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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GDZGJL-CGZB-202404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715东两栋、614小
学、668幼儿园)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83932 m²,其中包括B1#1幢,地上48层
25400 平方米;B2#1幢,地上50层:25400平方米;B1#及B1#地下室,地下1层,局部2
层:15911平方米;614小学1幢,地下1层:3157平方米,地上5层:10800平方米;668
幼儿园1幢,地上4层:3264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
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相
关资料)
注:未在投标邀请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
科广场A座6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
科广场A座6层)
七、其他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
(受邀请单位):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1-440103-04-01-921086)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
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
地块项目(二标段)进行施工总承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4042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7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20-28129688-90848/18924210408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东临珠江后航道、西至东沙大道、南邻翠园路、北靠
环翠北路。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东沙地块项目(二标段)(715东两栋、614
小学、668幼儿园)本次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83932 m°,其中包括B1#1幢,地上48
层:25400平方米:B2#1幢,地上50层:25400平方米;B1#及B1#地下室,地下1层,局
部2层15911平方米614小学1幢,地下1层3157平方米,地上5层10800平方米668
幼儿园1幢,地上4层:3264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总工期:1095 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
程、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区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等,具体按合
同附件13《工程承包范围》约定的工程内容。
2、最高投标限价:331,169,596.92元,具体如下:
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专业最高投标限价(元)备注
1 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152,715,876.92 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
暂估价部分178,453,720.00 暂估价部分不参与浮动。
暂估价部分包括2.1桩基础工程12,589,800.00
2.2基坑支护工程 35,000,000.00
2.3铝合金门窗工程22,805,344.00
2.4栏杆工程6,321,216.00
2.5室内精装修工程
52,758,400.00
2.6公区装修工程7,620,000.00
2.7 幕墙工程41,358,960.00
最高投标限价【1+2】331,169,596.92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注:发布投标邀请公告的时间为投标邀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
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6层)。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或招标答疑中的相
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
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10层)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3)投标邀请函回执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
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
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
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
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
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相
关资料)
注:未在投标邀请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
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
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
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701室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本投标邀请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
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gdzgjl.com/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
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
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
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
的(如有);
招标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埔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玉兰路3号701室
联系人:罗佳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baolidongsha@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联系人: 曾工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zgzbdl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h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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