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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3567
项目名称: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6,000.00
最高限价(元):296,000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
线路服务采购需求
一、建设背景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一部分,纵向与省政务外网互联,横向覆盖所属级别各政务部门,用于支持各政务部门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业务活动,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之间信息的纵向传输与汇聚以及各级党政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公众、企业之间信息横向交换与共享的需求。作为数字锦州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支撑网络,通过建设结构合理、边界清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各级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互动。
二、建设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发改高[2013]266号);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总体框架》(GW0101—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W0103-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W0104—2014);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45号);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IPSec VPN 安全接入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GW0201—2011);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GW0202—2014);
《接入政务外网的局域网安全技术规范》(GW0206-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IPv4 地址规划》(GW0206-2015);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88号);
《关于就《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4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5号);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规范(试行)。
同时建设要遵从全国电子政务外网工作会议精神五个体系:一是完善“纵横贯通、三融五跨”的技术平台体系,全面支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二是构建“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的共享开放体系,全面支撑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三是打造“协同治理、一体服务”的业务应用体系,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四是强化“全面感知、响应迅敏”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快形成全方位全天候态势感知能力。五是形成“统筹有力、上下联动”的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凝聚政务外网创新发展合力。
三、建设目标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市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与互联网安全逻辑隔离,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的政务公用网络。纵向覆盖市、县(市、区)各级行政区域,横向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政务部门。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由市级、县(市、区)两级外网平台组成。
本次招标将全面完成市级城域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符合国家、省标准规范要求,实现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相关单位政务外网全覆盖。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网络架构,支持从IPV4到IPV6双栈部署和平滑过渡,支持全网MPLS VPN开通能力,符合政务外网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
四、建设与支付方式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采用“企业搭建、政府租用”的方式,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的日常管理,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支付年度电子政务外网运维费用。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为单条线路价格招标,100M光纤线路单价不高于4776元/年,30M线路单价不高于1500元/年(可采用拨号等方式),合同期限3年,采用先用后付、一年一付的原则进行支付,年底结算,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月份支付费用,项目所需资金由成交单位自筹解决。政府支付的费用中包含每年运营服务、市本级单位的132个接入节点、电路租用、系统服务、运维服务、安全防护等。为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稳运行,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采取多家运营商参与建设,分三个标段招标,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成交,投标价格按单条100M线路和30M线路分别报价。后续新增电子政务外网用户,由采购人统筹分配,线路租赁费用按照本次中标价格执行。
五、建设要求
1、网络带宽要求
互联网出口带宽按照实际需求提供保证负载70%以下,汇聚层到核心层以及IDC到核心层采用双链路,各成交单位自行提供互联网带宽出口,要求互联网出口带宽双线路10G,带宽使用率达到70%时,免费升级。省到市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上联至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保障省市政务业务畅通)带宽不低于1G,由A和B成交单位建设完成。汇聚设备到华为云数据中心网络带宽10G,由C成交单位建设完成,带宽使用率达到70%时,免费升级。
2、市级组网要求
采用“核心—汇聚—接入”三层架构,市级核心节点采用双设备,分别部署在两个核心机房。市级接入节点建议采用两台路由器,或采用横向虚拟技术,将2台设备虚拟为1台,提高可靠性。
 
地市政务外网整体拓扑示意图
3、电子政务外网延伸
在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的基础上,整合全省互联网专线和业务专网,逐步取消互联网专线和业务专网,互联网专线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访问互联网,将符合条件的业务专网全部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
4 、MPLS VPN方案
政务外网平台采用MPLS作为统一的多业务平台承载技术,提供三层MPLS VPN的开通服务。市级政务外网平台通过支持跨域对接,具备开通中央、省、市、县四级纵向MPLS VPN的能力。要求全网所有P/PE设备采用LDP协议分发MPLS标签,采用下游主动标签分发方式(DU)、有序标签控制方式(Ordere4)、自由标签保留方式(Liberal),规定所有P/PE配置LOOPBACK0接口为LSRID。全网采用Option A或者Option B方式实现MPLS VPN的跨域连接。要求全网所有P/PE设备具备开通MPLS IPv6 VPN的能力,具备开通6PE和6VPE的能力。
