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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流标公告悦达地产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标准合同编号:YDLKHT-002】 悦达绿科专业分包工程询比价文件
【版本编号:YDLK-20220301】
专业分包工程
询比价邀请书
合同编号
(HYF-001)-GF-20230425
工程名称
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
采购人
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总目录
第一卷
询比价文件
第一卷
第一部分  询比范围及工程概况
一、询比范围
包括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要求,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图纸、清单等所反映的全部工作内容。
采购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可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具体详见第二卷合同部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
2.工程地点: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
3.工程规模:1493.06万元;
4.质量标准: 合格;
5.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专业类型
是否包含
备注
1
基坑支护
☑是 □否

2
首开区部分地库桩及会所桩基
☑是 □否


注:
7.1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8.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注:
8.1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8.2以上时间包括人员进场、临设搭设、施工准备、建筑物脚手架拆除至验收合格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中标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
8.3.中标人需要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水、电供应情况,备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燃油发电设施及燃油供水设施(包括水池)保证工程在市政停电断水时正常施工,采购人不考虑因为市政停水、停电而给中标人经济补偿及顺延工期。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及要求
一、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
2.地点: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
3.现场踏勘的要求:报价单位须到现场实际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场地布置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报价报价中,报价单位中标后上述所有可能发生的措施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并包干使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向报价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够被报价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4.现场踏勘的联系人: 曹政
(电话:)15705103009

二、询比答疑
各报价单位可以于2023年5月6日16:00前,有关招标的疑问E-mail至联系人,其中E-mail的主题格式为: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项目—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
公司(填写报价单位名称)(填写报价单位名称)—报价质疑,采购人将汇总所有问题后统一作答并E-mail至各报价单位,该答疑自动成为本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仇璐
电话:18962041579
E-mail:981093744@qq.com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各报价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11日16
:00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或送达)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29号悦达汽车科创园B2#楼二层项目管理部报价人不需参加现场开标

报价文件接收人:仇璐 联系电话:18962041579
四、报价文件修改与撤回
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报价单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邀请书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有效期
本工程报价有效期为30
日历天(以报价截止时间起算)。在此期限内,所有报价文件均对报价单位有约束。
六、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
报价单位须按照以下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信息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海悦支行,账号:1109660209000665566)。
1.报价保证金:10
万元。报价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对公转账 。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应将报价保证金足额提交给采购人
,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报价资格
。报价人不能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价,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报价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询比价结束后,非中标单位无息退还 。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4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对公转账。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足额提交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交付后15日内无息退还。
3.安全环保保证金:本工程安全环保保证金根据与我司签订的所有合同总价为准,多退少补。具体如下缴纳额度:所有合同价100万元以下(含),按合同总价的5%缴纳安全环保保证金;所有合同价100万-500万(含),需缴纳安全环保保证金10万;所有合同价500万-1000万(含),需缴纳安全环保保证金15万;所有合同价1000万-5000万(含),需缴纳安全环保保证金30万;所有合同价5000万以上,需缴纳安全环保保证金50万。安全环保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对公转账。在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应将安全环保保证金足额提交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安全环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安全环保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
七、报价单位及人员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资质等级和范围: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专业及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专业及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报价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以及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项目安全员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不少于【人数】 1
名安全员C2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并且一直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不得一岗多职);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须保证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其他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报价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天,则报价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其他要求:
5.1报价单位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报价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报价单位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3报价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采购人拒绝其报价,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询比报价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报价单位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5报价单位不得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5.6报价单位不得为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7报价单位不得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8报价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9报价单位不得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三部分  报价说明
一、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
1.本工程预算价为14930653.38元(含其他项目费0元),采购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元(含其他项目费0
元)。采购人将拒绝高于采购控制价的报价。
2.预算编制依据:
2.1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和《江苏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以下简称《费用定额》。
2.2清单及预算价中人工工资单价按【苏建函价〔2023〕63号
】号文件计取;材料价及机械价按2023

