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儋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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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市医保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医保〔2023〕222号)(以下简称《2023年药品目录》)文件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请各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卫生院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