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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小型水库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2022-2023年)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罗湖区小型水库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
(2022-2023年)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拟对罗湖区小型水库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2022-2023年)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小型水库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419.9800
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变更事项
取消合同以下服务内容:
(1)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银湖水库安保巡查、其他(建立水库物业管理制度、编制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风险管控、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日常记录处理和资料整编、办公用品配备、新冠疫情防控、配置无线通信设备、购买保险、缴纳电费、水费、话费、宽带费等费用、管理费、规费、税费、利润等)工作;
(2)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银湖水库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工作;
(3)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银湖水库绿化养护、四害消杀工作;
(4)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陆域保洁、绿化养护、四害消杀工作。
2.变更金额:
取消的服务内容扣减费用合计419190.13元,变更后合同金额为3780609.87元。
3.原合同要求:
(1)1.2.2安全管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乙方应制定安全保卫操作规程并制度上墙公示,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水库的水政安保工作;安保人员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做好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承担水库安全工作。对于发现有人员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危险活动的,安保人员应当立即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甲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乙方需安排安保人员在小坑水库、金湖上库水库、金湖下库水库入口值守,登记进出人员、车辆信息。乙方需在金湖调蓄湖库岸公园、银湖水库碧道非开放时段和暴雨、台风或雷电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使用伸缩围栏封闭各入口,在横沥口水库非开放时段关闭入口铁门;3)乙方需安排安保人员管制小坑水库、银湖水库坝顶公路汽车乱停现象,确保小坑水库、银湖水库坝顶公路畅通无阻;4)乙方需安排安保人员维持金湖调蓄湖库岸公园、银湖水库碧道、横沥口水库正常秩序。
(2)1.2.3陆域保洁 保洁范围为水库管理范围内陆域的保洁管养。保洁要求:陆域的保洁参照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和河道管养技术标准《汛期重点河段陆域垃圾清理时间表》、《保洁频次与时间要求表》,不低于一级保洁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绿地、路面清洁、保洁;2)管养房清洁、保洁;3)其他配套设施清洁、保洁;4)卫生间保洁;5)垃圾处理;6)溢洪道淤积物清理。
(3)1.2.4水域保洁 保洁范围为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域(水库水面、入库河流上延100米(或至截污栅前))的保洁管养。保洁要求:水域的保洁参照河道管养标准《保洁频次与时间要求表》《汛期重点水域垃圾清理时间表》《每1000m²水面的漂浮物控制指标》,不低于Ⅰ级管养标准,主要包括水库水面(含泄水箱涵)的清洁、日常的垃圾清理以及定时清淤等。
(4)1.2.5绿化养护 乙方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一级标准、《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公园一级绿地养护标准开展各水库、金湖调蓄湖库岸公园绿化养护工作。绿化植物年保存率应达到98%以上,生长健壮,无缺株、枯死株:大坝背水坡草皮护坡,绿化苗木、草坪、乔木、灌木、绿篱等植物,无霉污、病枝、虫害、枯枝烂头、叶面破损等现象。水库管理范围绿化带内应定期修剪,及时修补、扶持和补苗,保持花木形态常美。发现绿化区内的树木、花卉缺损或枯萎时,应及时补植或灌水养护。保持绿化带整洁,无垃圾、无占绿、毁绿现象,并及时采取措施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修剪工作;2)灌溉、施肥工作;3)除草工作;4)补植、死苗清理工作;5)绿地保护工作;6)植物病虫害防治;7)古树名木养护;8)垂直绿化养护;9)水生植物清除;10)薇甘菊、鬼针草等有害生物防治;11)防台风工作。
(5)1.2.9四害消杀 “四害”对象为老鼠、蚊虫、苍蝇、蟑螂。四害消杀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防治人员(需具备专业上岗证书)不少于2人,使用的药品“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齐全,不得使用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药物,四害消杀效果达到标准不低于国家C级标准。
(6)1.2.10 日常记录处理和资料整编 乙方应安排文员将水库各种巡查记录表、检查表、往来文件分类等按月进行存档和上报。
(7)1.2.11 缴纳电费、水费、话费、宽带费等费用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有办公需要的管养房配置宽带网络及固定电话。乙方需每月准时向罗湖供电局、市水务集团、中国电信等单位缴纳各水库、公园、碧道的电费、水费、固话费、宽带费。
(8)1.2.12 办公用品配备 按甲方的要求,在各水库管理房中配备满足日常办公、防汛值班需求的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以及电脑、A3扫描打印一体机、投影仪、人脸识别考勤打卡机、热水器、空调等电器。
(9)1.2.13 新冠疫情防控 乙方需按市、区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及甲方要求落实做好各水库、金湖调蓄湖库岸公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10)1.2.14 配置无线通信设备 乙方需高度重视极端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工作,构建起多种通信手段互为备份的应急通信体系,各水库建立至少 4 种以上通信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固定通信、移动电话通信、集群移动通信、卫星通信、视频会议系统、短波电台通信、超短波电台通信等,确保极端天气情况下与甲方、区水务局及区三防办实现抢险救援和指挥调度的最低限度通信需求。