3月《盐城工程造价》中的射阳县材料及机械信息价计取。
二、合同定价方式:
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的计价方式。
合同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原则:
1.人工部分调整不予调整。
2.材料部分仅对不予调整。
3.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采购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4、本采购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或其他类似疫情期间,为疫情防控需要引起的工期延误,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顺延。但因为疫情防控所支出的任何费用,报价单位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工程款及进度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采购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单体桩基施工完毕后,经审计单位核定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
2)全部桩基检测合格验收合格后且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审计核定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
3)完成一审审核工作后
(结算资料按发包人内部规定),付至一审审核价的85%;
4)完成二审审核工作后付至二审审核价的97%;
5)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修复,发包人应退还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注:
1.根据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要求,民工工资应从工程款中分离。分包人将民工每月用工考勤记录、民工工资清单及民工工资支付申请表(盐建建筑(2016)35号附件2、3),报承包人审核同意后,分包人出具民工工资代发申请书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备注栏备注:农民工工资由总包单位代发),向承包人申请支付民工工资。承包人在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盐城)上为分包人代发经审核同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如按月代发的民工工资累计超出合同价30%的,则超出部分由分包人承担。以上承包人支付的民工工资从分包人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必需在进场后3日内购买“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额度每人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所有民工保单证明给承包人,如若分包人在民工进场后3日内未缴纳该保险费用,则按照安全环保保证金协议约定扣除。
2.承包人按工程进度付款,在每一个付款节点的工程验收、价格审定和支付审批流程完成后进行付款,约定统一在下一个月25日前完成付款,但分包人必须提供承包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否则付款日自动顺延一个月。
3.每次工程款支付前,分包人均应除出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当付至结算总价的97
%时,分包人必须提供剩余所有金额在内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
4.根据承包人与分包人等价有偿的缔约原则,分包人认可并接受承包人在不同情形下可自主选择单笔进度款以现金支付或非现金形式支付,非现金支付包括并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支付等。以及使用承包人指定的本项目住宅及商铺房源(售楼处对外销售价格)对应的价款抵冲(本项目住宅及商铺房源抵工程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工程款)。以上情形下均视为承包人向分包人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分包人接受承包人以非现金付款,若形成成本差异,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分包人全力配合承包人指定的非直接支付现金付款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5.承包人每次付款时对付款金额进行复核,如承包人发现付款金额超出已完工程量的70%,承包人有权对付款金额进行调整,分包人必须接受对付款金额进行调整,最终付款金额以承包人核定为准。
6.使用资金时,分包人每月上报详细的资金计划,经承包人核对后支付给供应商、农民工和支出相关费用农民工必须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当承包人按合同所支付的工程款不够分包人分配时,资金缺口由分包人自行解决。按合同规定非付款节点、未完成结算等情形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承包人办公场所、项目现场、相关部门及任何场所索要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向分包人支付100万元/次违约金。
推荐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品类
品牌
备注
1

五联,天海,城业,
浙江正大,双强,建华


注:
1、中标人在设备、材料进场前须严格按询比价文件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提供设备及材料样品,并经采购人和设计、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质量合格证须随货提供,未经监理单位、采购人书面同意自行采购所发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设备和材料已进场的,须无条件清出现场;如已用于施工的,须无条件拆除),且工期不因此顺延。
2、如在施工时中标人因种种原因而无法购买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在推荐品牌中选择采购,采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支付,如中标人拒绝支付或不能及时支付的,采购人将在竣工结算中直接扣除。
3、涉及到颜色效果的材料(例如:型材、铝合金、玻璃材料等必须符合承包人颜色要求),采购人有调整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此类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报价单位需注意的重点事项
1.中标单位需配合采购人现场事务,以及负责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一切对外事务的沟通协调,负责现场相关管理(含安全),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单位施工资料的整理与收集,统一汇总存档。
第四部分  报价编制要求
一、报价文件要求
1.第一册:资信标书。资信标书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
1.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报价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报价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报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6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1.8报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公司对公账户信息。
注:能有效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或能有效识别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均视为原件。
2.第二册:商务标书。商务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1封面;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4报价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2.5电子格式文件(载体为U盘,含一号商务标、二号资信标全部报价文件的PDF格式电子版【应签章】)。
装订要求
资信标书、商务标书正本各一份,报价文件U盘放于商务标书正本中。
报价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
报价文件、标书封面和有实质性内容应加盖章印(或签署)的有关文件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
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法人章。
报价文件格式附件(参考)
附件一:报价封面
附件二:报价承诺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工程

价文 件
报价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承诺书
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施工的询价邀请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报价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踏勘工程现场和研究贵方询价邀请书的所有内容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询价邀请书所有条款,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价格水平(即在预算价基础上下浮 %,下浮率计算方式详见合同示范文本)承包询比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立即开工,并确保在 日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本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目标为 。
4、本次报价,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邀请书,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我方愿意向承包人提供与本次报价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7、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报价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报价人的所有规定。
8、贵方的招标文件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系 (报价人)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报价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工程报价。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评标委员会按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
三方面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前一项评审不通过不参与下一项评审。
一、资格审查
1.审查各报价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资格是否符合邀请书的规定。
2.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报价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报价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报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带有二维码进行验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8)报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公司对公账户信息;
二、符合性评审
1.审查各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邀请书的规定。
2.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1)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邀请书的要求;(2)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是否存在应予无效报价的情况,主要包括:报价保证金是否已按邀请书要求递交,电子文档无法打开或导入;(3)报价文件签章是否符合邀请书的要求(计价成果文件封面造价人员签章不作要求);(4)报价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是否超过邀请书规定期限的;(5)清标过程中计价成果文件无法导入清标系统或清标系统检查不通过;(6)报价总金额超出报价控制价的,及报价总价低于所有报价平均价75%的;(7)报价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邀请书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是否一致;(8)报价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邀请书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是否一致;(9)报价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邀请书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否一致的;(10)报价单位信誉、履约情况是否良好,近三年是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报价进行有效性评审。符合要求的,通过符合性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注:
系统清标检查内容明细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清单统一性检查
清单符合性检查
1、无缺项目、多项目、名称错误、项目特征错误、单位错误、数量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2、清单顺序应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单位工程
无缺单位工程、多单位工程的情形