5、IP地址规划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GW0206-2015),规划我市政务外网IP地址使用,统一为接入单位分配内部局域网地址段、服务器地址段、网络接口IP地址。推进政务外网IPv6改造,在本项目中,统筹考虑各类政务信息系统的IPv6访问需求,实现IPv6能力建设与网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国家政务外网IPv6技术层面进行对接,省政务外网全面支持IPv6。IP地址规划分配需要在采购人同意下实施,并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具体工作由采购人指定成交单位完成,其余成交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
6、统一安全接入
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和安全策略,在保证政务外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满足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VPDN等基础网络访问政务外网的需求,同时在互联网出口上应同时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安全审计等措施,用于满足基本防护、安全监测与行为审计等各方面安全需求。
7、统一安全监控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要求,实现全网安全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安全趋势智能分析,为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事件监测、安全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全网信息安全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的协同联动机制。支持后续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对接。需要为采购人日常监管开通账号权限。
8、统一运维管理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要求,建立统一运维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水平和协同处置力度,完善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支持后续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对接。需要为采购人日常监管开通账号权限。
9、核心汇聚点建设
本次招标运营商为多家,需要在华为云数据中心机房中汇聚设备上,实现各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互和统一管理。省市对接、和华为云数据中心对接,均在汇聚点完成。核心汇聚点建设涉及费用(含设备及运维)由C成交单位承担,各成交单位需要无偿无条件配合网络调试工作。汇聚点需要两台核心路由器,互为主备,且两台设备之间采用双链路进行线路保护。
10、符合国家或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完成网络建设。如国家或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方案出现调整,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将免费参照整改。如遇国家或省网络资费调整,成交单位应参照执行。
六、安全要求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建设,应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相关标准执行: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W0103-2011);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体系技术规范与实施指南》(GW0203-2014);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规范(试行)》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提供服务的运营商机房安全标准要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满足各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传输和跨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的需要,保证其在广域网和城域网上的畅通、安全可靠。不同等级保护政务外网互联,应在配置网络边界访问控制的情况下,确保业务畅通。
对于接入单位尚未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或安全等级保护在第二级及以下的单位局域网接入时,应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边界访问控制和监测措施,保证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
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网络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能够抵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
互联网接入区通过综合安全系统、集中管控审计系统、日志审计系统实现安全管理。实现防火墙、负载均衡、入侵防御、防病毒、流量控制、VPN网关等功能;实现账号集中管理、统一登录平台(SSO)、身份集中管理、密码管理、认证授权、行为识别、行为控制、审计管理等功能;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查询、报表展示、联动协同、系统监控与管理等功能。
实现各级广域网、城域网、公共网络区、互联网接入区、专用网络区以及各基础支撑系统的安全事件监测、状态信息监测、运维监测、脆弱性监测、互联网行为监测、流量监测。综合利用动力环境管理、网络管理、终端管理、日志管理、风险管理、审计等安全管理功能,采取多种手段和安全管理规范,对运行环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基础支持系统等IT资源实现实时安全监测与趋势分析,通过各级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系统的上下互联,以及与网络管理系统、审计系统等互联,实现体系化部署与监测管理。
七、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之内完成,含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改造及核心汇聚点建设配置。如中标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该中标部分合同自动终止,由原中标单位暂时继续提供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已保证网络不中断。使用计费日期,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八、其它要求
1、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作为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组成部分,符合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整体架构,除汇聚点设备和接入设备外,原则上其他设备均放置在运营商机房,相关设备、线路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提供给非电子政务外网用户使用。
2、成交单位提供的网络能够在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灵活、方便地进行网络扩容,适应网络结构的变化。各节点设备均留有一定冗余,方便后期扩展。提供的线路至少满足未来3年的应用需求。
3、互联网出口、县区接入、市直单位接入等工作在运营商机房完成。每个运营商设置唯一的互联网市级出口,县区不允许设置互联网出口。
4、有业务需求的其他用户单位,经采购人同意后可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含自费接入用户),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自行接入。成交单位不得私自迁移网络线路。锦州市下辖范围内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次招标确定的线路服务方式和中标价格执行。
5、电子政务外网故障,由成交单位排查解决,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市府路68号)故障排查范围到办公室墙壁网络接口,其余单位故障排查范围到主线路接入机房。
6、各成交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汇聚点网络畅通及故障排查工作,并做到4小时内响应。
