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2024-2026年度劳务分包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招募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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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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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按照招募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募结果如下:
标包一:紧密劳务分包
标包二:非紧密劳务分包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3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邮箱地址:2661202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7日
标包一:紧密劳务分包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入围成交人 | 入围成交人数量 |
1 | 紧密劳务分包 | 成都贝尔通讯实业有限公司 | 6人 |
2 | 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 | ||
3 | 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4 | 江苏基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5 | 浙江文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6 | 中城工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标包二:非紧密劳务分包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入围成交人 | 入围成交人数量 |
1 | 非紧密劳务分包 | 成都贝尔通讯实业有限公司 | 20人 |
2 | 四川经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3 | 四川兴邦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
4 | 中通文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5 | 四川华宇众成劳务有限公司 | ||
6 | 浙江文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7 | 四川省新力劳务有限公司 | ||
8 | 四川恩盛劳务有限公司 | ||
9 | 中城工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10 | 安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
11 | 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2 | 成都汇为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
13 | 四川众恒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14 | 四川畅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5 | 四川行稳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 ||
16 | 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17 | 四川君盛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
18 | 四川昌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9 | 四川省世源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 ||
20 | 四川新一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3天。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邮箱地址:2661202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