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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总关(兰州海关)机房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总关(兰州海关)机房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号:448079059@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LLZ-2023-030
项目名称:总关(兰州海关)机房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和提高IT服务质量,解决当前IT服务各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现有技术力量IT服务提供有限之间的矛盾,进一步确保总关机房基础环境、网络、安全、系统、网站的正常运行、稳定、高效,进而提高整体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支撑保障水平。服务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类、服务器类、网络设备类、非通用应用软件类、视频设备类、安全类等的日常维护以及IT资产维护、备份维护、安全保密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累计365个自然日之后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缴纳社保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用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号:448079059@qq.com)
方式:1、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号:448079059@qq.com)。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标书费缴纳账户: 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 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城关支行 查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等)等资料。 (4)标书费汇款底单 以上资料请提交一套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请发送至448079059@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兰州海关网页“招标信息公开栏”上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期间将查验是否一致。
3、关于原件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及业绩材料原件,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须做出《响应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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