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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联通伊犁州分公司伊宁市DAG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新疆联通伊犁州分公司伊宁市DAG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对2024年新疆联通伊犁州分公司伊宁市DAG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就2024年新疆联通伊犁州分公司伊宁市DAG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集成服务进行采购,包含但不仅限于磁盘阵列、备份一体机、蓝光库、恒温恒湿精密空调、核心交换机、蓄电池、漏洞扫描、集成费、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总体集成服务等内容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5元(不含税);
1.3资金性质:费用成本开支;
1.4项目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上线运行;
1.5供货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1.6项目类型:系统集成服务;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新疆旺达维能源商贸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一)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的情形。
(二)新疆旺达维能源商贸有限公司已获得由伊宁市档案馆出具的关于伊宁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单一来源使用确认函,因此作为本项目需与新疆旺达维能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新疆旺达维能源商贸有限公司已获得由伊宁市档案馆出具的关于伊宁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单一来源使用确认函,因此作为本项目需与新疆旺达维能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3.3资审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代理商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项目主要产品(磁盘阵列、恒温恒湿精密空调)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5)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伊犁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508号联通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gczxld@163.com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纪委
联系人:王云
监督电话:0999-6785001
邮箱:15609994181@chinaun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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