措施项目检查
措施项目一
无缺项目、名称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措施项目二
无缺项目、名称错误、单位错误、数量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其他措施项目检查
其他项目检查(总项)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应一致
暂列金额明细
无缺项目、多项目、名称错误、单位错误、金额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暂估材料
无缺项目、多项目、名称错误、规格型号错误、单位错误、单价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专业工程暂估价
无缺项目、多项目、名称错误、工程内容错误、金额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计日工
无缺项目、多项目、名称错误、单位错误、数量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甲供材料
无缺项目、多项目、名称错误、规格型号错误、单位错误、单价错误、重复项目的情形
2、甲供材的含量应与定额含量一致
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
规费、税金的费率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计价软件锁号
计价软件锁号
无造价锁号一致的情形
说明:清标检查不通过者,作为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商务性评审
以有效报价文件(有效报价文件是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未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5家时,去掉投标报价的两个最高值和两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在7(含)-15家时,去掉投标报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
=
A×K ,Κ值为95
%(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取值由平台纪检或绿科公司纪检抽取,抽取时间为询比价文件协同审批之前。具体K值抽取资料与询比价文件同步协同审批。
报价得分计算方式为: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100分,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投诉、复议等外部因素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报价单位的总得分相等时,报价单位报价低的优先;报价总得分及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人既可采用约谈剩余2名候选人二次议价的方法确定中标人,也可直接进行新一轮询比价流程;若全部候选人均不能中标,采购人则进行新一轮询比价流程。
【版本编号:YDLK-20220201】
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
承包人
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分包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卷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 合同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地块项目一号地块基坑支护及首开区降水地库桩工程;
2.工程地点:射阳县双山科技大厦西侧;
3.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
4.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
5.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7.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专业类型
是否包含
备注
1
基坑支护
☑是 □否

2
首开区部分地库桩及会所桩基
☑是 □否


注:
7.1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8.工期要求:60
个日历天。
注:
8.1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8.2以上时间包括人员进场、临设搭设、施工准备、建筑物脚手架拆除至验收合格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分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
8.3.分包人已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水、电供应情况,备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燃油发电设施及燃油供水设施(包括水池)保证工程在市政停电断水时正常施工,承包人不考虑因为市政停水、停电而给分包人经济补偿及顺延工期。
二、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除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增值税税率 %,税金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合同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原则:
3.1分包人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承包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2人工部分调整按不予调整执行。
3.3材料部分按不予调整执行。
3.4本采购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或其他类似疫情期间,为疫情防控需要引起的工期延误,经承包人认可后方可顺延。但因为疫情防控所支出的任何费用,分包人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得再向承包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3.5其他内容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4.合同其他重点约定内容:
4.1分包人【是/否】需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负责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一切对外事务的沟通协调,负责现场相关管理(含安全),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单位施工资料的整理与收集,统一汇总存档。
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
序号
职位/职务
基本信息
职称/职业资格
1
承包人代表
姓名

——
电话

2
分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B证
电话

身份证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
分包人安全生产员
姓名(安全员1)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
电话(安全员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安全员1)


注:
3.1分包人管理人员须人证合一。
3.2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要求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用条款》条款。
合同其他说明
4.1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4.2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江苏盐城 签订。
4.3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4.5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 份,分包人执 份。
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中标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本施工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
分包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电
话: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账
号:
税务识别号: 税务识别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内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4.2
承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承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承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承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等。
1.6
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纸叁套;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
1.6.4
分包人文件
需要由分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在合同实施中,根据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分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14日

分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 ;
分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及电子档 ;
承包人审批分包人文件的期限: 开工前7日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
1.7.1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

分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
分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分包人须充分踏勘现场,自行考虑场地施工道路,场地是否需要硬化,临时运输道路是否能够满足要求等。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图纸、承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承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分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承包人。
关于分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分包人。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13.2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具体参照专用条款第12条。
2.
承包人
2.1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对承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整体工程协调管理、批准所有签证及变更方案实施。工程实施过程中图纸设计变更须由承包人代表签发。
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由分包人现场单独挂表计量,费用由分包人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开工前由承包人配合分包人进行,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3.
分包人
3.1
分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3.1.2分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和竣工图肆套。
3.1.3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分包人负责

3.1.4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分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必须向总包单位移交满足整个项目评优的竣工合格资料

