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京溪南方医院站II号出入口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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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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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京溪南方医院站II号出入口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G2023-579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联系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8759329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11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京溪南方医院站II号出入口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标段编号:JG2023-5795]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17:00 至 2023年11月25日00:00 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电话:020-87593291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21日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京溪南方医院站II号出入口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G2023-579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联系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8759329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11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京溪南方医院站II号出入口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标段编号:JG2023-5795]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17:00 至 2023年11月25日00:00 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周兆义/湘1432018201900921 | 宋超/粤2442022202221104 | 黄志明/粤2442021202123637 |
投标报价(万元) | 770.6499 | 788.7404 | 787.45279 |
技术标得分 | 71 | 77.8 | 65.7 |
经济标得分 | 99.62 | 97.06 | 97.31 |
综合得分 | 93.9 | 93.21 | 90.9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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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电话:020-87593291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