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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机车配件委外维修项目竞价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机车配件委外维修项目竞价谈判
采购公告

第一部分 谈判须知
一、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条件及内燃
本次竞价项目丰台机务段配件委外修,包括DF/HXN5型内燃机车、HXD各型电力机车配件维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资金来源:段生产成本。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内燃机车燃油泵、高压泵、静液压泵、联合调节器、变速箱、空压机、小电机等等;内电各型机车油泵、水泵、散热器、干燥器、走行部及电气系统配件等(具体项目见第二部分 物资需求明细表)。
1.1.2采购范围
本谈判采购项目划分为12个包件,即A03A04A05A06A09A11A12A14A15A16A17A18
1.1.3服务完成期限:维修合同签订日期至20241231日;维修配件自离段之日起7-25日内返回丰台机务段。
1.1.4其他具体要求:
《内燃机车大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8215号)技术要求、《和谐机车检修技术规程(C1-C4修、C5修)》(铁总机辆【201988号)、《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关于下发和谐型干线货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机函【201931号)、《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关于下发和谐型客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C1-C3C4C5修)的通知》(京机函【201934号)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修后配件出厂时必须提供检修合格证以及相关的试验记录等。以上资料要求在部件检修完毕返段办理交接时一并提供,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终止业务关系并追究有关责任。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具有承担谈判项目的维修作业能力和相关资质。
(2)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4)结算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2财务要求
(1)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1.2.3 生产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行政许可证书、强制认证证书或原铁道部产品审查、验收批准等有关文件或电报;属于铁路机车车辆产品监造范围的配件需要提供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1.2.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投标项目同类业绩证明,须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1.2.5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供应商未处于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不存在原铁道部或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1.2.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谈判。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个及2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包件同时响应谈判。
1.3 合格的物资及服务
1.3.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响应物资。
1.3.2 供应商应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1.4 保密要求
各方均应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5 拆包、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拆包响应。
供应商成交后,禁止分包或转包。
1.6 报价
供应商最终报价应为不含税/含税的单价/总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并标明增值税税率。
报价应包括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废旧物资折价费及各种税费等费用。且不得过分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
1.7 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自身发生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1.8联系方式、报名时间及谈判时间
1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2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招标人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75号
4联系电话:办公室(路电021-56493、市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手机号码:18611564465
5本次采购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17点止。
6在平台报名后,需将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版发送1846299960@qq.com,并电话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确认,视为报名有效。
7评审时间
2024年3月20-21日,各包件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谈判响应文件
2.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和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包含以下内容:“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2.1.1资质部分
2.1.1.1营业执照;
2.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1.1.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
2.1.1.4生产(维修)资质证明材料
2.1.2商务部分
2.1.2.1银行开户许可;
2.1.2.2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1.3业绩材料
2.1.4信用证明材料
2.1.5技术部分
2.1.5.1产品技术规格书,执行的技术标准
2.1.5.2报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1.5.3服务方案
2.1.5.4安全管理措施
2.1.5.5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
2.1.6报价部分
2.1.6.1项目物资报价表
2.1.6.2物资描述表
2.1.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2.1.7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2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2.1 谈判响应文件的版式用A4纸,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得涂改。
2.2.2 谈判响应文件应印制,并按连续页码顺序装订。
2.2.3 谈判响应文件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用活页装订。
2.2.4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2.3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2.3.1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需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以及电子版一份,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面的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2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以及存有电子版的U盘,装在一个标袋内,并用封条密封完好,自制的标袋、封条有效;封签处骑缝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章和法人公章,密封袋上贴上用A4白纸打印的封面。
2.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未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或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密封不完好的,采购人拒绝接受。
2.6 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撤回
供应商在谈判公告/谈判邀请规定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不允许有报价折扣)、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必须出具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通知书。
三、竞价与评审
3.1竞价与评审
3.1.1 采购人负责依据丰台机务段相关文件组建竞价采购小组。
3.1.2 供应商于202431917:00前将竞价采购材料(包含第一部分“1.2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第四部分“竞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内容)寄送至丰台机务段,联系人和联系地址见第一部分“1.8联系方式”。
3.1.3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成交候选人。竞价采购小组对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质、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
3.1.4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
(1)竞价采购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
(2)竞价采购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未装订密封,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3)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2 响应文件的澄清
3.2.1竞价采购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
3.2.2 竞价采购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3.3推荐成交候选人
3.3.1 竞价采购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按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标明排序。
四、成交
4.1成交
4.1.1采购人根据竞价采购小组提出的书面谈判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报采购人审批。
4.1.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 成交通知书
4.2.1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终止谈判程序、以及宣布谈判程序无效或否决所有谈判响应的权力。对因此而受到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4.2.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4.2.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但不超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按照相应数量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第二部分 物资需求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委外修项目