3.1.5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资料及电子档资料 。
3.1.6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分包人需配合承包人现场事务,以及负责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一切对外事务的沟通协调,负责现场相关管理(含安全),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单位施工资料的整理与收集,统一汇总存档。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前成品保护由分包人负责,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分包的项目施工完成后,移交分包人,如因分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由分包人承担直接及连带责任(含费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承包人负责。
(3)分包人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品进行保护,费用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专业施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交付给承包人为止,专业工程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由专业工程施工单位负责;
(4)分包人必须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构筑(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进行保护,费用由分包人负责;如因分包人没有及时报告和保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5)如承包人代扣代缴本工程应由分包人缴纳的各种费用,分包人必须履行承包人要求的各项手续,费用由分包人负责,分包人应按各政府部门规定要求缴交相关的费用(意外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劳保金等);
(6)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五下午5:00前提供下周计划和本周完成情况统计表,完成工程量价款汇总(一式三份)交承包人代表。
(7)分包人必须遵守并严格认真执行承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的条款。
(8)分包人必须按本工程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分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分包人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
天书面上报承包人并经同意方可执行。
(9)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分包人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承包人或专门机构。分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如按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和工期的,办理签证。
(10)所有的工序、移交、交付及影响使用功能及观感的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做样板,材料、款式及施工方案应得到承包人的认可,不得因承包人的要求而增加造价。
(11)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施工现场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如不服从管理,承包人将视情节轻重认定分包人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处1~5万元违约金。
(12)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可对分包人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分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行为,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可对分包人处以1000元违约金。
(13)分包人以下人员,经承包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处以5000元违约金,同时分包人在3天内,用承包人认可的合格人员,代替下列调离的人员。承包人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
①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②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
③不能积极配合承包人、监理人正常工作者;
④违反承、承包人现场管理规定者;
⑤与工程施工无关人员;
⑥按规定应持证上岗,但无证上岗人员。
(14)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两天发文给承包人,口头汇报不作依据。分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分包人代表签署和分包人公章或经分包人授权的项目部专用章。
(15)施工中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合同规定由分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
(17)分包人应飞检评估规则做好质量、安全、进度、实测实量、试验项等工作,及时做好整改回复,若评估成绩低于地产集团中位线以下,承包人有权按应付工程价款的70%进行支付。
(18)承包人发出的指令单、整改单必须限期回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整改,扣款500元/次·天。
(19)
承包人细部检查和承包人分户工作面交付验收部门发出的整改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完成,如三次整改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造成承包人管理成本增加,从分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每延期一天按未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每户面积扣除2
元/㎡的违约金。分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承包人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20)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被查实属无证上岗者,每发现一人扣违约金1000
元,且该工人不得再次出现在本施工现场,否则扣双倍的违约金。
(21)分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等组织施工,接受承包人、监理人的检查。若发生检验批等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接受承包人以每次2000元的经济处罚,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发生分项工程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接受承包人以每次5000元的经济处罚,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发生分部工程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接受承包人以每次10000元的经济处罚,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另外分包人在执行上述要求的同时,并不免除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继续履行其他合同条款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同时工期、造价不给予补偿。若未按照承包人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承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实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倍从分包人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拒不整改的,承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已经发生的工作量按照70%结算。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分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6日,否则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分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经承包人提出后,分包人未整改的,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分包人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中途项目经理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承包人同意。若未经承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天30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2天以上的,经承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则按每天4000元处违约金,3日后仍不能到位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在履约保证金中处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将依法追偿,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计入黑名单。
3.2.3
分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中止合同。
3.2.4
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中止合同。
3.3
分包人人员
3.3.1
分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3日内

