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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原海螺水泥厂)商务金融、商业地块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原海螺水泥厂)商务金融、商业地块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原海螺水泥厂)商务金融、商业地块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4-340121-04-01-650815)
1.4招标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原海螺水泥厂)商务金融、商业地块设计服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BZ00977/JG2024-09-0906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BZ00977/JG2024-09-0906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北至双墩路、南至梅冲湖路,西至蒙城北路,东至阜阳北路。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3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项目投资估算:约4.67亿元。
2.8设计服务期限:15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工作如下。
2.9.1规划设计
①规划方案设计:含总体概念性规划方案策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商业策划、商业建筑方案、地下车库建筑方案、电子校核图形规整、交通影响评价。
②其它: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
2.9.2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
①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商业建筑施工图、抗震支吊架施工图,地下库建筑施工图、地下车库BIM专项设计、基坑支护施工图、施工图审查、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
②外装饰设计:含商业建筑外立面方案及施工图、幕墙及钢构施工图、门窗深化施工图。
③专项设计:含弱电智能化施工图、亮化设计、室外综合管网施工图。
2.9.3景观设计
地块红线内景观策划及景观方案,地块红线内景观施工图设计,地块东西侧绿地公园景观策划及方案、地块东西侧绿地公园景观施工图设计。
2.9.4其它零星设计等
临时围墙设计,配合电梯、空气能、太阳能等各设备专业厂商完成专项深化设计。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约1064.903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规划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满足以下3项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至少1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设计任务已完成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文件)。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商业街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用房、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住宅、仓储物流用房、厂房。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任)。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所承担工作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第3.1.6项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53。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邮编:2311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纳)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145766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088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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