配件型号

车型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采购方式

完成期限

1

A03

门极驱动电源转换器维修


HXN5


5

竞价

2024.12.31

2

广播供电电源(RPS)维修


HXN5


5

2024.12.31

3

整流模块维修


HXN5


5

2024.12.31

4

单项逆变电源维修


HXN5


5

2024.12.31

5

语音报警盒维修


HXN5


5

2024.12.31

6

继电器模块(RIM)维修


HXN5


5

2024.12.31

7

A04

干燥器维修


HXN5


10

竞价

2024.12.31

8

A05

励磁调节箱


DF


3

竞价

2024.12.31

9

ZY2000


DF


3

2024.12.31

10

显示屏


DF8B


3

2024.12.31

11

电子恒功组件1


DF7


2

2024.12.31

12

电子恒功组件4


DF7


2

2024.12.31

13

电子恒功组件5


DF7


2

2024.12.31

14

电子恒功组件6


DF7


2

2024.12.31

15

电子恒功组件7


DF7


2

2024.12.31

16

电子恒功组件8


DF7


2

2024.12.31

17

电子恒功组件9


DF7


2

2024.12.31

18

电子恒功组件10


DF7


2

2024.12.31

19

ZY2000控制箱插件

控制板A组

DF4B


2

2024.12.31

20

ZY2000控制箱插件

控制板B组

DF4B


2

2024.12.31

21

ZY2000控制箱插件

电源板A组

DF4B


1

2024.12.31

22

ZY2000控制系统组件

信号转换箱

DF4B


1

2024.12.31

23

ZY2000控制系统组件

滤波组件箱

DF4B


1

2024.12.31

24

A06

弹性联轴节


DF4\DF7


3

竞价

2024.12.31

25

静液压泵


DF


2

2024.12.31

26

静液压马达


DF


2

2024.12.31

27

静液压变速箱


DF


2

2024.12.31

28

喷油泵(高压油泵)


DF


30

2024.12.31

29

主机油泵


DF


2

2024.12.31

30

联合调速器


DF


3

2024.12.31

31

启动变速箱


DF


1

2024.12.31

32

A09

缸套修复


DF4B


6

竞价

2024.12.31

33

缸套修复


DF7A


6

2024.12.31

34

缸套修复


DF4C


16

2024.12.31

35

A11

空气压缩机

NPT5

DF4/7


4

竞价

2024.12.31

36

A12

单元制动器

常用制动器,270532,HXD2B

HXD2B


2

竞价

2024.12.31

37

单元制动器(基础制动装置)

带停放制动器,270534,HXD2B

HXD2B


4

2024.12.31

38

A14

HXD2B主变散热器

BCG0.80-170-00-00

HXD2B


5

竞价

2024.12.31

39

主变压器油泵

LG75-0.8/2.7-2

HXD2


2

2024.12.31

40

主变压器油泵

DG72-11/5.5B-2

HXD2B


3

2024.12.31

41

主变压器油泵

B2/1486/DN100

HXD3B


2

2024.12.31

42

A15

充电单元板卡

CTR-CHR10

HXD3B


6

竞价

2024.12.31

43

充电单元体(含主板)

AC/DC

HXD3B


3

2024.12.31

44

A16

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主机

JK11430B(AT1)

HXD


20

竞价

2024.12.31

45

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主机

JK00430B(AT1)

DF


10

2024.12.31

46

A17

HXD干燥器进气阀


HXD


20

竞价

2024.12.31

47

HXD干燥器排气阀


HXD


40

2024.12.31

48

A18

高压隔离开关

PISDP(L)

