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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盈通大厦38-40层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富力盈通大厦38-40层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富力盈通大厦38-40层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DJKGC20240402
二、项目名称:富力盈通大厦38-40层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1999031.99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其中:装修部分8480436.65元,暂列金额333611.41元;
    水电部分3019962.97元,暂列金额118438.54元;
      消防安装498632.37元,暂列金额18650.61元。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78353.80元,暂列金额为 470700.56元,暂估价为 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富力盈通大厦38-40层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富力盈通大厦38-40层的室内装修,建筑面积约6610.59m2(其中施工面积5956.84m2、在租面积653.73m2)。主要装修内容有:拆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强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水电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厦路30号
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施工装修中涉及的木质门(含五金)、天花、玻璃隔断、地毯、墙纸等建筑材料及设备,需选用《富力盈通大厦38-40层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品牌》中的品牌、厂家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和质量(或以上)的产品,并经甲方确认方可实施。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3):
(1)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6.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3家专业承包单位(即1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1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单位、1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书。联合体工作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相关方按要求由主办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10.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六、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 5 月 12 日起至2024年 5 月 21 日期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1号办公楼1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2.邮购: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6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投标报名时请带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按第五条投标人资格第2—6项要求提交投标报名合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若投标人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司不予接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3 日 9 时 30分(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3 日 9 时 30 分
九、递交时间为2024年 6 月 3 日 9 时 00分至2024年 6 月 3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万元);
1.2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s://www.gdgczb.com/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进入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子账号申请”生成子账号;
1.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4交纳形式:电汇;
1.5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
1.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1.7投标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的,将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到帐、无法识别或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所有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
2.1 电子保函办理申请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s://www.gdgczb.com/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本项目招标页面“进入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要求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指引为准或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3. 采用纸质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保函或保险等凭证纸质原件也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至开标室。
4. 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①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转帐方式、履约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形式提交,中标人如采用电汇、转帐方式必须保证资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到帐,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省广盐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陵园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3602013609200287129
待项目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毕后28日内,招标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②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十三、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十四、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广盐置业有限公司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代理联系人:陈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8号四楼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1号办公楼1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257569
代理机构传真:020-87251313

 
 
招标人:广东省广盐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公司正式人员,都在本公司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三、本公司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本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内)。
十四、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签订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名称):分工: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招标公告(上网稿).pdf
招标公告(上网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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