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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沥青路面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新城区沥青路面零星维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新城区沥青路面零星维修工程。
1.2工程地点:射阳县合德镇境内
1.3工程内容:新城区沥青路面零星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投标最高限价:38.859453万元。
1.6材料价格调整:中标综合单价不调整。
1.7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2.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保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全部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在2024年春节前付至中标价的5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在2025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的80%(包含之前支付);
3.3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在2026年春节前按照审计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注:以上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利息。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7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收款账户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522268601500 。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若逾期不交,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4.6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确定中标侯选人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1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7.3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
7.3.1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盐城国信招标代理公司邮箱(YCGXZBDL@163.com )。
7.3.2投标报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3.3投标报名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报名联系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5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整。
8.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射阳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8.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九、踏勘现场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幸福大道26号(台阳博雅苑写字楼A座4-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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