7、本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如验收不通过,需要成交单位1个月之内整改,再次提请验收。两次验收不通过的成交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8、各成交单位需要每日查看日志文件,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如出现网络安全事件,需要7x24小时快速响应,并做到2小时内IP地址溯源。
九、运维服务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各自建设部分的网络运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网络使用情况对软硬件设备进行升级、扩容、优化;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接入和带宽扩容需求,及时配合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2、对网络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和故障处理,确保设备各项性能指标正常,网络运行稳定。
3、成交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整网的网络规划、技术方案设计和互联标准制定,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安全维护方案。
4、设立统一服务热线,7*24 小时响应接入单位服务请求,并根据服务请求类型,及时准确向各标段运维人员分派工单。3日内不作出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安排其他运营商。
5、按月对接入线路及设备进行巡检,包括网络设备运行状况、告警灯检查、网络终端设备运维运行状况、传输线路质量、网络故障隐患排除、机房环境情况等。
6、成交单位对所中标线路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故障,须帮助处理,以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稳运行。
7、接入单位对成交单位服务不满意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意见,经核实问题存在且不按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批准,下一年度可调换运营商。
8、涉及单位更换电子政务外网部分的施工,需要双方先行踏勘,制定可行性的网络更换方案。网络正式交接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完成,避免因施工过程造成网络中断影响正常办公。如出现网络中断故障,本次成交单位应具备应急预案,以保障接入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正常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17,000.00
最高限价(元):117,000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
线路服务采购需求
一、建设背景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一部分,纵向与省政务外网互联,横向覆盖所属级别各政务部门,用于支持各政务部门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业务活动,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之间信息的纵向传输与汇聚以及各级党政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公众、企业之间信息横向交换与共享的需求。作为数字锦州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支撑网络,通过建设结构合理、边界清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各级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互动。
二、建设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发改高[2013]266号);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总体框架》(GW0101—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W0103-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W0104—2014);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45号);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IPSec VPN 安全接入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GW0201—2011);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GW0202—2014);
《接入政务外网的局域网安全技术规范》(GW0206-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IPv4 地址规划》(GW0206-2015);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88号);
《关于就《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4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5号);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规范(试行)。
同时建设要遵从全国电子政务外网工作会议精神五个体系:一是完善“纵横贯通、三融五跨”的技术平台体系,全面支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二是构建“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的共享开放体系,全面支撑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三是打造“协同治理、一体服务”的业务应用体系,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四是强化“全面感知、响应迅敏”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快形成全方位全天候态势感知能力。五是形成“统筹有力、上下联动”的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凝聚政务外网创新发展合力。
三、建设目标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市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与互联网安全逻辑隔离,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的政务公用网络。纵向覆盖市、县(市、区)各级行政区域,横向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政务部门。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由市级、县(市、区)两级外网平台组成。
本次招标将全面完成市级城域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符合国家、省标准规范要求,实现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相关单位政务外网全覆盖。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网络架构,支持从IPV4到IPV6双栈部署和平滑过渡,支持全网MPLS VPN开通能力,符合政务外网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
四、建设与支付方式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采用“企业搭建、政府租用”的方式,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的日常管理,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支付年度电子政务外网运维费用。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为单条线路价格招标,100M光纤线路单价不高于4776元/年,30M线路单价不高于1500元/年(可采用拨号等方式),合同期限3年,采用先用后付、一年一付的原则进行支付,年底结算,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月份支付费用,项目所需资金由成交单位自筹解决。政府支付的费用中包含每年运营服务、市本级单位的132个接入节点、电路租用、系统服务、运维服务、安全防护等。为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稳运行,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采取多家运营商参与建设,分三个标段招标,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成交,投标价格按单条100M线路和30M线路分别报价。后续新增电子政务外网用户,由采购人统筹分配,线路租赁费用按照本次中标价格执行。
