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交通1-5号线线网语音播报广告经营权转让价值评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轨道交通1-5号线线网语音播报广告经营权转让价值评估项目
2.采购预算:1.38万元
3.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采购日期:2024年5月13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合肥轨道交通1-5号线线网语音播报广告经营权转让价值评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 中标候选人名称: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中标费率:35%
3.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科学城车辆段4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9009053。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1.项目名称:合肥轨道交通1-5号线线网语音播报广告经营权转让价值评估项目
2.采购预算:1.38万元
3.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采购日期:2024年5月13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合肥轨道交通1-5号线线网语音播报广告经营权转让价值评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 中标候选人名称: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中标费率:35%
3.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科学城车辆段4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9009053。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