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阳龙舟坪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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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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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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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长阳清源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长阳龙舟坪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件及附件已收悉。2024年1月30日,我单位组织专家对《长阳龙舟坪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编。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长阳龙舟坪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312-420528-04-01-503888。
二、项目建设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高家堰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0.82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水泵站11座;新建水厂一座,包含净水工程、智慧水务,以及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建成后供水规模达到10000立方米/每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844.5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四、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五、招投标方案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核准该工程项目采取委托招标形式,对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长阳龙舟坪镇第二水厂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它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