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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城建PPP项目(二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登政采201906140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就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城建 PPP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城建PPP项目(二期)已由登封市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实施,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实施方案已由登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的采购人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封市人民政府授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审批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登封市中心城区功能提升城建 PPP 项目(二期)
2.2项目编号:登政采201906140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11条道路,根据建设计划,将11条道路分成两个子项目分阶段实施,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子项目1包含7条道路:碧溪路(少林大道-南环二路)、禅武大街(少林大道-南环二路)、纬三路(经三路-崇福路)、洧河路东段(书院河路-阳城路)、崇高路(登封大道-阳城路)提升改造工程、少林大道(登封大道-太和路)升级改造工程、颍河路(登封大道-书院河)污水改造工程;子项目2包含4条道路:滨河路(少林大道-南环二路)、南环二路(环山旅游公路-学前路)、西旅游环路(南环二路-颍河路、颍河路-大禹路、大禹路登封大道)、少室路(颍河路-太室路)提升改造工程。子项目1、2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分别独立起算。考虑到项目所含道路众多、拆迁量大,且在中心城区集中,大范围施工对登封市的交通状况造成强大的压力,对群众工作、生活带来的巨大的影响,原则上子项目1、2分阶段有序实施,但实施机构也可视项目实施情况对建设计划进行局部调整。
3. 采购需求
3.1合作范围:采用B0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按照约定共同出资新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在本项目建设完成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11条道路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包含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绿化工程等)以及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路面停车位(5639个)和综合管沟的经营。
3.2合作期限:本项目子项目1和子项目2的合作期限均为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均为13年,独立核算、分批运营;
3.3项目投资规模:根据政府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工程建设静态投资为13924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94282.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29528.79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21281.92万元),预备费9808.16万元。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动态总投资的25%,按50%:50%的建设进度进行测算(贷款年利率按5.39%计),则建设期利息为5629.12万元,PPP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39248.50万元。登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在登封市新设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5%,享有股东权益,获得收益分成,社会资本方持股约9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
3.4项目地址:登封市境内;
3.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本项目本身为市政道路项目,缺乏使用者收费来源,为了尽量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本项目在不增加总投资的基础上,结合登封市的总体规划和停车、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充分挖掘项目后续的可经营性。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选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同时,要求社会资本方有一定的开发拓展能力,经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路面停车位(5639个)及综合管沟,并承诺使用者付费收入不低于2159.47万元/年(达成率100%的情况下)。当使用者收费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方的投融资成本、运营成本和合理收益时,由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向项目公司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足够的投融资能力及项目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牵头方需要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4.1社会资本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3财务要求:
(1)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近三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不高于8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最近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年度财务报告(社会资本成立不足一年的,为最近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年度审计报告必须经过独立审计);
(5)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4.4业绩要求:
(1)近五年(自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作为项目社会资本承揽过同类PPP项目(合同金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至少3项以上(含本数)。
(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牵头方需要满足上述要求(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并提供网址链接)。
4.5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注:不良诉讼指因社会资本方存在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4)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4.6投融资能力:
(1)具有运作本项目所需的财务实力和投融资能力,银行综合授信不少于45亿元或项目授信不少于14亿元,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为AA级及以上。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投融资能力要求。
4.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社会资本为联合体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1)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其中牵头方应在合作期内保持其项目公司股东地位,中途不得退出;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政府方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资格预审公告的其他要求。
(5)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资格条件中的所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入库指南-2019年5月16日更新》)。
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于2019年06月28日00时00分至2019年07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逾期投标将被拒绝。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fggzyjy.com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登封市守敬路北段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13楼130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371-55037391  18838003363
电子邮件:759817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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