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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哈希牌在线仪表及实验室仪器试剂耗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哈希牌在线仪表及实验室仪器试剂耗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哈希牌在线仪表及实验室仪器试剂耗材定点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为招标人所属污水处理厂配置的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制造生产(以下简称“原厂”)的水质在线分析仪表和实验室仪器提供原厂试剂耗材定点采购服务
2、比选范围: 哈希(HACH)在线仪表药剂耗材一批,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序号
试剂耗材名称
适用设备型号
订货号
单位
备注
暂购数量
及规格
7
余氯试剂套装
哈希CL17
2556906

黔江盛黔厂
2
8
2556906

黔江新城厂
2
17
正磷酸盐试剂
哈希正磷酸盐分析仪 0.05~15 mg/L
2825254-cn

黔江盛黔厂
12
18
正磷酸盐清洗剂
哈希正磷酸盐分析仪 0.05~15 mg/L
2825254-cn

黔江盛黔厂
12

3、采购清单:第二章 试剂耗材采购限价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 10 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 10 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
4.2.2019 年以来 (3或5年内)签订的 3 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至少
1个,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提供合同合同复印件);
4.3.必须响应本项目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响应文件,格式自理)。
4.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2024年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
4.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5、技术要求: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的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正品产品,享受生产厂家质保。每批次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合格证、报关单(若为进口货物)等。比选人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不合格产品的,或不能适配设备的,或装配后对设备造成损坏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供货地点: 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盛黔厂、新城厂
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9、质保期: 12个月
10、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为:取费比率90%。投标人自行对招标文件第二章《试剂耗材采购限价清单》进行取费比例报价,全年总费用不超过6万元。(注:结算时以《试剂耗材采购限价清单》中每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比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比率超过90%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比率,如取费比率为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如取费比率为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5,最多保留2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11、本采购项目为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2、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到货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按中标费率*限价单价,据实结算。
13、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技术响应文件
1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4.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4.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投标,重新组织报价评审。
我司将结合项目要求、技术响应等因素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投标人于 2024 年 4 月 7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5.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5.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 4 月 10 日 9 时 30 分至10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
16.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10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1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18、联系方式
选人: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
联系人:常老师
电 话:02379086235(工作时间)
重庆市黔江排水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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