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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建筑工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建筑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人为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建筑工程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3020175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约13939.42平方米,包含一座数据中心机房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6.06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4230.85平方米),一座运维办公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30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755.24平方米),两座楼体为连体建筑,主体建筑占地约6584.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886.2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680.14平方米,地下约1206.06平方米)含保留建筑694.05平方米;地上3-4层,地下局部一层;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项目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建筑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一期安装机架的配套电源工程、空调工程、机柜工程、机房电气工程、机房智能化工程、机房装修工程、机房消防工程。
具体范围如下:
机房楼: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外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公共部分室内装修工程、机房区基础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消防工程、气体消防工程、通风机排烟工程、舒适空调工程、采暖工程、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光伏发电工程、智能化线槽工程、电梯工程等;
运维楼:地下部分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地上部分建筑工程、外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室内基础装修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水消防工程、通风机排烟工程、舒适空调工程、采暖工程、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等;
室外工程:大门、围墙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强电管线工程、室外弱电管线工程、室外蓄冷罐基础、室外储油罐基础等。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生效后组织进厂施工,以工程进度按月付款(不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提供工程进度验收单及相应增值税发票,付款比例为确认工作量的8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总付款金额不低于80%(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单及相应增值税发票),除质保金外其余款项将在项目正常运行无质量问题一年以内付清(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单及相应增值税发票),工程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二年后无息支付(验收后提供验收单和合同额度3%的增值税发票)。
支付方式: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建筑工程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230日,具备办理竣工验收条件。 详见公告 71,395,033.09 70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包钢工业互联网数据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建筑工程项目 资质要求: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出具发票复印件或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页截图);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5.拟派安全员要求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专职安全员要求至少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6.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项目组还需配备专职施工员(至少2人)、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等,所有岗位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提供近1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具有同类型单项工程为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或建筑面积20000平米以上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合同对应的部分发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文件或者使用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至2023/02/21 18:45: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3/09 09:0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t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介发布。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A座七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 0472-2669628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
客服热线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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