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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国有林场林辅耕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五大连池市国有林场林辅耕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QT1101G23122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大连池市国有林场林辅耕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已由中共五大连池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九届40次(2023年第9次)会议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五大连池市中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国有林场林辅耕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朝阳林场、引龙河林场。
2.3建设规模:(1)侵蚀沟治理 5000米。
(2)将原有机耕土路改造为砂石路,改造道路长度为 144 公里,宽6.0米。
(3)新建圆涵 58座,管径d1500,涵长6m。
(4)新建排水沟288000米。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服务咨询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勘测设计、控制价完成期限:中标合同签定起45日内完成并交付成果,其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6招标范围: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2.项目勘测 3.工程设计 4.初步设计评审 5.控制价 6.工程监理 7.工程验收
2.6.1全过程管理:项目报批、勘测管理、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6.2项目勘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侵蚀沟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有关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初步设计评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满足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审批要求。
2.6.5控制价: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6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6.7 项目验收: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完成所有验收项目。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全过程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  项目勘测: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初步设计评审: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5  控制价: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6  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7  工程验收:具有工程管理服务内容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行业许可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内专业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
3.3.1  全过程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2  项目勘测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3.3  工程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   初步设计评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或相关农业)中级职称;  
3.3.5   控制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6  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7  工程验收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企业内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10月到2023年12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1)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所有项目负责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大连池市中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五大连池市公园道1号A区1号楼南11号商服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川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合作区龙滨路26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人:五大连池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56-6322251 
 
2023年12月22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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