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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04174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邦宸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荣誉街17号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84.36(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谷旦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路980号-102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0.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包含米、面、油、干调采购及配送。
服务要求:1.交货要求: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品质、数量、时间提供副食品,不得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延迟送货,否则可能被处以警告。 2.交货时间:由招标人提前1周向中标人提供需求计划,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和供应计划将所供品种按时保质保量免费送达至指定地点并免费卸货。每周运送副食品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配送时间。 中标人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正常供应副食品,造成副食供应延迟的:延迟24小时以内,1个月内出现1次的予以警告,1个月内出现2次的处以罚金3000元,1个月内出现3次的处以罚金10000元;延迟24小时以上,1个月内出现1次处以罚金5000元,1个月内出现2次的处以罚金10000元,1个月内出现3次(含)以上或直接造成副食供应中断的,招标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3.交货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计划提供。 4.交货地点:鞍山市中医院 5.交货方式:招标人当场验收,数量不足90%的产品不予签收,品质合格率低于90%的不予签收,达到90%的签收后应及时补齐缺额。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将全部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卸货。 6.货物品种:品种以货物质量标准一览表列出的为主,招标人提出货物质量标准一览表外的品种需求时,供应商应给予提供。 7.验收:中标人需完全按照质量标准配送,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招标人根据技术标准现场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具体验收方式按招标人要求执行。质量检测由副食品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员工的反映,与中标人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检测费用和因检测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商品验收过程中,如出现参假、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等质量问题,中标人需6小时内完成退换货,并接受招标人罚款,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可根据医院对于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为1年,最多续签2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货物质量标准一览表的主要货物为预计使用货物,实际供货过程中由合同乙方根据合同甲方提出的副食品采购需求提供。乙方必须按甲方预约的副食品种类和数量足额供应,不得随意增减。实际供货的品种会出现多于或少于货物质量标准一览表中品种,货物质量标准一览表中未列明的货物质量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价格按照本章报价要求的规定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002包:包含水果、蔬菜、畜肉、禽肉、鱼类、鸡蛋、冻货、牛奶等采购及配送。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包括:货物质量标准一览表、交货、配送及售后服务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可根据医院对于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为1年,最多续签2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英侠、隋成波、王静、孟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本年的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4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本年的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进行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中医院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新营路1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邦宸食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医院副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谷旦农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002.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0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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