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广安区协兴段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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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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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S203广安区协兴段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安渠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区发改项【2024】14号 |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起于广恒快速路与东环线交叉口附近,通过改造广恒快速路与协兴镇新华路顺接,全线里程 0.803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7米,双向4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限定行车速度 40km/h,后期同步安装交安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700.0 | ||||||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施工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4.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14.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5-12 00:00至2024-05-1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5-12 00:00至2024-05-1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本公告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各标段的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资格费求:项目负责人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及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请各比选申请人将以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传于此邮箱号:286124221@qq. com; 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 | ||||||
联系人 | 刘书豪 | 联系电话 | 08262241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