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地面附着物清理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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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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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枣庄职业学院地面附着物清理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
二、项目名称:枣庄职业学院建拱形温室地面附着物清理项目
三、采购内容:在学院外环路以南建设一座拱形连栋钢结构玻璃温室,地面附着物(各种树木)无价值要清理外运、部分需要移栽到学院指定位置,成活率达90%以上。整理面积约3600平方,工期三天完成。
四、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验收合格,凭发票一次性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项目报价。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询价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5日,每日09:0时—16:00时(节假日除外);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17日17:00时。
(二)报送方式:到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1209房间领取询价单。按规定填写询价单,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七、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13606328718
八、报价单位投标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质量,报价单位应咨询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未咨询的报价单位出现的不良情况,后果自负。
(二)中标单位施工中如带来风险中标人自行承担,学校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中标后,必须在2023年 11月21前完成任务。
(四)中标方对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承担安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中标方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7 时0分)前将纸质版此报价单交到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1209房间。
(六)报价单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涂改无效。
(七)投标方应将报价单纸质版用标准档案袋密封,在封口处注明“报价前不得启封”字样。
(八)报价后不允许对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
(九)报价后中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
(十)付款方式:全部施工完毕,通过验收合格,一次性结算。
(十一)总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报价超预算无效。最低价中标,一次性报价(包含设备、材料、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发票税等)。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采购人: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
二、项目名称:枣庄职业学院建拱形温室地面附着物清理项目
三、采购内容:在学院外环路以南建设一座拱形连栋钢结构玻璃温室,地面附着物(各种树木)无价值要清理外运、部分需要移栽到学院指定位置,成活率达90%以上。整理面积约3600平方,工期三天完成。
枣庄职业学院建棚附着物清理明细(报价单) | |||||||
品名 | 数量 | 规格 | 清除量 | 单价(元) | 移植数 | 单价(元) | 金额合计(元) |
面积(约) | 3600.65平方 | 71.3m*50.5m | |||||
清运 | 40(约车) | ||||||
松柏 | 6棵 | 15dm | 3棵 | 3棵 | |||
杨树 | 21 | 10dm-20dm | 21棵 | ||||
塔松 | 1 | 30dm | 1棵 | ||||
栾树 | 62棵 | 8dm-12dm | 62棵 | ||||
紫叶李 | 16棵 | 10dm-20dm | 10棵 | 6棵 | |||
银杏 | 169棵 | 8dm_12dm | 109棵 | 60棵 | |||
野树 | 30棵 | 10dm-20dm | 30棵 | ||||
香樟 | 27(含地球) | 15dm-30dm | 27棵 | ||||
女贞子树 | 5棵 | 15dm-20dm | 1棵 | 4棵 | |||
丛生火棘 | 6棵 | 20以上分支 | 6棵 | ||||
小叶女贞 | 2棵 | 5dm-12dm | 2 | ||||
丛生卫矛 | 2棵 | 10以上分支 | 2 | ||||
移植辅助品 | 1宗 | ||||||
合计: |
四、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验收合格,凭发票一次性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项目报价。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询价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5日,每日09:0时—16:00时(节假日除外);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17日17:00时。
(二)报送方式:到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1209房间领取询价单。按规定填写询价单,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七、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13606328718
八、报价单位投标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质量,报价单位应咨询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未咨询的报价单位出现的不良情况,后果自负。
(二)中标单位施工中如带来风险中标人自行承担,学校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中标后,必须在2023年 11月21前完成任务。
(四)中标方对施工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承担安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中标方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7 时0分)前将纸质版此报价单交到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1209房间。
(六)报价单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涂改无效。
(七)投标方应将报价单纸质版用标准档案袋密封,在封口处注明“报价前不得启封”字样。
(八)报价后不允许对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
(九)报价后中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
(十)付款方式:全部施工完毕,通过验收合格,一次性结算。
(十一)总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报价超预算无效。最低价中标,一次性报价(包含设备、材料、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发票税等)。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