五、建设要求
1、网络带宽要求
互联网出口带宽按照实际需求提供保证负载70%以下,汇聚层到核心层以及IDC到核心层采用双链路,各成交单位自行提供互联网带宽出口,要求互联网出口带宽双线路10G,带宽使用率达到70%时,免费升级。省到市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上联至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保障省市政务业务畅通)带宽不低于1G,由A和B成交单位建设完成。汇聚设备到华为云数据中心网络带宽10G,由C成交单位建设完成,带宽使用率达到70%时,免费升级。
2、市级组网要求
采用“核心—汇聚—接入”三层架构,市级核心节点采用双设备,分别部署在两个核心机房。市级接入节点建议采用两台路由器,或采用横向虚拟技术,将2台设备虚拟为1台,提高可靠性。
 
地市政务外网整体拓扑示意图
3、电子政务外网延伸
在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的基础上,整合全省互联网专线和业务专网,逐步取消互联网专线和业务专网,互联网专线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访问互联网,将符合条件的业务专网全部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
4 、MPLS VPN方案
政务外网平台采用MPLS作为统一的多业务平台承载技术,提供三层MPLS VPN的开通服务。市级政务外网平台通过支持跨域对接,具备开通中央、省、市、县四级纵向MPLS VPN的能力。要求全网所有P/PE设备采用LDP协议分发MPLS标签,采用下游主动标签分发方式(DU)、有序标签控制方式(Ordere4)、自由标签保留方式(Liberal),规定所有P/PE配置LOOPBACK0接口为LSRID。全网采用Option A或者Option B方式实现MPLS VPN的跨域连接。要求全网所有P/PE设备具备开通MPLS IPv6 VPN的能力,具备开通6PE和6VPE的能力。
5、IP地址规划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GW0206-2015),规划我市政务外网IP地址使用,统一为接入单位分配内部局域网地址段、服务器地址段、网络接口IP地址。推进政务外网IPv6改造,在本项目中,统筹考虑各类政务信息系统的IPv6访问需求,实现IPv6能力建设与网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国家政务外网IPv6技术层面进行对接,省政务外网全面支持IPv6。IP地址规划分配需要在采购人同意下实施,并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具体工作由采购人指定成交单位完成,其余成交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
6、统一安全接入
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和安全策略,在保证政务外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满足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VPDN等基础网络访问政务外网的需求,同时在互联网出口上应同时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安全审计等措施,用于满足基本防护、安全监测与行为审计等各方面安全需求。
7、统一安全监控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要求,实现全网安全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安全趋势智能分析,为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事件监测、安全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全网信息安全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的协同联动机制。支持后续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对接。需要为采购人日常监管开通账号权限。
8、统一运维管理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要求,建立统一运维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水平和协同处置力度,完善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支持后续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对接。需要为采购人日常监管开通账号权限。
9、核心汇聚点建设
本次招标运营商为多家,需要在华为云数据中心机房中汇聚设备上,实现各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互和统一管理。省市对接、和华为云数据中心对接,均在汇聚点完成。核心汇聚点建设涉及费用(含设备及运维)由C成交单位承担,各成交单位需要无偿无条件配合网络调试工作。汇聚点需要两台核心路由器,互为主备,且两台设备之间采用双链路进行线路保护。
10、符合国家或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完成网络建设。如国家或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方案出现调整,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将免费参照整改。如遇国家或省网络资费调整,成交单位应参照执行。
六、安全要求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建设,应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相关标准执行: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W0103-2011);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体系技术规范与实施指南》(GW0203-2014);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规范(试行)》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提供服务的运营商机房安全标准要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满足各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传输和跨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的需要,保证其在广域网和城域网上的畅通、安全可靠。不同等级保护政务外网互联,应在配置网络边界访问控制的情况下,确保业务畅通。
对于接入单位尚未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或安全等级保护在第二级及以下的单位局域网接入时,应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边界访问控制和监测措施,保证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
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网络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能够抵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
互联网接入区通过综合安全系统、集中管控审计系统、日志审计系统实现安全管理。实现防火墙、负载均衡、入侵防御、防病毒、流量控制、VPN网关等功能;实现账号集中管理、统一登录平台(SSO)、身份集中管理、密码管理、认证授权、行为识别、行为控制、审计管理等功能;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查询、报表展示、联动协同、系统监控与管理等功能。
实现各级广域网、城域网、公共网络区、互联网接入区、专用网络区以及各基础支撑系统的安全事件监测、状态信息监测、运维监测、脆弱性监测、互联网行为监测、流量监测。综合利用动力环境管理、网络管理、终端管理、日志管理、风险管理、审计等安全管理功能,采取多种手段和安全管理规范,对运行环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基础支持系统等IT资源实现实时安全监测与趋势分析,通过各级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系统的上下互联,以及与网络管理系统、审计系统等互联,实现体系化部署与监测管理。
