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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4-K1-00473-001
项目名称: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预算金额:3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东北部,北洼乡工业二区,南邻经一路,北邻慈河观光道。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服务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止。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服务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12 09:00至2024-4-8 08:5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此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国救援河北机动专业支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4〕7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石家庄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79950平方米,新建教学生活区、物资储备区、搜救犬训练区、训练设施区等。教学生活区,总建筑面积52250平方米,包括:综合楼1栋,地上5层,建筑面积8750平方米;培训楼1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综合训练馆1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执勤战备楼5栋,均为地上3层,建筑面积16100平方米;学员宿舍2栋,地上5层,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食堂及服务用房1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门卫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60平方米;地下车库1栋,地下1层,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物资储备区,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场地面积12800平方米,包括:综合物资储备库3栋,其中2栋地上1层,1栋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直升机库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货运堆场场地面积8000平方米;停机坪场地面积12800平方米。搜救犬训练区,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场地面积3500平方米,包括:搜救犬训练基地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搜救犬训练场场地面积3500平方米。训练设施区,总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总场地面积108500平方米,包括:建筑火灾扑救训练楼5050平方米;水域训练提升泵房150平方米;心理训练场1600平方米; 标准田径场20500 平方米;球类训练场5000平方米;器械训练场2000平方米;危化品事故处置训练场13500平方米;山岳灾害救援训练场(包含绳索训练塔)20900平方米;水域灾害救援训练场18500平方米;建筑火灾扑救训练场(车操训练场)18000平方米; 交通事故处置训练场4000平方米;地震灾害训练场4500平方米。同时,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网及附属设施等。
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东北部,北洼乡工业二区,南邻经一路,北邻慈河观光道。
2.1.3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服务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止。
2.1.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12   09:00至2024-4-8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239号、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北大街7号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军庆、沙莎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2024年3月11日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登记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张军庆、沙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杜康、赵颜,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239号、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北大街7号        
联系方式:张军庆、沙莎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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