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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服务类供应商入围询比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6.1开启时间:2024年4月1日10:30。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 加开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上发布。
8. 其他
本次询比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 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 /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 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询比文 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 商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 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s://zhaocai.xjjttz 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 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 91-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23179537;CA客服电话:4000-921-
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 13899914740;CA技术支持:15276533512(罗工)、130096723 95(成工)。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银星街216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 邮编:830000 邮编:100029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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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冶建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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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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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标段名称入围 家数采购内容资格要求业绩要求
1标段4设备维修及检修(生产设备维修外包人员)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对钢构厂和PC厂地面所有的生产机械设备(包 括但不限于剪板机,折弯机,数控钻床,数控火焰切割 机,复合墙板生产线等)提供维修及检修服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 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小于50 万元的设备维修或检修业绩。
2标段4设备维修及检修(起重机设备维修外包人员)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对钢构厂和PC厂的所有起重机械提供维修及 检修服务。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 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修理、改造))B级 及以上。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 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小于50 万元的设备维修或检修业绩(须包含起重设备)。
3标段3PC厂固废处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C厂产生的固体 废弃物的处理,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指令提供固体废料 处理(清运)服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 成过1个固体垃圾清运业绩。
4标段3钢结构图纸深化:包括但不限于对门钢结构、框架 结构、桁架结构、曲面结构图纸的细化拆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标段3废钢竞卖:包括但不限于钢构厂和PC厂产生的废钢处理。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指令提供废钢回收服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标段10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钢构件、PC构件(超宽)、钢构件(超宽超长)的短途或长途 运输服务,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指令提供运输 服务。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近1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累计运 输合同额不小于50万元。
7标段5钢构件全项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构件焊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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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标段名称入围 家数采购内容资格要求业绩要求
缝UT-超声波检测、RT-射线检测、MT- 磁粉检测、PT- 渗透检测、金属材料成分分析及力学性能检验、 油漆漆膜及附着力的检验等。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计量认证)
8标段10吊车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5吨、50吨、80吨、100吨吊车的租赁使用,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 指令提供租赁服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 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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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 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响应函中实质性 内容未进行修改
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2)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5)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3 .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8)款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 准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响应保证金(如有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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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50分 (2)技术部分:50分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审小组的打分 平均值确定,评审小组总数为7人(含)以 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 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3.3(1)商务评分标准资质、财务、业绩、信誉满足资格要求的得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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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3.3(2)技术评分标准服务方案 (25分)根据项目需求编写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实施 方案、拟投入专业人员的配置、必要的机械 设备配置、工期控制、安全控制等)的,得基 本分15分;编写内容比较详细具体且具有实 施性的,得15.1~20分;编写内容详细具体且 具有实施性的,得20.1~25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 (15分)根据项目实际现状编写了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包含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响 应时间承诺、工期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安 全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仅针对8标段:包 含货物吊运的完好、完整保证措施及破损 货物处理方案))的,得基本分9分;编写内 容比较完善有针对性且较为科学合理的,得9.1~12分;编写内容完善有针对且科学合 理的,得12.1~15分。
应急预案(10分)根据项目实际现状编写了应急预案(包含人 员、机械设备、质量、工期、安全等突发情 况临时处置,(仅针对8标段:车辆故障突发 情况下备用车辆情况))的,得基本分6分;编写内容比较完善有针对性且较为科学合 理的,得6.1~8分;编写内容完善有针对且科 学合理的,得8.1~10分。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6供应商并列时确 定供应商优先顺 序的规则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 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评分也相等,以递交 响应文件较早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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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串通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 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资发<2022>15号)> 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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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
选成交供应商。
(注:上述两种评审方法,采购人应选择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项目的评 审方法,并在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载明。)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 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 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 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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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
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 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 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
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
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 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 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
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
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 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 外,原采购文件与原响应文件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约束力。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3.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评审基准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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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 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 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 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
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 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
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6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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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 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3.7特殊情形处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 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合理且物有所值时,不 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 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 应商须知”。
5.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
5.1初步评审
5.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
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
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
步评审。
5.1.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
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
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5.1.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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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5.1.4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6款规定的 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
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 应商。
当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第1.
6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 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 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
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
5.2 转换采购方式
5.2.1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 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价格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 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 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 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 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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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目规 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 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 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做调整。
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采购 人提出终止采购建议。
(4)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规定 提出终止采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2.2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
(1)谈判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 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 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 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判。
(2)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采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 应商拟提供标的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
(3)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 商或提出谈判终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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