七、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之内完成,含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改造及核心汇聚点建设配置。如中标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该中标部分合同自动终止,由原中标单位暂时继续提供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已保证网络不中断。使用计费日期,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八、其它要求
1、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作为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组成部分,符合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整体架构,除汇聚点设备和接入设备外,原则上其他设备均放置在运营商机房,相关设备、线路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提供给非电子政务外网用户使用。
2、成交单位提供的网络能够在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灵活、方便地进行网络扩容,适应网络结构的变化。各节点设备均留有一定冗余,方便后期扩展。提供的线路至少满足未来3年的应用需求。
3、互联网出口、县区接入、市直单位接入等工作在运营商机房完成。每个运营商设置唯一的互联网市级出口,县区不允许设置互联网出口。
4、有业务需求的其他用户单位,经采购人同意后可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含自费接入用户),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自行接入。成交单位不得私自迁移网络线路。锦州市下辖范围内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次招标确定的线路服务方式和中标价格执行。
5、电子政务外网故障,由成交单位排查解决,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市府路68号)故障排查范围到办公室墙壁网络接口,其余单位故障排查范围到主线路接入机房。
6、各成交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汇聚点网络畅通及故障排查工作,并做到4小时内响应。
7、本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如验收不通过,需要成交单位1个月之内整改,再次提请验收。两次验收不通过的成交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8、各成交单位需要每日查看日志文件,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如出现网络安全事件,需要7x24小时快速响应,并做到2小时内IP地址溯源。
九、运维服务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各自建设部分的网络运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网络使用情况对软硬件设备进行升级、扩容、优化;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接入和带宽扩容需求,及时配合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2、对网络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和故障处理,确保设备各项性能指标正常,网络运行稳定。
3、成交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整网的网络规划、技术方案设计和互联标准制定,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安全维护方案。
4、设立统一服务热线,7*24 小时响应接入单位服务请求,并根据服务请求类型,及时准确向各标段运维人员分派工单。3日内不作出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安排其他运营商。
5、按月对接入线路及设备进行巡检,包括网络设备运行状况、告警灯检查、网络终端设备运维运行状况、传输线路质量、网络故障隐患排除、机房环境情况等。
6、成交单位对所中标线路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故障,须帮助处理,以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稳运行。
7、接入单位对成交单位服务不满意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意见,经核实问题存在且不按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批准,下一年度可调换运营商。
8、涉及单位更换电子政务外网部分的施工,需要双方先行踏勘,制定可行性的网络更换方案。网络正式交接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完成,避免因施工过程造成网络中断影响正常办公。如出现网络中断故障,本次成交单位应具备应急预案,以保障接入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正常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17,000.00
最高限价(元):217,000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
线路服务采购需求
一、建设背景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是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一部分,纵向与省政务外网互联,横向覆盖所属级别各政务部门,用于支持各政务部门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的业务活动,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之间信息的纵向传输与汇聚以及各级党政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公众、企业之间信息横向交换与共享的需求。作为数字锦州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支撑网络,通过建设结构合理、边界清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各级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互动。
二、建设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发改高[2013]266号);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总体框架》(GW0101—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W0103-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W0104—2014);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45号);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IPSec VPN 安全接入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GW0201—2011);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GW0202—2014);
《接入政务外网的局域网安全技术规范》(GW0206-2014);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IPv4 地址规划》(GW0206-2015);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88号);
《关于就《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函》(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4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5号);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规范(试行)。
