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塔城地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施工

塔城地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塔城地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塔城地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塔地发改项目[2024]
2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取得审图合格证。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
2.项目规模:塔城地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在相关县(市)林区建设,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15km/h,路线起点、终点与一般农村公路或砂砾路、土路相接。其中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建设防火应急道路26.618公里,全部为改造,新建涵洞4道。其他工程规模及工程量详见图纸。
3.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等。
4.计划工期: 2024年6月5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完工,总工期118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到2024年5月30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前往“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活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10时3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投标在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应遵守“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
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市文化路45号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
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王晓丽、张颜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999279807、18899052551
纪检监察:0901-626751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1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补充规定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近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注:1. “近3年度”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2.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规定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段不少于10km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业绩(施工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

注:1.“近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施工业绩计算时间应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能准确反映交工时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定;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或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5.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所要求的标段建设里程长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相应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数据信息为准。若相应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反映标段里程长度(km),则以标段起止桩号推定的里程长度作为评审依据。
6.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标准所指公路建设工程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附录4以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逐一作出响应,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补充规定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
1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
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补充规定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投标人在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与招标人正在实施的施工项目合同文件(或中标候选人公示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招标人尚未授予合同的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重复或相同,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标准所指公路建设工程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值范围:0.5、0.7、0.9、1.1、1.3、1.5、1.7、1.9、2.1、2.3、2.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2.2.4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2
;E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2)评标办法3.4.1补充细化为: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综合评估得分=评标价得分)。
(3)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5.1项补充细化为: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