3.3.3
分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中止合同。
3.3.4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中途施工管理人员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承包人同意。
3.3.5分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经承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将依法追偿。
3.3.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擅自离岗连续达2天以上的,经承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则按每天1000元处违约金,3日后仍不能到位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在履约保证金中处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因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将依法追偿,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计入黑名单。
注:分包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及时配备到位,且需是本单位职工,每月提供社保证明。所有人员有持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如不能胜任工作的,承包人将有权建议更换,直到更换至能胜任现场管理工作为止。分包人单位资质、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能够满足质安监及施工许可办理需求,并积极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备案人员在施工阶段须常驻现场满足验收、检查等需求。承包人有权按盐建招投【2018】3号文,对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被查实属无证上岗者,每发现一人扣违约金1000
元,且该工人不得再次出现在本施工现场,否则扣双倍的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承包人谢绝一切形式的挂靠和违法分包,如发现分包人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限令改正。否则,承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分包人对承包人单独分包的且与其相关的专业工程项目负有配合管理和配合施工的责任,具体如下:
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对承包人单独分包的且与其相关的专业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负责。如承包人单独分包的且与其相关的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达不到专业工程的要求,承包人可视情况扣除分包人对应的专业工程分包配合费。
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防火等安全工作等。
(3)承包人应及时为分包人每楼栋提供电源、水源接驳点。分包单位使用的水、电费用按规定结算。
(4)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最终竣工验收资料及报告由分包人配合承包人填写、编制并统一报竣工备案。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分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进场直至施工完成交付使用,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3.7.1分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3.7.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安全环保保证金为人名币
,由分包人接到《询比结果确认通知函》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账到承包人(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海悦支行,账号:1109660209000665566。
3.7.3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环保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交付后15日内无息退还。
4.
工程质量
4.1
质量要求
4.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分包人承诺的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质量目标按合同承诺的质量目标为准。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分包人按分部分项工程十万元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分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质量目标,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4.1.2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4.1.3本工程约定品牌的材料,分包人进场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牌或者设备材料不满足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则分包人所进材料,无条件退场,同时还需接受承包人每次50000元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向承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4.3
隐蔽工程检查
4.3.2分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规范要求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5.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5.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5.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分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建设厅及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2)由于分包人疏于采取文明施工措施所造成的必要费用的支出,应由分包人支付,分包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的,承包人可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分包人须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3)分包人进场后,必须服从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总平面的规划要求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现象的,承包人将视情节轻重认定分包人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4)工程必须确保安全,分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承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分包人自理。若分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承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双倍扣除,并向承包人支付
5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由分包人承担,同时追究分包人违约责任,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停工,每停工一天处以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悬挂施工标准和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和警示灯。现场围护高度设置不低于2.5米按盐市城管【2018】6号文要求执行;施工现场车辆按盐城市最新文件执行;施工道路进出口和现场内主要交通道路和物料堆放地点全部敷设硬化路面,车辆进出需有专门的地方进行自动冲洗,施工材料、裸土须进行有效覆盖,现场产生的扬尘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控制措施并不间断洒水降尘。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分包人的文明施工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到位现场必须用硬质隔音材料全封闭。由于分包人疏于采取文明施工措施所造成的必要费用的支出,应由分包人支付,分包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的,承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提取。
(6)分包人在组织施工时需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保持施工场地整洁、交通畅通。服从承包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主动协调、解决问题,若在施工期间出现因场地清洁、交通不畅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同时分包人还需承担每次3000元的违约金。
(7)分包人未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完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承包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规定的未按要求完成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用。
(8)分包人未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的,须限期改正到位。分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代为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可在分包人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9)涉及到创卫、创文等较大活动时,在施工现场根据承包人要求,张贴或悬挂涉及内容的标语及图片,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增加费用。
(10)分包人必须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并在施工现场采取投入移动式降尘喷头、喷淋降尘系统、雾炮机、围墙绿植、环境监测智能化系统等环境保护措施。另按省住建厅【2019】第19号公告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
(11)分包人要做到减少噪音及环境污染,争创文明工地。如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地在市、区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每有一起罚款1000元。
(12)分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建设厅及盐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分包人的文明施工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到位。由于分包人疏于采取文明施工措施所造成的必要费用的支出,应由分包人支付,分包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的,承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到期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3)现场围护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污染道路和环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对一个有经验的分包人能预见到的项目,其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14)分包人施工时,不得对已建道路进行破坏和污染,同时分包人必须对自己施工的各分项工程在合同期间进行保洁管理和安全维护。分包人施工车辆通行必须服从承包人指定路线通行,违者罚款2000元/车次。如导致道路破坏或破损,分包人必须及时修整完好,同时向承包人支付按实际恢复工程造价的2倍的违约金。
(15)承包人和监理日常工程巡查中发现分包人施工人员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处罚100元一人次;发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没到位,处罚1000元一次,从工程款中扣除。
(16)按建管、环保要求在道路主入口部位设置冲洗设备以及平台,在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所有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离开施工现场。车辆如未冲洗就离开现场,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第二次发现处罚2000元起,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7)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应注意安全,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分包人承担施工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安全管理并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分包人应自费负责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分包人对其范围的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和费用)。
(18)分包人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安全帽,穿劳保鞋(衣服、安全帽应有总承包人单位名称、logo)。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违规进入现场,未穿工作服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的罚款,未佩戴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的罚款,未穿劳保鞋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的罚款,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发现一例处50元罚款,各罚款独立可以累加。
5.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单独支付,按政府要求支付,详见11.4.1约定。
5.1.7
分包人应执行《悦达香港(地产)平台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奖惩制度》《悦达香港(地产)平台安全处罚细则》,分包人对处罚细则内的处罚金额缴纳罚款,如分包人未按期缴纳罚款,承包人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双倍扣除罚款。
5.1.8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6.
工期和进度
6.1
施工组织设计
6.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满足能够指导施工要求。
6.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分包人在开工前3
天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进度计划”。分包人按照经承包人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承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承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开工前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
6.2
施工进度计划
6.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

6.3
开工
6.3.1
开工准备
关于分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开工报审表或开工报告。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分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完成施工所需相关手续等,按工程工期标准进行考核,开工前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
6.4
测量放线
6.4.1承包人应与监理人一起向分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现场交验

