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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沪苏湖项目混凝土运输服务公开招标(2024-016)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沪苏湖项目混凝土运输服务公开招标(2024-016)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沪苏湖铁路站前1标项目工程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HDGS-WS-2024-016 1.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工程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451号)、《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局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混凝土运输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沪苏湖铁路湖州东站(含)至湖州站(不含)段站前工程,里程范围 DK141+667.051~DK159+285.3,线路长度 17.618km ,右线绕行段YDK157+545.071~YDK158+820.157,单线长 1.275km,包含湖州东站停车场 以及代建湖杭铁路湖州东站、维修工区、康山线路所等站前相关工程。主要包括路基2.35km,桥梁6座13.428km,隧道2座1.871km,桥隧占比82.13%,
2.2招标内容:服务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2.3标段工程总造价19.5亿元,开工日期2020年6月,竣工日期2024年6月,施工工期4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道路运营许可证等合法真实有效的证件。
2.运输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服务年运输10万立方米以上的运输能力,且具备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10台。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运输服务保证能力: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运输设备,中标人需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提供由湖州市交警部门下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5.服务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2年、2023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运输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运输合同复印件等运输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招投标、运输服务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运输服务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运输服务已供委托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运输服务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运输服务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运输车辆,且必须满足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营许可证、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4本次招标运输服务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运输服务。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响应:请于2024322上午8:302024327下午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3271730分前完成“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标书款:本次招标不提供线下纸质版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ztsjhdgsjwb2011@163.com并短信告知联系人(短信接收号码15051832425)。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5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不给与网上确认: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43上午930;开标时间:202443上午930。本次招标为线开标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现金/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必须附电子查询方式,并且可查询真伪,无法查询的保函视为无效保函。
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202442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3200159604005250054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科学园分理处
如以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202442日上午11:00前将原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8中铁三局联系人:孟令锋,联系电话:15051832425
一包一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沪苏湖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服务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服务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ztsjhdgsjwb2011@163.com,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2线上投标文件递交: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线上开标主要流程为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标书解密、系统唱标、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路8号
联 系 人:李毅伟(项目联系人)孟令锋(公司联系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tsjhdgsjwb2011@163.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服务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服务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到货地点

备注

1

混凝土运输

YS-01

立方米

160000

0

3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铁三局沪苏湖铁路施工现场











附表-2:线下线上替换品规表

序号

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平台

现场实际需要物资

1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2





3





4





5





6





7










各投标单位在编制完成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后参照以上替换品规完成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使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编辑报价”与上传的PDF扫描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单一报价一致,合计报价一致。


附件3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查询码:

致: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鉴于 (投标人名称)已保证按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第 包物资投标保证金。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方(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保函作为招标编号 第 包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受(中铁三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受益人”)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买方。
如投标人发生如下情况之一,投标保函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我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受益人支付上述款额,但在受益人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任何有关担保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银行。


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 签字: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日期:




备注:投标保函必须附电子查询方式,并且可查询真伪,无法查询的保函视为无效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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