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体育运动事务中心浏阳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招标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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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304280042-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体育运动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株树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阳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0428004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浏阳市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合计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10 —— 2024-07-09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体育运动事务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物业服务总费用: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甲方按季支付管理服务费给乙方,每季度支付费用:249450元人民币。 乙方在每季度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等集中支付资料的10日内办理集中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浏阳支行营业部(湖南株树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8077159707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计划,自主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审查。 (三)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已经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服务规范化、工作目标明确化、任务落实及时化、讲求工作效率化、实现有效管理。 (四)高起点、严要求,坚持对员工进行物业管理知识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使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 (五)协助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包括物业的各类原始资料,合同、土建、设备类图纸合同,验收证明、设施档案、各类业务档案、计划、管理资料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六)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七)不擅自占用体育中心的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不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八)经常与甲方沟通,及时解答甲方的咨询和处理投诉,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团结一致,协调内、外各方面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 (九)接受甲方等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服务履行情况。 (十)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安保服务 1.保安队伍需要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及岗位职责,以确保场馆的安全、有序。 2.实行24小时值班,对服务管理区域的安全保卫及外围治安情况进行监控。 3.负责管辖区域的安全、秩序、环境、设备设施的24小时巡逻值守,地下室每天巡查3次。在重大节假日、重要赛事活动、人流车流高峰时期,应组成保安巡逻队在体育中心范围进行安全巡逻,疏导交通,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隐患问题。 4.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维持秩序,做好本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安全监督工作,预防危及物业设备及人员安全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报告采购人,并整改完善。 5.安保人员要熟悉场馆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并积极配合各项大型活动的召开。 6.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方案及现场应急管理,遇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变措施。 7.组织安全教育、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抓好各方面安全工作的落实。 8.防火、防盗、防破坏,保护体育场馆一切财产和人身财产安全。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9.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按照甲方的停车收费方案施行停车收费,并对进出体育中心的各种车辆管理有序,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整齐、安全及场地整洁。 10.对进入甲方办公区域的外来人员严格实行出入登记管理,准确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到访部门及人员情 况,并负责接收邮件、报纸等工作。 11.在甲方下班后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各楼层门窗、水电设备是否关闭,并做好检查记录。 12.协助甲方开展各类活动及临时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随时提供人力支援。 13.协助搬运小件物品,清理废旧物品。 (二)保洁服务 1.日常对所有场馆、办公区域、功能用房、设施设备、体育器材、喷泉、公共厕所等按既定的保洁时间、保洁程序、保洁要求实施保洁工作,并对以上区域通过巡检的保洁方式使环境卫生达到既定要求。 2.乙方必须配备专业的保洁设备及用品,包括满足清洁用的塑料丝扫把、平板拖把(部分超细纤维布平板拖把)、清洁海绵块、清洁毛巾、多功能清洁杂物车,以及玻璃套装工具、加长杆、梯子、水桶、掸子、云石铲刀、刮子等专业清洁工具。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常用清洁剂(包括煤油、玻璃清洗剂、瓷砖清洗剂、陶瓷清洗剂、去胶剂、除渍剂、酸性清洁剂、洁厕剂、不锈钢清洗剂、不锈钢光亮剂、除污保养剂)和垃圾袋。 4.广场、路面保洁,包括空地、石凳、果皮箱、护栏、门的日常清扫及保洁,并保证墙壁无张贴、无污渍。 5.及时清除区域内主要道路积水,保持栏杆、桌椅、牌饰、垃圾桶、标识等干净整洁。 6.按照浏阳市爱卫办“除四害”卫生标准,定期杀灭蚊、蝇、蟑、鼠,并做到无滋生源;定期进行消毒卫生。 7.电梯、通道等石材地面定期打磨保养,会议室、贵宾室等重要场所干净卫生。 8.负责垃圾的收集,并将其倒入指定位置,由环卫局进行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9.化粪池、沟渠、喷泉池每年清淤2次。 10.体育馆内看台无比赛期间,每月清扫1次,主副馆球场每周拖地1次,体育场看台沟渠每半年除污1次。 (三)环境绿化管理服务 1.根据各类植物、运动场草坪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范适时进行整形修剪作业,保证植被内无杂草,草坪切边,绿地干净整齐。 2.根据各类植物、运动场草坪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适时适量进行施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3.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对乔木、大型灌木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病虫害。 6.做好抗旱、抗涝、抗台风,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防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负责对室外盆装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 (四)物业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及运行管理 1.负责照明、电路、供、用水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2.负责监督检查中央空调系统的水处理和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3.负责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4.负责通信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5.负责监督检查电梯的保养和年审工作。 6.负责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屋面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7.负责办公室家具的日常维护以及其他与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 (五)消防安全管理 1.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火灾的报警、疏散和救助工作。 2.负责制定防火制度,建立消防档案,接受消防大队的检查。 3.熟练掌握智能报警系统、联动系统的操作和简单故障识别排除;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灭火器材、喷淋、特殊消防设备、消防栓的位置和使用操作方法。 4.负责消防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周对全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时报修。 5.重大节日前需配合甲方开展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甲方要求按时落实整改。 6.负责保管配置在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如有丢失必须赔偿;指派各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如发现任何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应立即通知维保单位,确保系统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负责消防系统、送风排烟系统的日常操作及检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等。 4.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给乙方,办公室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5.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甲方的监督、指导。 2.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 变动情况。 3.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浏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齐全,保安服务在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乙方员工食宿由乙方负责。 4.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相关保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6.体育中心场馆及各区域消防验收未通过或未验收,由此导致损失或处罚,乙方不承担责任。 7.发生占用消防车通道、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乙方应及时釆取报警等相关措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确保设备可靠。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 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双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主张权利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等。 7.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书面确认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仅在物业服务费的限度内承担责任。 7.6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采取整改措施后仍不能达到就甲方要求的,则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7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赔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7月10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配备人员数量:管理人员1人,保安部14人,设备主管1人,保洁部5人,绿化部2人,总计23人 。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上岗证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按相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持证上岗。 3.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甲方沟通联络,乙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承包项目、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甲方日常业务联系。 4.乙方需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5.乙方须主动接受甲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6.在现有服务范围内,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工作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本方案尚未包括的范围今后若要承包,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7.协助甲方做好各类大型政府公益性比赛、演出等重大活动的保障服务。 8.合同期满后,妥善处理退场移交、人员安置,如果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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