HXD3B


2

竞价

2024.12.31

49

高压隔离开关

PISDP(R)

HXD3B


2

2024.12.31

50

高压隔离开关

DJHG1-400/25,HXD2

HXD2


2

2024.12.31

51

高压隔离开关

DJHG2-1000/25,HXD2B

HXD2B


2

2024.12.31

注: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调整物资明细内容。



第三部分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铁路配件委外维修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乙方(维修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正式合同中删除本页)

1.本合同适用于铁路单位作为委托方,将铁路设备设施的配件维修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的事项。
2.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委托管理事项,请填写“/”。
3.合同第二条涉及配件种类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约定维修地点、期限。
4.合同第三条维修技术要求应按所购配件的专业要求来填写。
5.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期可视双方具体情况约定为“验收合格后”或“交付使用后”。
6.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铁路配件维修业务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配件名称、型号、价格

序号

配件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维修单价
(元)

金额
(不含税)
(元)

税率

总金额
(含税)
(元)

1








2








3








4








5








合计







第二条维修地点、期限及交付
(一)维修地点:。
(二)维修期限:。
(三)运输方式及交付地点:,运输费用由承担。
(四)维修配件包装标准:。
(五)维修标识要求:。
第三条维修技术要求
配件完成维修后,应满足招投标文件或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技术要求。具体要求:。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式
(一)验收标准:。
(二)验收方式:。
第五条维修价款
(一)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考核签认凭据及上月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在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支付。
(二)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保证期自起至之日止。
(二)质量保证金:甲方预留维修费总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于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不计利息向乙方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交付维修配件的,从应交付维修配件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交付维修配件维修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乙方逾期交付维修配件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交付的维修配件,并且乙方同意按未交付维修配件的新购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付款前,维修配件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维修费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逾期未支付维修费的5%。
(三)维修配件经乙方检修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及故障,质量问题影响铁路安全、运营的,乙方同意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1.由乙方对维修配件进行返修,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2.根据维修配件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维修配件有缺陷的部分,乙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
4.乙方维修配件发生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确认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维修或更换维修配件的损失、机车运营损失、清理事故发生的工资、机车车辆和设备修复、报废等费用以及支付旅客、货主、第三方的赔偿费等所有损失。
(四)乙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已折价,体现在报价中。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乙方在甲方现场驻段维修作业的,乙方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统一着装,在甲方处进行人员备案,并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
(六)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七)其他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同约定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附件及相关文件均已知悉,并对各合同条款及其含义有明确了解
第十四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履约责任
在因疫情致使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寻求切实可行和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并签订书面协议。
(一)合同全部履行不能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二)合同虽部分履行不能但致使一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该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三)逾期履行虽可继续履行但逾期已致一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该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四)疫情对合同履行影响甚微,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原有约定继续履行。
(五)一方可以履行而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合同逾期履行,虽尚未达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但通过通知义务人继续履行,而在合理期限内其仍未继续履行的,义务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七)对于虽然不构成不可抗力,但受疫情影响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根据疫情影响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甲乙双方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疫情影响的,不能免除责任。一方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铁路配件委外维修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技术规格书

A03HXN5型机车门极驱动、整流模块、逆变电源等配件维修
A04HXN5型机车干燥器维修
A05DF各型机车励磁调节箱、ZY2000、显示屏、电子恒功组件等配件维修
A06DF各项机车变速箱、高压泵、油泵、弹性联轴节等配件维修
A09DF型内燃机车气缸套维修
A11DF4/DF7型内燃机车空气压缩机维修
A12HXD2B型电力机车单元制动器维修
A14HXD各型电力机车主变压器油泵及散热器等配件维修
A15HXD3B型电力机车充电单元及其板卡维修
A16DF/HXD型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控装置主机维修
A17HXD各型电力机车干燥器进排气阀维修
A18HXD2/2B/3D型电力机车高压隔离开关维修