同时建设要遵从全国电子政务外网工作会议精神五个体系:一是完善“纵横贯通、三融五跨”的技术平台体系,全面支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二是构建“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的共享开放体系,全面支撑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三是打造“协同治理、一体服务”的业务应用体系,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四是强化“全面感知、响应迅敏”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快形成全方位全天候态势感知能力。五是形成“统筹有力、上下联动”的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凝聚政务外网创新发展合力。
三、建设目标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是我市电子政务重要基础设施,与互联网安全逻辑隔离,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的政务公用网络。纵向覆盖市、县(市、区)各级行政区域,横向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政务部门。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由市级、县(市、区)两级外网平台组成。
本次招标将全面完成市级城域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符合国家、省标准规范要求,实现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相关单位政务外网全覆盖。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网络架构,支持从IPV4到IPV6双栈部署和平滑过渡,支持全网MPLS VPN开通能力,符合政务外网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
四、建设与支付方式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采用“企业搭建、政府租用”的方式,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的日常管理,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支付年度电子政务外网运维费用。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项目为单条线路价格招标,100M光纤线路单价不高于4776元/年,30M线路单价不高于1500元/年(可采用拨号等方式),合同期限3年,采用先用后付、一年一付的原则进行支付,年底结算,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月份支付费用,项目所需资金由成交单位自筹解决。政府支付的费用中包含每年运营服务、市本级单位的132个接入节点、电路租用、系统服务、运维服务、安全防护等。为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稳运行,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采取多家运营商参与建设,分三个标段招标,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成交,投标价格按单条100M线路和30M线路分别报价。后续新增电子政务外网用户,由采购人统筹分配,线路租赁费用按照本次中标价格执行。
五、建设要求
1、网络带宽要求
互联网出口带宽按照实际需求提供保证负载70%以下,汇聚层到核心层以及IDC到核心层采用双链路,各成交单位自行提供互联网带宽出口,要求互联网出口带宽双线路10G,带宽使用率达到70%时,免费升级。省到市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上联至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保障省市政务业务畅通)带宽不低于1G,由A和B成交单位建设完成。汇聚设备到华为云数据中心网络带宽10G,由C成交单位建设完成,带宽使用率达到70%时,免费升级。
2、市级组网要求
采用“核心—汇聚—接入”三层架构,市级核心节点采用双设备,分别部署在两个核心机房。市级接入节点建议采用两台路由器,或采用横向虚拟技术,将2台设备虚拟为1台,提高可靠性。
 
地市政务外网整体拓扑示意图
3、电子政务外网延伸
在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的基础上,整合全省互联网专线和业务专网,逐步取消互联网专线和业务专网,互联网专线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访问互联网,将符合条件的业务专网全部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
4 、MPLS VPN方案
政务外网平台采用MPLS作为统一的多业务平台承载技术,提供三层MPLS VPN的开通服务。市级政务外网平台通过支持跨域对接,具备开通中央、省、市、县四级纵向MPLS VPN的能力。要求全网所有P/PE设备采用LDP协议分发MPLS标签,采用下游主动标签分发方式(DU)、有序标签控制方式(Ordere4)、自由标签保留方式(Liberal),规定所有P/PE配置LOOPBACK0接口为LSRID。全网采用Option A或者Option B方式实现MPLS VPN的跨域连接。要求全网所有P/PE设备具备开通MPLS IPv6 VPN的能力,具备开通6PE和6VPE的能力。
5、IP地址规划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GW0206-2015),规划我市政务外网IP地址使用,统一为接入单位分配内部局域网地址段、服务器地址段、网络接口IP地址。推进政务外网IPv6改造,在本项目中,统筹考虑各类政务信息系统的IPv6访问需求,实现IPv6能力建设与网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运行,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国家政务外网IPv6技术层面进行对接,省政务外网全面支持IPv6。IP地址规划分配需要在采购人同意下实施,并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具体工作由采购人指定成交单位完成,其余成交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
6、统一安全接入
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和安全策略,在保证政务外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满足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VPDN等基础网络访问政务外网的需求,同时在互联网出口上应同时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安全审计等措施,用于满足基本防护、安全监测与行为审计等各方面安全需求。
7、统一安全监控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要求,实现全网安全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和安全趋势智能分析,为政务外网的信息安全事件监测、安全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支撑,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全网信息安全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的协同联动机制。支持后续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对接。需要为采购人日常监管开通账号权限。
8、统一运维管理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试行)》要求,建立统一运维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水平和协同处置力度,完善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支持后续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对接。需要为采购人日常监管开通账号权限。
9、核心汇聚点建设
本次招标运营商为多家,需要在华为云数据中心机房中汇聚设备上,实现各家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互和统一管理。省市对接、和华为云数据中心对接,均在汇聚点完成。核心汇聚点建设涉及费用(含设备及运维)由C成交单位承担,各成交单位需要无偿无条件配合网络调试工作。汇聚点需要两台核心路由器,互为主备,且两台设备之间采用双链路进行线路保护。
10、符合国家或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标准