6.5
工期延误
6.5.1分包人必须确保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及具备竣工验收完成条件(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如因设计、材料设备选型定价非分包人原因工期可顺延,具体延迟日期以承包人书面文件为准)。如因分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合同人支付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5.2本工程要求工期 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本工程完成合同全部工作)。
6.5.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不可抗力,②因承包人原因要求暂停施工。工期顺延必须有承包人认可的工期顺延签证单。
6.5.4暂停施工
如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或市场情况调整施工进度,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工期顺延,按规定仅计取机械、设备、脚手架停滞台班费用(以租赁台班计算,每天仅按一个台班计算)和管理人员及工人窝工工资,除税金外其他费用不予计取,分包人也不得要求额外补偿。
7.
材料与设备
7.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7.4.1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1)分包人在承包人供应材料管理上的义务:由分包人负责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分包人对承包人供应材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后,需书面与供料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分包人负责。
(2)凡由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分包人应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的约定采购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并向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若已使用,由分包人负责整改处理,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采用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分包人应提前40天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材料、设备的情况,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承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由分包人派人和承包人共同清点,其材料、设备的质量由分包人把关,如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等发生现场保管的,承包人无须给付所有供应材料、设备的现场保管费用。
(4)认质认价材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采购,材料款由分包人负责结算并支付。承包人及分包人需及时做好认质认价材的相关签证。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将不予延期。
7.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商品砼及商品砂浆厂家由分包人申报,经承包人考察同意后方可使用。
为了防止分包人所选用的材料、设备以劣充优,以次充好,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所有设备必须都有厂家铭牌,设备必须与铭牌一致,承包人拒绝贴牌设备,请分包人在报价时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情况予以报价,同时承包人有权对设备、材料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分包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7.6
样品
7.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分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7.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8.1
分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分包人。
(1)需分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相关内容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分包人在本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拆除所有临时设施(含道路、设备基础,和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垃圾等),并清运出现场,费用由分包人负责。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
8.
试验与检验
8.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8.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8.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9.
变更
9.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9.4
变更估价
9.4.1
变更估价原则
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对工程的设计变更,不得以因承包人设计变更减少了工程利润为由要挟承包人追加其它费用。设计变更按承包人书面签证确认为准。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分包人依据合同文件约定的计价方式及标准提出,并根据下浮率下浮( %)后提出,所有变更的单价经承包人确认,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下浮率计算公式如下:
预算价(扣除不可下浮部分及其规费税金)
-
合同价(扣除不可下浮部分及其规费税金)
下浮率=----------------------------------------------------------------×
100%
预算价(扣除不可下浮部分及其规费税金)
注:上述公式中的预算价是指承包人委托编制的工程预算价。
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分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已有的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分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
①工程设计变更
1)承包人交付的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承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形成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2)承包人有权根据开发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分包人应及时按变更施工。所有设计变更,须经承包人盖章认可后,分包人才能按变更施工。
3)
分包人不得随意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分包人自主变更将承担一切责任。
4)
分包人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在施工前及时通知承包人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承包人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承包人盖章认可后实施。
②其它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可以将同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约定范围外工程委托分包人负责施工。分包人对合同外工程实施后10天内,向承包人要求费用签证。承包人核实工程量后,据实予以确认。
③变更价款与签证
1)工程变更签证的资料要求。属于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增加工程等)的签证工程,必须同时具有盖承包人公章的工程业务联系单、签证单(有需要须附上竣工图及验收单),如分包人原因造成资料不全,工程结算时不得补充资料,则工程造价增加的视为分包人放弃此项权利,工程造价减少的按实结算扣除。同时涉及的签证变更由项目工程部会同成本部及上级单位成本管理部按照承包人要求的相关权责体系办理,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相关要求。
2)签证的时限要求。施工中发生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分包人应在发生后10天内办理好签证手续报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签章认可,承包人工程部签认后,报承包人14日内确认。并报两份签证原件交承包人备案。签证手续不完整的,承包人不予认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得补办,若分包人在变更发生后超过10天仍未办理签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部分权利,增加部分不再计取减少部分经承包人核定未上报者除按核定价扣减造价外,承包人另外收取该部分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从分包人的结算款中扣除。工程施工中,承包人任何个人的签字都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必须加盖承包人指定公章的签证单才能作为结算有效文件。
3)由于分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签证赔偿。
4)签证单的签证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承包人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无效签证单。无效签证单承包人不予承认,责任由分包人自负。
5)若承包人有明确的工作指令,分包人不应以工程签证未办理完成为借口,延误工作进展。按工作指令确定的工期,每延误一日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1000元/日罚金。
9.5分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审批分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

分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9.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不作为分包人费用;当实际发生价格调整后,发生的费用纳入合同价格中,扣除实际发生额后余额仍归承包人所有。
10.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详见协议书。
11.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单价合同。
11.1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详见本合同约定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论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分包人的综合单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若无相关设计变更,除本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承包人确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查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其中,由分包人代缴纳的相关规费等费用,在最终结算时凭缴费发票进入结算总价中。
11.1.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除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其余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1.1.2
工程结算方式为:
(1)工程竣工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设计变更或甲方调整项目内容或合同约定调整价款。承包人要求分包人的合同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若无相关设计变更,除本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合同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承包人确认的图纸工程量按实进行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查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措施费经相关部门核定后按核定的费率结算(核定的最高费率不超过费用定额最高标准)。
(3)单价措施费项目包干不予调整(本工程全部单价措施费已由分包人综合考虑报价,无论合同清单是否列项,结算均不调整),总价措施费按分包人的中标费率调整。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5)工程所发生施工、生活、消防用水、用电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6)分包人在配合承包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30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7)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包括:结算竣工图(承包人、监理需在15天内审核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需经承包人现场经办人员及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且符合本合同对签证的时间要求)、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业务联系单、材料定价单、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稿(包括不限于书面版、电子版(计价软件采用金石计价软件,如不能提供金石计价软件报价则应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分包人所使用的计价软件一套)、广联达算量模型、计价软件电子版及Exl格式的电子版)。
1)工程签证必须有配套的经承包人盖章的工程联系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如不能完整提供视为分包人放弃此项权利,不予结算。
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送交的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90天内进行资料核对、造价计算并安排核对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如需复审,双方要及时配合。
3)竣工资料必须正确反应现场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正确绘制。若发现竣工图失实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处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发现十处以上,除支付违约金外,分包人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4)分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承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明确答复,承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出具的结算书有效,分包人不得有异议,审查时间相应顺延。
5)在竣工结算审核期间,分包人有义务及时配合承包人或承包人聘请的审计单位的审查工作,提供承包人或审计单位需要的资料和进行相关的解释说明,在承包人或承包人聘请的审计单位催促后10天内,分包人仍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及不签字认可结算结果的,承包人或承包人聘请的审计单位有权自行审查,出具的结算书有效,分包人不得有异议。
(9)分包人结算报审时,如核减率在5%以内(含5%),则由承包人支付审核费用;如核减率超过5%,则本工程的全部审核费由分包人支付,审核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江苏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额计算。
如超出审定价8%以外的,除所有审计费用由分包人承担,还需向承包人支付超出审定价8%以外金额3%的违约金;此款在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应扣除的费用=审核费
+送审价*(核减率-8%)*(违约金3%)。
结算报审的流程及标准应符合悦达地产集团结算报审要求。
(10)分包人后须执行悦达地产平台管控措施,管控措施详见附件,同时未来悦达地产平台及承包人相关要求及相关管控措施调整时,分包人合同签订后需无条件配合。
(11)承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整开发顺序或开发进度,分包人需无条件配合,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双方约定。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1.2
预付款
11.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详见专用条款12.4

