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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XQ-LH-DH202307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4.712643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
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和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复印件和原件【原件(不含授权
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后原件退还,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无需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其他证明资
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河
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配套工程施工,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龙湖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风系统、中央空调水系统、中央联网温控系统、接口网
关设备、控制中心等;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没有正
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
完成该投标项目(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
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法定代
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经
查询以上任一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查询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
楼2005室领取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只需
提交身份证明)和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复印件和原件【原件(不含授权委托
书)购买招标文件后原件退还,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无需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郑东新区台商大
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6028939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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