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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现状高路河改道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现状高路河改道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4-410173-04-01-8804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现状高路河改道工程。
2.2 项目编号:HKG-CG-20240500901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401m,新建高路河改道段全长1297m(其中,明渠段长度1031m,2×DN2400顶管2处,总长度68m,2×DN2400埋管2处,总长度76m,3×DN2000埋管3处,总长度122m);支沟治理段长度104m。项目总投资额为1316.96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页(或框架协议+派发单)。
3.4 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参建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应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开始提供,不足一年的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4月03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3)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诺书)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应包括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月 24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 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赵女士 杜女士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371-65716639  18003711712
邮   箱:xjgczb@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8023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9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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