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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炼化9#裂解炉项目及日常生产计划防爆管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炼化9#裂解炉项目及日常生产计划防爆管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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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炼化9#裂解炉项目及日常生产计划-防爆管件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炼化9#裂解炉项目及日常生产计划-防爆管件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40605-3105-526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附件
1.00

包1-包1
2
防爆挠性连接管
1.00

包1-包1
3
防爆电器安装管件
1.00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有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8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9 标的物中各防爆管件须提供相应的3C认证证书,防爆胶泥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3.1.10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11 (1)投标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1份和对应发票(如开标日为2024.04.30,则需提供2021.04.30之前的合同);(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3年度投标产品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其中至少有3份投标产品供货金额不小于30万元,不含防爆箱和防爆灯具等物资。(如开标日为2024.04.30,则需提供2021.04.30--2024.04.30之间的合同)。以上均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12 提供与此次投标规格相符的防爆产品合格证(非防爆产品和防爆胶泥不适用)。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或其它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单位中获得,并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1.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QST);2.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CEC);3.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NEPSI);4.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5.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3.1.13 投标商需提供防爆管件生产车间的实景照片、制造和检验装备的照片,列出全部设备名称、型号、产地、制造厂家等主要信息并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和带经纬度的设备照片
    3.1.14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和▲项逐条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有五项及以上不满足,否决投标。(参数正偏离视为满足技术要求)
    3.1.15 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1.16 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偏离的否决。投标方未列出偏差表即视为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 11:30时至2024年5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3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3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6月03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5月24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地 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招标会议室
邮 编:
570100
邮 编:
5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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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tanxj.hn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fang@sinopec.com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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