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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张士物流中心常温仓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张士物流中心常温仓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4-028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张士物流中心常温仓改造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张士物流中心常温仓改造升级项目(含二标段:标段一
货架、电子标签项目;标段二自动化AGV车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货架、电子标签;(002)自动化AGV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货架、电子标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投标人是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均可,若投标人是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文件。
;
(002自动化AGV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投标人是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均可,若投标人是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文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或线上购买。线上购买: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报名信息发送至:lngcxjxy@163.com, 注明供应商
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票需要开
发票信息)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文件费用电汇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农行沈
阳和平大街支行,06135601040003330,备注:GJZ2024-0280。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张士物流中心常温仓改造升级项目
(含二标段:标段一货架、电子标签项目;标段二自动化AGV车项目)
(二)交货地点: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99号
(三)项目概况: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为辽宁省内300多家门店提供三温层的物流配送服
务,随着店铺数量的增长,张士物流中心的分拣压力急剧增大。目前主要以人工推车进行拣
选,分拣动线长,时间和人工成本较高,预计2024年底现有的作业空间、分拣储位及作业


效率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此次改造项目主要解决(1)作业空间、分拣储位不足的问题 (2)提升整体作业效率,解
决产能不足的问题。本次采购标的包含:货架、电子标签及自动化AGV车。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
(四)最高限价:2,400,000.00元
标段一货架、电子标签项目:900,000.00元
标段二自动化AGV车项目:1,500,000.00元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五)工期:90天(含生产、安装调试)。
(六)其他本项目分为货架、电子标签项目和自动化AGV车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两个
标段兼投不兼中。
二、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沈阳副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川街71号
联系人:郑春昊
联系电话:024-86790599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9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lngcxjxy@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副食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副食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9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24)23383567-805
电子邮件: lngcxjxy@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乙|畅蓥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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