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泉信2024-ZFCG-01]铜鼓县泡桐(绿桐)速生丰产培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泉信2024-ZFCG-01]铜鼓县泡桐(绿桐)速生丰产培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铜鼓县林业局
乙方(服务单位):江西华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1 月 19 日举行的铜鼓县泡桐(绿桐)速生丰产培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泉信 2024-ZFCG-01 )开标结果,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达 成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及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即¥(532600 元 )。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服务费、人工费、合理的利润、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以及履行合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服务地点及规模
(1)在铜鼓县温泉镇金星村河塘组,山场小地名蛤蟆石,营造泡桐新 品种‘绿桐 3 号’示范林 216 亩;
(2)在铜鼓县排埠镇曾溪村南塅组,山场小地名芜潭坑,营造泡桐新 品种‘绿桐 3 号’示范林 71 亩;
(3)在铜鼓县排埠镇曾溪村南塅组,山场小地名牛角埚,营造泡桐新 品种‘绿桐 3 号’示范林 28 亩;
(4)在铜鼓县温泉镇石桥村仙桥组,山场小地名榧树埂,营造泡桐新 品种‘绿桐 3 号’示范林 50 亩;
(5)在铜鼓县永宁镇丰田村社里组,山场小地名长埚,营造泡桐新品 种‘绿桐 3 号’示范林 35 亩;
小班 序号座落林权 权利人面积 (亩)土地 性质交通状况林分 性质
1温泉镇 金星村 河塘组江西华辉 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216集体距离县城:4 公里 主路路面:省道 支路路面:砂石人工 商品林

1
交通时间:13 分钟
2排埠镇 曾溪村 南塅组江西华辉 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71集体距离县城:11 公里 主路路面:省道 支路路面:砂石 交通时间:22 分钟人工 商品林
3排埠镇 曾溪村 南塅组江西华辉 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28集体距离县城:11 公里 主路路面:省道 支路路面:砂石 交通时间:22 分钟人工 商品林
4温泉镇 石桥村 仙桥组江西华辉 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50集体距离县城:13 公里 主路路面:省道 支路路面:砂石 交通时间:25 分钟人工 商品林
5永宁镇 丰田村 社里组江西华辉 林业发展 有限公司35集体距离县城:9 公里 主路路面:省道 支路路面:砂石 交通时间:20 分钟人工 商品林

三、服务期限:
(1)2024 年春季
①新造泡桐‘绿桐 3 号’示范林 315 亩,开展当年抚育管理,并在基地 设立展示牌;
(2)2024 年(2024 年春及 2024 年秋)
①新造泡桐‘绿桐 3 号’示范林 85 亩,开展当年抚育管理,并在基地 设立宣传展示牌;
2
(3)2025 年
①对基地 400 亩示范林开展抚育管理;四、服务内容(工作依据):
序号项目建设内容单位数量
1劳务费
1.1整地400
1.2栽植400
1.3抚育管理400
1.4小班监测6
2专用材料及小型设备
2.1有机生物菌专用肥50
2.2复合肥20
2.3农药公斤800
2.4高压喷雾机2
2.5修枝剪10
2.6测量工具1
2.7标识牌8

