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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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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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豫固转移函〔2024〕173号
关于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商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精馏残渣(苯酐渣)(261-013-11)2000.0吨,转移至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过程由溧阳市顺达运输有限公司负责承运,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9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转移。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送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在转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制定的运输路线转移危险废物,严防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流失和倾倒。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刘同兴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4年4月28日
抄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8日印发
关于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开封市九泓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商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精馏残渣(苯酐渣)(261-013-11)2000.0吨,转移至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过程由溧阳市顺达运输有限公司负责承运,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9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转移。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送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在转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制定的运输路线转移危险废物,严防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流失和倾倒。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刘同兴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4年4月28日
抄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