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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 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606-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招 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 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 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沈阳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沈阳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纪 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松山街道小边外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LNCTZBDL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 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故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对锦州分公司目前现有的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其中,承修车辆主要 包括阁瑞斯面包车、尼桑皮卡、江铃皮卡、大众宝来、新款捷达、三菱越野车、别克 GL8 、大众迈腾、依维柯、解放自卸货车、江铃全顺、宇通客车、平板清障车、清障车、装载机、五十铃防撞车等。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已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车辆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汽车及以上汽车维修)。
企业业绩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车辆维修业绩。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632972816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LNCT606-2023锦州车维+单位名称)。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 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 9 时 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沈阳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松山街道小边外
邮政编码:121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NCTZBD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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