一、技术要求:
1、维修后配件符合《内燃机车大修规程的通知》(铁运〔2008〕215号)大规技术要求、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谐机车检修技术规程(C1-C4修、C5修)》(铁总机辆〔2019〕88号)C5修的标准、《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关于下发和谐型干线货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机函【2019】31号)、《北京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关于下发和谐型客运机车检修范围及标准(C1-C3、C4、C5修)的通知》(京机函【2019】34号)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检修。
2、投标人保证所承修部件能满足机车原设计下的运用要求,投标人具备机车装用各型配件及材料应符合新造图纸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上述部件检修时需一并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主机厂规定的适应性改造项目。
4、检修标准执行原铁道部、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机车行业标准、规程、产品制造图纸要求、试验标准、清洁标准等,具体技术标准需满足机车检修技术规程要求。
5. 投标人应具有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审批项目或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和谐机车C4、C5修用重要零部件首件检验报告;属于代理商的,须具有委托厂家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审批项目(或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和谐机车C4、C5修用重要零部件首件检验报告)复印件、与委托厂家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安全质量保证协议书等授权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质量保证:
1.投标方负责配件维修工作,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及时响应。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发生达不到规定技术参数,或由于性能、结构、加工制造不良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设备维修、更换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担。如有零部件损坏,投标方应负责无偿更换。
2.设备如存在设计缺陷,投标方须免费改造、完善性能。
3.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升级等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4.质量保证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在质保期内因设备原因造成机破或机车停用,卖方按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支付罚款。
6.在质保期内产品故障率超过8%,由卖方对所有产品实施召回,所有损失费用由卖方负责。
三、技术响应及现场服务:
1.在接到机务段通知后,两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24小时内处置。
2.双方确定的故障配件,投标方应提供良好配件并在48小时内无条件进行更换,修复故障机车,更换后的配件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
3.因材质或工艺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双方确认后在2天内进行更换或修复。
4.投标方接到故障信息后,立即响应,20分钟内到达现场,北京市内其他区域2小时内到达现场,市郊及外地区域,最长时间不超过10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除需更换、吊装或异型配件外,一般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2小时,保证机车供应。投标方安排的维修人员每单次不接听电话或不按时到达现场时每超一次扣除质量保证金的10%。
四、其他要求
1.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检测报告(各项技术参数)等。
2.检修方式及周期:返厂检修,检修周期为7-25天(自离段之日起计算,含运输时间)。
3.投标方负责提供改造用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提供产品驻厂监造项目部监造移交记录或驻段验收室验收合格证。
4.涉及此项改造的运输、安装及所有辅料均由卖方负责。
5.质保期内,厂家需要在机务段相关区域配备适量零部件备品,确保故障后能够及时修复。



第五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目录
格式1:报价函
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格式3:授权委托书
格式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格式5:资质材料;
格式6:近年财务状况;
格式7: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格式8:正在服务或新承接项目情况表;
格式9:承诺书;
格式10:项目物资报价表;
格式11:服务描述表;
格式12:报价成本分析表;
格式13:服务方案;
格式14: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格式1:
报价函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我方已仔细阅读丰台机务段XXX项目(包件号)谈判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若成交我们将以此作为提供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报价表相一致的到站价,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们保证,如果我们的报价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们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谈判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谈判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此处




格式3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报价确认、签订合同及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此处






格式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企业性质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历及机构


单位优势、特长


单位业绩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格式5 资质材料

投标人须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提供对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提供要求的认证许可(如:CRCC证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逐项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须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提供要求的检验报告(如: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逐项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文件。
产品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资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招标文件资质要求逐项提供制造商的资质文件。






格式6: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格式7: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8: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9

致: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招标人名称):
我方承诺:
1. 我方(包括我方作为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及我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设备及物资均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
2. 我方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 我方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我方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 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6. 若我方中标,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愿意承担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中约定的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10
投标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总价

税率

含税总价

供货期限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1
服务描述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序号

包件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作业地点

验收人

服务标准

交付条件

交付期

1











2











3











4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格式12:
报价成本分析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包件号
服务名称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来源


人工费







……







配套设备及物资费







……







工具费







……







业务费







……







管理费







……







废旧物资折价







……






成本合计




利税小计






1

税费






2

税后利润






服务单价






备注:1. 投标人须按服务品类做成本分析。表中各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服务品类实际需要增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格式13: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不得照抄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书中的条款(不得逐条或逐段照抄技术规格书后,下面只回复符合、全部响应或满足等简单答案);



格式14: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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