谈判。
7.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36-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砂阳路支行
账 号:21001463601052500275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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