五、项目实施措施
按照小班区划结果(详见附件),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和《泡桐栽培技术规程》(DB36/T 774-2014)的标准,制定 了本项目营造泡桐‘绿桐 3 号’示范林的相关技术措施。
1.造林地选择 所选择造林地平均海拔 500m 左右的丘陵,土层 60cm 以 上,土质疏松,土壤肥沃,排水良好,光照充分,坡度平缓的红壤或黄红壤,符合《泡桐栽培技术规程》(DB36/T774-2014)中的技术要求。
2.造林模式 绿桐纯林。
3.种苗来源 泡桐新品种‘绿桐 3 号’组培容器苗。
3
4.苗木规格 苗木高度 15cm 以上,地径 0.2cm 以上,容器大小 8cm 以 上。
5.苗木调运 苗木调运的质量检验、包装、运输、储藏等技术,执行 GB/T15776、GB6000 和 LY/T1000 的规定。
6.造林整地 春季造林的整地时间为上年度 9~12 月,秋季造林的整地 时间为当年 6~8 月;提前整地、挖穴,最迟在造林前一周完成施肥、施入 底肥 3kg/穴,表土回填等。
7.林地清理:清理采伐迹地上的杂灌、伐篼等采伐剩余物,提倡机械清 理、切碎后返回林地。
8.整地方式 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整地方式。
9.整地规格 穴规格以 70cm×70cm×70cm 为宜。
10.表土回填与施基肥 造林前 2~3d,完成表土回填和基肥埋施工作。先将表土回填 20~35cm,每穴施有机生物菌肥 3kg 作为基肥,将回填表土 与基肥充分混匀后,再在其上回填表土 15~25cm。
11.造林季节 采用组培容器苗造林,春季造林选择在 4 月中旬~6 月 中旬,5 月下旬为宜;秋季造林选择在 9 月上旬~11 月上旬,10 月中旬为 宜。尽量选择雨前、阴天、小雨天或雨后天气造林。
12.造林密度 采取 4m×4m,即约 42 株/亩。
13.栽植技术 将苗木根系放在最后回填土的上面,分层覆土压实,做 到根舒、苗正、土实,栽植深度为苗木根颈处与地面齐平或略低于地面。上 覆一层松土,培成馒头形。同时注意种植穴周边排水,不能降解的容器,其 苗木需先脱去容器后栽植。
14.抚育管理
(1)抚育:造林后 2 年~3 年,每年 5 月下旬-6 月中旬、8 月下旬-9 月中旬各抚育 1 次,全面割灌、翻耕松土、锄草,根据需要培土。
(2)施肥:造林后 2~3 年,采取穴状环沟方式,结合抚育施追肥,每 穴施复合肥 0.3kg。
(3)平茬、接杆:造林后第 2 年萌动前,树高在 2.5 米以下的植株(或 者长势不良),在主杆离地面 2~3cm 处平茬。新梢萌发后,保留一枝优势 健壮萌条,及时摘去侧芽,促使主梢生长和主杆无节或少节;若顶芽受冻或 受损,培育顶端最健壮的侧芽形成优势芽,促使其生长发育,达到接杆的目 的。
4
15.水分管理 泡桐喜肥喜水,7-9 月高温、干旱季节应适时适量补充 水分。大雨过后要及时开沟排水。
16.病虫害防治
(1)线虫病:
①造林前对造林地进行调查,严禁用有线虫危害的苗木造林;
②造林前将苗木根系放入 1.8%阿维菌素乳油 500 倍溶液中浸泡 5~8h;③造林后线虫发生初期,可用 10%灭线磷颗粒剂和土壤混匀后施到根系 周围,用量为 3~5kg/667m2;也可用 1.8%阿维菌素乳油 2000 倍液灌根。如 果虫害发生严重,则应砍除烧毁,改种其他抗线虫作物。
(2)地老虎:组培容器苗造林的早期,要加强地老虎的防治,可以采 用诱捕或人工捕捉的方式。
17.造林技术档案建立
造林技术档案包括造林设计文件、图表、造林地点、林地状况、立地条 件、整地方式和标准,造林模式,造林时间、方法、密度,苗木品系及来源、苗木类型、规格,抚育管理措施,病虫害种类及防治措施,造林成活率及保 存率,各工序用工量及投资等。档案需同时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由专 人保管。
18.山场作业人员要求
(1)中标企业应当为进场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劳动合 同。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佩戴安全帽。
(3)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在雇佣合同中 规定严禁偷猎和随意砍伐树木.
(4)施工期间施工破坏的植被面积要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 占地、砍伐外,不应再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
六、 验收方式及标准
1.乙方在交付及验收活动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承担所有费 用。
2.甲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补充记录进行验收。
3.验收方式:由林业局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由相关学科领域的技术专
5
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一般采取现场查定和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视 情况采取现场验收等方式进行。
4.验收标准:以合同任务书、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依据,结合 现场查定意见,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查验和综合评价。项目验收评价的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的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效益、应用前景等。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部门验收标准,且绿桐种 植达到密度 42 株/每亩,成活率 95%,保存率 95%,绿桐生长量各种指标达 到任务书上要求。
七、付款方式:
1.按项目实施进度付款,甲方按项目实施进度分项进行阶段性验收。
2.项目资金参照《江西省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实行报账制,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结束后乙方负责组织完成财务验收 审计报告。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甲方可从服务金 额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 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 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约,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 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价款 总额_10_%的违约金。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 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十、免责条款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用可能的最快 捷的方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 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未 履行合同的,未履行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补充:
6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补充书面承诺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 部分,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中标价清单
十二、合同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2 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铜鼓县林业局
开户名:铜鼓县林业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江西铜鼓支
乙 方:江西华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名:江西华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行 公司铜鼓县支行
开户账号:14087101040000103 甲方代表(签字):
开户账号:936000010021067788 乙方代表(签字):
电 话:电 话:13970500648
7
合同附件:
中标价清单
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 (元)
1劳务费413400
1.1整地400590236000
1.2栽植40013052000
1.3抚育管理400300120000
1.4小班监测69005400
2专用材料及小型设备119200
2.1有机生物菌专用肥50115057500
2.2复合肥20285057000
2.3农药公斤80054000
2.4高压喷雾机22040
2.5修枝剪1016160
2.6测量工具118180
2.7标识牌840320
合计(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532600.00 元)

8
9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