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鸣大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标段答疑文件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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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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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财鸣大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标段答疑文件01号
日期:2024-03-22
财鸣大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 个类似工程业绩。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中类似设计业绩未明确业绩证明资料。请问: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可否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答复: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为“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未对设计人员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作要求。已完成的设计业绩证明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补充内容。
招标人:成都锦东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3月22日
日期:2024-03-22
财鸣大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改造工程设计/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 个类似工程业绩。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中类似设计业绩未明确业绩证明资料。请问: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可否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答复: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为“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未对设计人员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作要求。已完成的设计业绩证明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补充内容。
招标人:成都锦东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