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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萧发改政务[2022]33号、关于同意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4 招标人: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萧县画都水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采用财政资金+银行贷款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WGZ02687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WGZ02687
     2.5建设地点:宿州市萧县
     2.6建设规模:
     工程包括新庄水库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出厂配水管网及泵站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水质检测、监测相关设施等。
     (1)取水工程。取水工程规模25万m³/d。
     (2)净水厂工程。净水厂工程设计规模25万m³/d。采用“预臭氧接触池-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及提升泵房—活性炭滤池”的净水组合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3)出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本工程出厂水服务于县域所有乡镇,因此,需要考虑敷设配水管线覆盖整个县域,配水干管终点为与十四五规划中计划整合的36座(现状47座)农村水厂及县城区域。设置 3 座区域增压泵站,分别为凤北新区增压站、张庄寨增压站和开发区增压站。其中凤北新区增压站主要服务于萧县城区和东南片区几个乡镇,规模 14 万 m³/d;张庄寨增压站主要服务于西南片区几个乡镇,规模4万m³/d;开发区增压站服务于开发区和东南部几个乡镇,规模1.7万m³/d。供水管网总长估算量约 330.13km(以实际设计为准),管径范围为 DN1600~DN100。为便于管网监测,分别在管网中间隔设置测压点、末端测流点和水质监测点。
     (4)供水信息化建设和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
     2.7合同估算价:约13.4亿元
     2.8计划工期:105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新建地表水厂、输配水管网、增压泵站、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存量供水设施运营、维护和供水服务。本项目合作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10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补疑(如有)等。
     2.10项目类别: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勘察方)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设计方)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施工方)须满足下列施工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非运营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①同时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中设计方提供设计业绩、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
    ②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①、②合注:类似项目:指新建单个供水厂处理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含)的城镇供水(或农村饮水工程或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不包括改建、扩建、提标改造项目)。
    (2)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中运营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满足下列运营业绩情形之一:
    ①具有1个单个供水厂已运营6个月以上且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城镇供水(或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或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运营业绩,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作为实际运营方仍承担运营职责,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②具有已运营6个月以上且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的城镇供水(或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或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运营业绩,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作为实际运营方仍承担运营职责,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本条所述不低于15万吨/天的供水类项目运营业绩指如下情形:
    a)单个合同中多个水厂合计日供水量不低于15万吨。
    b)同一县域内不同时期签署的不同合同合计日供水量不低于15万吨,比如一期、二期工程。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同一县域:指县级行政区域,包含县、县级市、自治县、自治旗、林区,以及下辖有乡、镇的市辖区,所述乡、镇不包含街道以及县、县级市、自治县、自治旗、林区政府驻地所在乡镇。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类似职务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运营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1)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若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以上人员不允许返聘、外聘、临时聘用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3.4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需为运营方。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2日00:00至2023年01月11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萧县画都水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政务大楼B座6楼
邮 编:2352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萧县水利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政务大楼B座6楼
电话:0557-221293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633180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65060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20442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6秒
原项目名称: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WGZ02687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1日 00:00
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次)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WGZ02687
各投标人:
以下为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P112 的1.1.3.10临时占地:为批复的建设本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永久占地之外的土地,用地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提问:用地红线外的临时占地,如外管线施工可能涉及征地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在估算文件中列为二类工程建设其它费中,不应在本工程工程的建安工程费范围内,上述费用是否不计入投标总价。
答复:管线工程不涉及征地费用、借地费用,只涉及青苗补偿费用,该部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用地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萧县画都水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政务大楼B座6楼
邮 编:2352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51-66223281/0551-66223831
2023年1月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6分30秒
原项目名称: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WGZ02687
原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1日 00:00
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2BFWGZ02687
各投标人:
以下为投标人疑问答复。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为新建单个供水厂处理规模达到一定规模的城镇供水(或农村饮水工程或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不包括改建、扩建、提标改造项目)。请问若EPC合同或施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为新建工程,是否可以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亦或合同名称沿用老项目名称(如XX水厂改建工程),实际上是一个全新的水厂新建工程,是否可以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
答复:若EPC合同或施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为新建工程,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若合同名称沿用老项目名称(如XX水厂改建工程),实际上是一个全新的水厂新建工程,开具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予以认可。
2、本招标文件要求门槛业绩满足①同时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联合体投标的可由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成员分别提供);②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过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何认定,是指投标人独立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者牵头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吗?
答复:若投标人提供独立承接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本项目投标中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予以认可。
若投标人仅作为所提供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牵头方或成员方且仅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中一种,还应提供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中的另一业绩,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
另:投标人提疑表述内容为首次招标的业绩表述,应以2次招标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P112 的1.1.3.10临时占地:为批复的建设本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永久占地之外的土地,用地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提问:用地红线外的临时占地,如外管线施工可能涉及征地费、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在估算文件中列为二类工程建设其它费中,不应在本工程工程的建安工程费范围内,上述费用是否不计入投标总价。
答复:用地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4、本次招标为该工程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时曾发布三份答疑澄清文件,是否同样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是需要就同样的问题进行重新答疑?
答复:以2次招标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5、《委托运营合同》中4.1. 试运营与商业运营约定“4.1.1 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进入试运营,试运营期1个月,通过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后,进入商业运营”。《委托运营合同》中9.3.3约定“项目转入正式运营后,固定运营维护费按季度支付;变动费用每两个月结算并支付”。
请问试运营期1个月发生的固定运营维护费和变动费用,如何计算及支付。是否可约定为“由甲方按照试运营期实际产生的费用,在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期的60日内向乙方支付”。
答复:在试运营期内中标人因工程质量等原因不能正常供水产生的实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正常供水产生的电费、供水消毒药剂费由招标人承担,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中标单位提供招标人认可的有效票据,招标人在第一次支付商业运行费用时一同支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萧县画都水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政务大楼B座6楼
邮 编:2352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51-66223281/0551-66223831
2023年1月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44秒
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萧县水利局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萧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萧发改政务[2022]63号
四、合同估算价:134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饮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实施乡镇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本工程包括新庄水库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出厂配水管网及泵站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水质检测、监测相关设施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12月
八、联系人:萧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5小时16分2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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