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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全过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全过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17 至 2022-12-09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全过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全过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100-04054
项目名称: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全过程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达到四部委的年度及总体目标、实施质量要求,保障项目的实施效果,对清洁取暖改造企业进行专业监督监管,引导盘锦市清洁能源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在接下来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过程中采购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含项目审计、验收)。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990万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1
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全过程服务
 

1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1
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全过程服务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2022年盘锦市成功入选国家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在三年建设期内,服务商结合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和辽宁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对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推进进行技术支撑,具体包括以下服务:
(1)编制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方案、支撑材料等。
(2)协助收集整理每年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料,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核,制定清洁取暖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表,配合完成项目监督与日常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跟踪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的清洁取暖相关文件精神,从技术角度与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沟通,协助政府组织邀请国家相关专家来盘锦市进行交流讲座,加强盘锦市与四部委技术沟通力度。协助政府进行清洁取暖的宣贯工作,印制宣传材料,组织培训会,协助搭建政府与用户、企业沟通平台。
(4)三年服务过程中,对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在项目的立项、设计、设备、施工、验收、评估等环节进行管理,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
(5)按照四部委下发的考核评价办法要求,收集整理清洁取暖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资料,编制年度自评估报告等文件,配合完成四部委的年度检查。
(6)从技术角度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编制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必要文件,尽快完善政策文件体系,形成完整的清洁取暖项目管理体系,保障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动。
(7)结合盘锦市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情况、行业发展水平、用户消费能力等,编制盘锦市清洁取暖技术目录、运行维护指南等技术标准文件,保障清洁取暖工作的技术落地、可实施。
(8)结合盘锦市具体情况和百姓需求等各方面因素,推动建立盘锦市清洁取暖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对清洁取暖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后评估,实现项目最佳技术经济性。
(9)不断总结盘锦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经验、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每年向政府提交技术总结报告。总体验收前,编制项目总体验收材料,协助政府进行汇报材料编制,协助财务审计工作,总结提炼盘锦市清洁取暖可持续推广模式,待中央补助资金期满后,能够继续推动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开展。
(10)日常工作期间,服务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驻盘锦市办公,同时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作为技术指导或技术支撑,实际工作中,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编制相关成果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完善或修编,保障盘锦市清洁取暖工作有序推进。
二、交付成果
(1)盘锦市2022、2023、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计划。
(2)国家2022年度绩效考核自评估报告。
(3)国家202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计算及自评分表。
(4)国家2022年度绩效考核热源清洁化项目材料汇编。
(5)国家2022年度绩效考核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材料汇编
(6)国家2022年度绩效考核汇报材料。
(7)国家2023年度绩效考核自评估报告。
(8)国家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计算及自评分表。
(9)国家2023年度绩效考核热源清洁化项目材料汇编。
(10)国家2023年度绩效考核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材料汇编。
(11)国家2023年度绩效考核汇报材料。
(12)国家2024年度绩效考核自评估报告。
(13)国家202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计算及自评分表。
(14)国家2024年度绩效考核热源清洁化项目材料汇编。
(15)国家2024年度绩效考核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材料汇编。
(16)国家2024年度绩效考核汇报材料。
(17)盘锦市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
(18)盘锦市清洁取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9)盘锦市清洁取暖宣传材料。
(20)上级部门及盘锦市要求的其他工作材料。
注:以上成果应符合国家四部委办法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22】38号文件要求。

(2)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到项目考核验收通过。
2.项目实施地点:盘锦市住建局指定。
3.采购资金支付时间及比例:第一次,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第二次,乙方完成2022-2023年度所有技术资料编制并提交给甲方,指导甲方通过四部委组织的2022-2023年度绩效评价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如当年度四部委没有组织绩效评价,以甲方当年中央奖补资金到位为准,甲方应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组织内部验收,通过后在2023年7月31日前予以支付。第三次,乙方完成2023-2024年度所有技术资料编制并提交给甲方,指导甲方通过四部委组织的2023-2024年度绩效评价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如当年度四部委没有组织绩效评价,以甲方当年中央奖补资金到位为准,甲方应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组织内部验收,通过后在2024年7月31日前予以支付。第四次,乙方完成2024-2025年度所有技术资料编制并提交给甲方,指导甲方通过四部委组织的2024-2025年度绩效评价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如当年度四部委没有组织绩效评价,以甲方收到剩余中央奖补资金为准,甲方应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组织内部验收,通过后在2025年7月31日前予以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0时00分至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辽东湾新区创业中心D座4段15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  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2105017320010000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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