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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园区废荧光灯管等生活源有害垃圾无害化运输及处置服务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09 截止时间:
采购商:
项目概况
2023年园区废荧光灯管等生活源有害垃圾无害化运输及处置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Y-G-002-001
项目名称:2023年园区废荧光灯管等生活源有害垃圾无害化运输及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4500000.00
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陆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66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苏州工业园区有害垃圾暂存点内所有生活源有害垃圾(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桶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像纸、废硒鼓及墨盒、废充电电池等)运输及处置服务,并协助采购方对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标准化管理,包括提供暂存点的标识优化、应急和防渗漏的措施等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计划自2023年3月1日进场,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须含HW29(900-23-29)类别且须有HW29(900-23-29)类别的终端处置能力。
注: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处置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焚烧、煅烧、熔融、烧结、裂解、中和、消毒、蒸馏、萃取、沉淀、过滤、拆解以及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3.2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或提供《委外运输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3、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本项目用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的开展,故实施本次采购。
4、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章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疫情防控说明: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9、65161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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