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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2-00082
项目名称: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8,500.00
最高限价(元):838,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千金街道办事处)图斑面积24.01亩,设计治理面积24.62亩。本溪市平山区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桥北街道办事处)图斑面积69.32亩,设计治理面积81.97亩,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得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本项目如后续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如未及时关注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起在线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桥北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北台北府路1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zyjs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融信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06005009200015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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