11.2.2
预付款担保
分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支付之前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金、转账汇款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11.3
计量
11.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
11.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需按月计量,每月25日向承包人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经承包人工程师、监理、审计单位签字后提交承包人审核和确认。
11.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执行。
11.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1.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1.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1.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1.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款指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单体桩基施工完毕后,经审计单位核定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
2)全部桩基检测合格验收合格后且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审计核定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
3)完成一审审核工作后
(结算资料按发包人内部规定),付至一审审核价的85%;
4)完成二审审核工作后付至二审审核价的97%;
5)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修复,发包人应退还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注:
1.根据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要求,民工工资应从工程款中分离。分包人将民工每月用工考勤记录、民工工资清单及民工工资支付申请表(盐建建筑(2016)35号附件2、3),报承包人审核同意后,分包人出具民工工资代发申请书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备注栏备注:农民工工资由总包单位代发),向承包人申请支付民工工资。承包人在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盐城)上为分包人代发经审核同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如按月代发的民工工资累计超出合同价30%的,则超出部分由分包人承担。以上承包人支付的民工工资从分包人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必需在进场后3日内购买“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险额度每人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所有民工保单证明给承包人,如若分包人在民工进场后3日内未缴纳该保险费用,则按照安全环保保证金协议约定扣除。
2.承包人按工程进度付款,在每一个付款节点的工程验收、价格审定和支付审批流程完成后进行付款,约定统一在下一个月25日前完成付款,但分包人必须提供承包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否则付款日自动顺延一个月。
3.每次工程款支付前,分包人均应除出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当付至结算总价的97%时,分包人必须提供剩余所有金额在内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
4.根据承包人与分包人等价有偿的缔约原则,分包人认可并接受承包人在不同情形下可自主选择单笔进度款以现金支付或非现金形式支付,非现金支付包括并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支付等。以及使用承包人指定的本项目住宅及商铺房源(售楼处对外销售价格)对应的价款抵冲(本项目住宅及商铺房源抵工程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工程款)。以上情形下均视为承包人向分包人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分包人接受承包人以非现金付款,若形成成本差异,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分包人全力配合承包人指定的非直接支付现金付款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5.承包人每次付款时对付款金额进行复核,如承包人发现付款金额超出已完工程量的70%,承包人有权对付款金额进行调整,分包人必须接受对付款金额进行调整,最终付款金额以承包人核定为准。
6.使用资金时,分包人每月上报详细的资金计划,经承包人核对后支付给供应商、农民工和支出相关费用农民工必须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当承包人按合同所支付的工程款不够分包人分配时,资金缺口由分包人自行解决。按合同规定非付款节点、未完成结算等情形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承包人办公场所、项目现场、相关部门及任何场所索要工程款,否则视为违约,向分包人支付100万元/次违约金。
11.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1.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1.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承包人的期限:/。
承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0天

(2)承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承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1.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2.
验收和工程试车
12.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2.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2.2
竣工验收
12.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承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2.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分包人向承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包人应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堆积物及红线内的余泥清运,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分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建设进度及时拆除其分包人的临时设施,费用自行考虑。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7
天内分包人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撤离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人员、材料和设备,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付及退场时间。分包人完成撤场并填写工程移交书,经承包人签署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分包人逾期未向承包人完成移交手续造成承包人使用时间延误的,视为竣工日期拖延,分包人按竣工日期拖延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工程竣工验收按备案规定执行。
工程移交承包人之前,分包人负责维护。如承包人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坏所需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分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2.3
工程试车
12.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2.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根据实际情况,按承包人要求。
12.6
竣工退场
12.6.1
竣工退场
分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13.
竣工结算
13.1
竣工付款申请
分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3.2
竣工结算审核
承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工程款支付条款约定付款。
承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约定的合理时间内。
承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工程款支付条款约定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3.4
最终结清
13.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分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分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3.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承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承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4.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4.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14.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4.3.1
分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按本合同11.4.1条执行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损坏的,分包人未能及时修复的,承包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4.4保修
14.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相关规定