严格遵循《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完成网络建设。如国家或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方案出现调整,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将免费参照整改。如遇国家或省网络资费调整,成交单位应参照执行。
六、安全要求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建设,应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相关标准执行: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W0103-2011);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体系技术规范与实施指南》(GW0203-2014);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规范(试行)》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提供服务的运营商机房安全标准要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
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满足各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传输和跨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的需要,保证其在广域网和城域网上的畅通、安全可靠。不同等级保护政务外网互联,应在配置网络边界访问控制的情况下,确保业务畅通。
对于接入单位尚未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或安全等级保护在第二级及以下的单位局域网接入时,应加强电子政务外网边界访问控制和监测措施,保证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
第三级安全保护能力: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网络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能够抵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
互联网接入区通过综合安全系统、集中管控审计系统、日志审计系统实现安全管理。实现防火墙、负载均衡、入侵防御、防病毒、流量控制、VPN网关等功能;实现账号集中管理、统一登录平台(SSO)、身份集中管理、密码管理、认证授权、行为识别、行为控制、审计管理等功能;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查询、报表展示、联动协同、系统监控与管理等功能。
实现各级广域网、城域网、公共网络区、互联网接入区、专用网络区以及各基础支撑系统的安全事件监测、状态信息监测、运维监测、脆弱性监测、互联网行为监测、流量监测。综合利用动力环境管理、网络管理、终端管理、日志管理、风险管理、审计等安全管理功能,采取多种手段和安全管理规范,对运行环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基础支持系统等IT资源实现实时安全监测与趋势分析,通过各级政务外网安全监测系统的上下互联,以及与网络管理系统、审计系统等互联,实现体系化部署与监测管理。
七、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之内完成,含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线路改造及核心汇聚点建设配置。如中标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该中标部分合同自动终止,由原中标单位暂时继续提供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已保证网络不中断。使用计费日期,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八、其它要求
1、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作为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组成部分,符合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整体架构,除汇聚点设备和接入设备外,原则上其他设备均放置在运营商机房,相关设备、线路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提供给非电子政务外网用户使用。
2、成交单位提供的网络能够在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灵活、方便地进行网络扩容,适应网络结构的变化。各节点设备均留有一定冗余,方便后期扩展。提供的线路至少满足未来3年的应用需求。
3、互联网出口、县区接入、市直单位接入等工作在运营商机房完成。每个运营商设置唯一的互联网市级出口,县区不允许设置互联网出口。
4、有业务需求的其他用户单位,经采购人同意后可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含自费接入用户),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自行接入。成交单位不得私自迁移网络线路。锦州市下辖范围内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次招标确定的线路服务方式和中标价格执行。
5、电子政务外网故障,由成交单位排查解决,市政府集中办公区(市府路68号)故障排查范围到办公室墙壁网络接口,其余单位故障排查范围到主线路接入机房。
6、各成交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汇聚点网络畅通及故障排查工作,并做到4小时内响应。
7、本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如验收不通过,需要成交单位1个月之内整改,再次提请验收。两次验收不通过的成交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8、各成交单位需要每日查看日志文件,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如出现网络安全事件,需要7x24小时快速响应,并做到2小时内IP地址溯源。
九、运维服务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各自建设部分的网络运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网络使用情况对软硬件设备进行升级、扩容、优化;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接入和带宽扩容需求,及时配合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2、对网络进行日常运行监控和故障处理,确保设备各项性能指标正常,网络运行稳定。
3、成交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整网的网络规划、技术方案设计和互联标准制定,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安全维护方案。
4、设立统一服务热线,7*24 小时响应接入单位服务请求,并根据服务请求类型,及时准确向各标段运维人员分派工单。3日内不作出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安排其他运营商。
5、按月对接入线路及设备进行巡检,包括网络设备运行状况、告警灯检查、网络终端设备运维运行状况、传输线路质量、网络故障隐患排除、机房环境情况等。
6、成交单位对所中标线路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故障,须帮助处理,以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平稳运行。
7、接入单位对成交单位服务不满意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意见,经核实问题存在且不按时完成整改,经采购人批准,下一年度可调换运营商。
8、涉及单位更换电子政务外网部分的施工,需要双方先行踏勘,制定可行性的网络更换方案。网络正式交接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完成,避免因施工过程造成网络中断影响正常办公。如出现网络中断故障,本次成交单位应具备应急预案,以保障接入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正常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0时17分至2023年09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锦州市信息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黄海大街4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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