(11)1.2.15 购买保险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项目团队成员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事宜并购买保额不低于15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
(12)1.2.19其他规定 如因甲方工作安排、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导致上述“服务内容”中部分工作无需开展的,相应核减有关费用(乙方可参考分项报价进行计算并将费用核减报告提交至甲方审核,如乙方核减费用与甲方计算费用差距过大且双方无法就该核减费用达成一致的,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价或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金额为基准进行核减)。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 罗湖区建筑工务署开展环银湖水库碧道工程建设,拆除重建库区范围内栈道。我中心自2021年4月7日起将银湖水库整个库区移交环银湖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碧道施工,至2023年8月25日前环银湖水库碧道工程未移交我中心管理,银湖水库整个库区在环银湖水库碧道工程施工期间不纳入管养范围。银湖水库碧道于2023年2月起对市民开放,鉴于银湖水库新建栈道开放市民进入后有较多市民长时间停留库区内钓鱼,我中心自2月16日起安排安保人员对在银湖水库管理范围内放生、捕鱼、钓鱼、放船、投毒、乱丢垃圾、随地大小便、宗教集结活动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进行劝导、说明、纠正,并对下水、玩水、坐栏杆上、翻越护栏、翻越围网等危险行为及危害水库工程安全、破坏水库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鉴于银湖水库新建栈道开放后,吸引较多市民到水库散步和游玩,水库环境卫生工作需尽快开展。我中心自5月11日起安排保洁人员在银湖水库管理范围内的陆域和水域进行保洁管养。陆域和水域保洁标准不低于合同约定的一级保洁标准,陆域保洁需保持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杂物、配套设施整体美观,无污物残留,无乱贴乱画现象等。水域保洁需对水库水面进行清洁及定时清淤,及时集中打捞漂浮的垃圾、废弃物或水生植物等工作。受环银湖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影响,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如下工作:1)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银湖水库安保巡查、其他(建立水库物业管理制度、编制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风险管控、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日常记录处理和资料整编、办公用品配备、新冠疫情防控、配置无线通信设备、购买保险、缴纳电费、水费、话费、宽带费等费用、管理费、规费、税费、利润等)工作;2)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银湖水库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工作;3)在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银湖水库绿化养护、四害消杀工作。
2. 罗湖区水务局开展罗湖区小坑水库等三座水库及仙湖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从2023年7月3日正式开工对小坑水库、横沥口水库、仙湖下库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我中心自2023年7月31日起将小坑水库管理范围内施工占用区域移交给施工单位,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交付前施工占用区域不再纳入管养范围。受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影响,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陆域保洁、绿化养护、四害消杀工作。
3. 根据罗湖区小型水库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2022-2023年)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如因甲方工作安排、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导致上述“服务内容”中部分工作无需开展的,相应核减有关费用(乙方可参考分项报价进行计算并将费用核减报告提交至甲方审核,如乙方核减费用与甲方计算费用差距过大且双方无法就该核减费用达成一致的,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价或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金额为基准进行核减)”的约定,按照明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清单,我中心对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有限公司未开展工作进行费用核减,具体如下:(1)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银湖水库安保巡查工作,核减68646.58元;(2)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2月15日期间银湖水库其他(建立水库物业管理制度、编制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风险管控、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日常记录处理和资料整编、办公用品配备、新冠疫情防控、配置无线通信设备、购买保险、缴纳电费、水费、话费、宽带费等费用、管理费、规费、税费、利润等)工作,核减135290.96元;(3)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银湖水库水域保洁工作,核减80893.15元;(4)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银湖水库陆域保洁工作,核减38317.81元;(5)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银湖水库绿化养护工作,核减84000.00元;(6)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银湖水库四害消杀工作,核减10200.00元;(7)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陆域保洁工作,核减1318.64元;(8)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绿化养护工作,核减464.88元;(9)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四害消杀工作,核减58.11元。以上合计核减419190.13元。
4. 根据上述理由,对合同作出变更,从合同价款中扣减419190.13元,变更后合同金额为3780609.87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55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2566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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