14.4.3
修复通知
分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天。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分包人不按时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直接从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分包人无异议。
维保人员名单:
承包人信息、邮件等同与书函,视同分包人已收到,如不能及时维保,则分包人违约。
15.
违约
15.1
承包人违约
15.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5.1.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作适当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由双方商定。
(3)承包人违反第9.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由双方商定 。
(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由双方商定。
(5)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6)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分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本工程分界点,若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未编入合同清单内的,经签证后由分包人负责实施。
15.1.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分包人按15.1.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
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
分包人违约
15.2.1
分包人违约的情形
分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详见本合同关于质量、工期、安全、结算、工程款支付等条款。
分包人依法根据合同向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按期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和拖欠。若承包人发现一次分包人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发放而造成矛盾,或发生民工投诉事件(政府部门、悦达集团及地产平台)承包人有权扣除分包人应得工程款而直接用于发放,并扣分包人拖欠发放额的
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低金额一次2万元)。
15.2.2分包人违约的责任
分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密切配合,增减的工程按本合同文件相关的结算标准执行。分包人不得要挟承包人额外提高合同价款;分包人不得要挟承包人给予某种补偿,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
万元/每次的违约金,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承包人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时,分包人不得要挟承包人提出工期延迟(经承包人审批的合理工期除外),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工期延误的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工期延误处罚条款。
15.2.3
因分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分包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承包人将视分包人严重违约,立即解除合同,冻结专户资金,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分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分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承包人使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待法院判决后,如有剩余,在法院判决生效后7天内支付。
① 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
②停工或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
③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承包人提高合同价款;
④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承包人给予某种补偿。
承包人继续使用分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分包人文件和由分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除现场材料外免费使用。
16.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7.
保险
17.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分包人自行办理相关工伤及工程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17.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分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7.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8.
争议解决
18.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8.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8.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18.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盐城市 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办事处)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推荐品牌一览表
附件3:廉洁承诺书
附件4: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5:安全承诺书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全称):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分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分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在分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分包人支付。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分包人不按时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在分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分包人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分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承包人(公章):   分包人(公章):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账
号:
附件2:
推荐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品类
品牌
备注
1

五联,天海,城业,
浙江正大,双强,建华


注:
1、分包人在设备、材料进场前须严格按询比价文件及承包人的具体要求提供设备及材料样品,并经承包人和设计、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质量合格证须随货提供,未经监理单位、承包人书面同意自行采购所发生的损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如设备和材料已进场的,须无条件清出现场;如已用于施工的,须无条件拆除),且工期不因此顺延。
2、如在施工时分包人因种种原因而无法购买的,承包人有权直接在推荐品牌中选择采购,采购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支付,如分包人拒绝支付或不能及时支付的,承包人将在竣工结算中直接扣除。
3、涉及到颜色效果的材料(例如:型材、铝合金、玻璃材料等必须符合承包人颜色要求),承包人有调整的权力,分包人应无条件服从,此类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得到承包人的认可。
附件3:
廉洁承诺书
承包人(全称):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为建立与巩固长期的合作关系,保障合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分包人已充分了解国家有关廉洁政策和法规,在充分理解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廉洁自律规定的基础上,秉承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的理念,确保采购招标报价活动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合同双方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分包人(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承包人(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如需必要之宴请或馈赠,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须事前向承包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备,否则视同贿赂。
二、分包人不得违规获取承包人保密的采购(合作)活动相关信息,不得与承包人公司人员合谋弄虚作假,串通招标或其他违规操纵采购(合作)活动,不得与其他公司串标、围标。
三、分包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属实,不得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绝不为承包人公司人员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四、分包人发现承包人公司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五、如发现分包人违反承诺,经承包人纪检监察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1.分包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有权在未支付分包人的任一笔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金。
2.承包人有权解除与分包人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
 3.有权视本公司违约情节轻重,将分包人列入承包人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分包人自愿永久放弃承包人供应商资格。
六、本承诺书并不因相关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承包人发现分包人存在违约行为即可随时行使合同约定之权利。
  此承诺书签字后生效。
承包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分包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承包人纪检监察人员: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江苏悦达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中相关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
(本协议书中所称工程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该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甲方权责
(一)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施工职责。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现场记录。
(三)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并由公司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序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对乙方的严重违章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四)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权责
(一)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及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服从甲方管理。
(二)乙方对所承担的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后报监理、工程业主审批实施。
(三)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四)工程开工前,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己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进场后三天内,乙方必须为乙方进场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且将回单交至公司安环部门,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且须事先向甲方通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五)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开工前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整改合格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每天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临电、防护、设备等危险源派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严重的要立即停工。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警示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验收、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规定保养和维护的义务。
(七)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
(九)乙方必须遵守总包方对于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罚款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积极参加悦达集团、地产平台、绿科公司的飞检、月检及周检,并对检查后的考核结果无条件整改及接受。
第五条
其他约定
(一)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二)家属、小孩及其他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更不得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赌博、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违反者每人每次由甲方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私拉电线,其他规定按照绿科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奖罚条例执行。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四)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五)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六)安全环保保证金额度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关于施工过程中的奖罚按照《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及相关制度执行后,如涉及法律法规责任的仍追究其他责任。
(七)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
协议法律效力及份数
(一)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的附件,为承包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六份,与承包协议同时生效,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附件5:

全 承 诺 书
一、我方承诺 工程愿以中标价¥ 元承接,保证我方派出的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常驻现场。
二、在签约后,我方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不会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我方报监理公司、承包人审批认可后才能更换。
三、签约时我方自愿按发包方约定要求提交合同履约金及安全环保保证金给发包方指定账户。
四、我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材料的质量都是经正规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保证投入到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安全要求。
五、我方项目管理部将根据发包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奖罚条例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的管理规定。
六、我方积极配合悦达集团平台的飞检及发包方的各类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隐患愿意接受相关处罚。保证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交底,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若未能遵守所有安全规章制度愿意接受发包方的相关处罚。
七、对工程涉及安全方面的保证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检查标准。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人)签字:
承诺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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