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财罚〔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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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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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索引号: | 113401220030063441-202405-00002 | 信息分类: | 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
发布机构: | 肥东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16 |
文 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财罚〔2024〕3号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113401220030063441-202405-0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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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
发布机构: | 肥东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5-16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财罚〔2024〕3号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 号: | ,, | ||
关键词: |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安徽鸿耀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磨子潭路300号南岗和园13幢1707
二、基本情况:安徽鸿耀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在“肥东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签订合同后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已构成违法。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万柒仟伍佰元整(5.75万元)
五、处罚日期
2024年5月7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肥东县财政局
联系人:薛科长
联系电话:0551-67737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